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檢察官跟法官誰比較值得信賴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寶藏巖公社)時間8年前 (2018/02/06 04:22), 8年前編輯推噓3(745)
留言16則, 10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9/19 (看更多)
來來來來 大家來看看無賴的嘴臉啦! 先是造謠我大學被退學 結果我拿出畢業成績單 她又改口說要物理系的畢業證書 有沒有這麼不要臉的人啦 難怪人家說像由心生 這種恰北北還有人要她 我看是瞎了眼吧! 還有,不要把我跟這個醜女扯在一起 這可是侮辱了我一代潘帥的盛名 https://i.imgur.com/fX0eR4m.jpg
還有啊! 在下可是支持左派第三勢力的 誰跟你9.2啊 真是吹牛不打草稿! ※ 引述《shrpai (胡思亂想)》之銘言: :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之銘言: : : 這是你要的成績單 : : https://i.imgur.com/zjP58Xg.jpg
: : 上面白紙黑字寫的物理系轉入 : : 這是在下的畢業證書 : : https://i.imgur.com/whNF4e8.jpg
: : 你說我被退學? : : 退學在哪裡? : 惱羞成怒喔? 叫你拿出你中興大學物理系跟台大土木博士班畢業證書啦! : 連法緒這麼簡單都考45分 難怪考律師考21年才考上 還妄想跟我的希佳比 : 那大家說他工程界霸主,是他的粉絲,還是揶揄呢? : 我在想他根本就是引戰吧 : 我之前看潘欣榮好像也是9.2,可是卻罵吳庚,到底為什麼 : 他都去世了所以就不多說什麼了,可是很奇怪 : 我覺得很奇怪,其實我也討厭吳庚,他就是個9.2,但畢竟 : 整天在那邊引戰 : 剛剛又一堆法律人丟水球給我要我小心 原來你是個9.2那你還罵吳庚幹嘛? : 操你媽的垃圾! : 每次都故意曲解法條或斷章取義判決書 : 讓其他法律人看了沉不住氣破功罵你髒話 這樣就被你釣魚提告 : 以為我們不知道喔? 你在法界就是惡名昭彰啦! : 律懲會我之前也待過~你看看你律師證書會不會被廢除 : 機掰 到現在拿不出證據證明我是吳小姐 林北沒這麼衰改名改姓 : 我看你八十歲老母被性侵 你都會說是吳小姐做的 : 反正你就是沒證據阿 : 這種破程度 難怪會覺得家裡也是公然 羈押庭也是公然 合議庭三個法官也是公然 : 當然會贊成告發狀跟自訴狀都構成公然侮辱 : 因為世界萬物都是公然 在家裡也是公然 在家裡罵阿扁被我阿公阿嬤跟我老婆聽見 : 那我也是公然侮辱嚕 所以我阿嬤可以直接逮捕我 因為我是現行犯 : 這是北七的潘欣榮的破法律見解 : 你這個廢物 難怪主張彥志法官裁定三萬元交保~在那邊打壓阿惠女檢! 嘖嘖 你這種自創分身支持的手法 怎麼跟長庚戰戰神伎倆很像呢? https://www.ptt.cc/man/BBSview/D8FB/DB7E/D4F/M.1264525402.A.A1E.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3.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7862120.A.040.html

02/06 04:22, 8年前 , 1F
我可以
02/06 04:22, 1F

02/06 04:23, 8年前 , 2F
中間那個女的是你喔?
02/06 04:23, 2F

02/06 04:23, 8年前 , 3F
你們晚上都不睡哦......好體力
02/06 04:23, 3F

02/06 04:24, 8年前 , 4F
當初也是清秀斯文小郎君哦......
02/06 04:24, 4F

02/06 04:28, 8年前 , 5F
完全看不懂這系列,約出來真人單挑實際
02/06 04:28, 5F
早告囉 但有人躲在虛擬IP後不敢露面啦!

02/06 04:32, 8年前 , 6F
就是個訟棍而已 只准自己罵人嘛 整天釣魚 廢物
02/06 04:32, 6F
你還需要人釣? 也太抬舉自己了吧! 若要論到釣魚告人 你長庚戰戰神才是高手吧! 還有臉說人? https://bbstop.amassly.com/post/Gossiping_1Lb5eOpd :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99 年桃簡字第 3064 號刑事判決 : 裁判日期: 101.02.17 : 裁判案由: 侮辱罪 : 上 訴 人 : 即 被 告 吳彥穎 : 裁判全文: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9年度桃簡字第3064號 :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   告 吳彥穎 :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9年 : 度偵字第6720號),本院判決如下: : 主 文 : 吳彥穎散布文字,指摘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處拘役貳拾日,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裁判日期: 104.01.13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等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易字第2098號 :上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吳彥穎

02/06 04:32, 8年前 , 7F
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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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4:32, 8年前 , 8F
雙插頭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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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4:48, 8年前 , 9F
在PTT能戰到身家都講白也是光明磊落
02/06 04:48, 9F

02/06 04:50, 8年前 , 10F
像我和平島金城武就很怕別人知道其實只是個學店醜宅
02/06 04:50, 10F
※ 編輯: treasurehill (114.36.243.20), 02/06/2018 05:06:45

02/06 05:32, 8年前 , 11F
越來越走鐘了 我都是失眠起來等早餐店開門再看 笑死
02/06 05:32, 11F

02/06 05:35, 8年前 , 12F
真的帥直接自拍就好囉 拿民國九十四年的照片是哪招啊
02/06 05:35, 12F

02/06 05:36, 8年前 , 13F
等等 那個數字應該是1994年的厚
02/06 05:36, 13F

02/06 05:45, 8年前 , 14F
這一串到底是在幹什麼.....
02/06 05:45, 14F

02/06 06:48, 8年前 , 15F
回樓上:寒天有人要幫忙加熱應該要跪謝der
02/06 06:48, 15F

02/06 17:49, 8年前 , 16F
到底吵完了沒= = 告一告不就知道誰了
02/06 17:49,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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