Re: [新聞] 馬英九:憲法不容兩中.一中一台.台獨 不消失
※ 引述《Whoshi (Whoshi)》之銘言:
: 新頭殼
: 馬英九:憲法不容兩中、一中一台、台獨 但不排除統一這選項
: 前總統馬英九今(25)日出席新同盟會春節團拜,他在致詞時提到,2015年他與中國國家
: 主席習近平會面時,當著面告訴習,1992年達成的共識就是「一中各表」,絕對不會表到
: 「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因為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所不容許的,不過
: ,憲法不排除「統一」這個選項,但未訂定時間表,到目前為止統一條件還沒成熟,雙方
: 仍需擴大交流互動、逐步創造有利的條件。
: 新同盟會上午於國軍英雄館舉行「107年春節團拜聯誼活動」,馬英九出席時,受到現場
: 民眾熱烈歡迎,卸任後人氣逐漸由黑翻紅。
: 馬英九表示,中華民國憲法在民國35年制定、36年施行,制訂時是來自全中國、包括台灣
: 在內的3000多位制憲國家代表來制定這部憲法。他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共有四個
: 分裂國家,像是韓國分成南北韓、德國分成東西德等,皆在1948年、1949年各自制定憲法
: 在內的3000多位制憲國家代表來制定這部憲法。他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共有四個
: 分裂國家,像是韓國分成南北韓、德國分成東西德等,皆在1948年、1949年各自制定憲法
: ,這些國家的憲法是部分裂的憲法,但中華民國不一樣,中華民國的憲法是部統一的憲法
: ,且當時中共還沒建政,所以沒有所謂「兩個中國」的問題,只有一個中國。
: 馬英九強調,中華民國憲法是個統一的憲法、也是一個中國的憲法。在行憲幾十年之後,
: 開始修改憲法,很重要的原則就是增加了憲法增修條文,特別談到對兩岸的定位,就是一
: 個中華民國、分成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個地區,該定位也為後來的「九二共識、一中各
: 表」立下基礎。
: 馬英九說,2015年時,他在新加坡跟習近平會面時,當著習的面告訴他,1992年達成的共
: 識就是「一中各表」,「但是我們各表,絕對不會表到『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
: 台灣獨立』,因為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所不容許的」。他強調,這也是中華民國官員第一次
: 在對岸領導人面前,說明中華民國憲法的含義。
: 馬英九指出,1991年修憲時,憲法增修條文序言特別提到「為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增
: 修本憲法條文」,所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是「不排除統一」這個選項的,但並沒有訂
: 定任何時間表,尤其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
: 共和國,所以未來不管哪一方提出有關國家統一方案,必須採取和平、遵守民主程序的方
: 式,才能讓台灣人民所接受,但到目前為止,條件都還沒有成熟,雙方需要擴大交流互動
: 、逐步創造有利的條件。
: 馬英九說,兩岸統一問題,必須要循序漸進、水到渠成,不能夠揠苗助長、以致於欲速不
: 達。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2-25/115288
: 5.備註:
: 選票上面只會有兩個選項
: □統一
: □等等統一
→
11/28 23:20,
11/28 23:20
推
11/28 23:24,
11/28 23:24
→
11/28 23:31,
11/28 23:31
→
11/28 23:32,
11/28 23:32
→
11/28 23:33,
11/28 23:33
→
11/28 23:35,
11/28 23: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92.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9538308.A.760.html
推
02/25 13:59, , 1F
02/25 13:59, 1F
→
02/25 14:00, , 2F
02/25 14:00, 2F
推
02/25 14:00, , 3F
02/25 14:00, 3F
→
02/25 14:00, , 4F
02/25 14:00, 4F
→
02/25 14:00, , 5F
02/25 14:00, 5F
→
02/25 14:00, , 6F
02/25 14:00, 6F
→
02/25 14:01, , 7F
02/25 14:01, 7F
推
02/25 14:01, , 8F
02/25 14:01, 8F
推
02/25 14:01, , 9F
02/25 14:01, 9F
→
02/25 14:01, , 10F
02/25 14:01, 10F
→
02/25 14:01, , 11F
02/25 14:01, 11F
噓
02/25 14:02, , 12F
02/25 14:02, 12F
→
02/25 14:02, , 13F
02/25 14:02, 13F
→
02/25 14:03, , 14F
02/25 14:03, 14F
推
02/25 14:04, , 15F
02/25 14:04, 15F
→
02/25 14:05, , 16F
02/25 14:05, 16F
→
02/25 14:06, , 17F
02/25 14:06, 17F
→
02/25 14:06, , 18F
02/25 14:06, 18F
→
02/25 14:07, , 19F
02/25 14:07, 19F
→
02/25 14:12, , 20F
02/25 14:12, 20F
→
02/25 14:15, , 21F
02/25 14:15, 21F
→
02/25 14:16, , 22F
02/25 14:16, 22F
→
02/25 14:16, , 23F
02/25 14:16, 23F
→
02/25 14:17, , 24F
02/25 14:17, 24F
→
02/25 14:47, , 25F
02/25 14:47, 25F
→
02/25 14:49, , 26F
02/25 14:49, 26F
→
02/25 14:51, , 27F
02/25 14:51, 27F
→
02/25 17:38, , 28F
02/25 17:38,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1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