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玩了!海底撈2/15起取消「自帶食材」已回收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銘言:
: 問幾個問題看看大家覺得應該是誰要負責??
: 1)客人A自己帶了蔬菜,結果同桌客人B從湯底撈出蟲蟲,質疑海底撈菜沒洗乾淨,
: 請問誰要負責??
客人自己負責
你外帶食品 要店家負責 這說不過去
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原則
既然客人投訴 店家的食品有蟲子
那就應該由客人主張蟲子是店家的 鍋底中產生的 而不是自己外帶的食品帶來的
所以證據要由客人自己找 而不是店家提供
: 2)客人C帶了不新鮮的豬肉,結果同桌客人D吃了拉肚子住院3天,質疑海底撈實材不新鮮
: 請問誰要負責??
同樣的 誰主張誰舉證
誰知道你當天吃過多少餐 外面有沒有吃過其他東西
怎麼證明是在店裡面吃東西導致的拉肚子?
海底撈火鍋店每天接待這麼多乘客 只有你拉肚子
而且你還外帶有食品 是誰的問題很明顯啊
: 3)客人E預謀暗殺舊情人F,偷偷將含有劇毒物質的牛肉放入鍋中,F吃了中毒身亡,
: 請問誰要負責??
這個問題其實很愚蠢
這與是否外帶食品沒有關係
即使食品全部由店家提供
那下毒的人一樣可以偷偷在食品飲料酒水中下毒
店裡死人了 店家無論如何都脫離不了關係
這跟海底撈的經營方式無關
: 如果你的答案是A、C、E要負責,那請問是海底撈該負責舉證嗎??又要如何舉證呢??
: 如果你的答案是海底撈要負責,那他今天取消自帶食材本來就是天經地義。
承認吧 根本原因就是 絕大多數的臺灣食客進來只要一個鍋底 新聞中說的都很清楚了店家看到太多的乘客拿著 外帶的食品進來 就沒錢賺啊 還要提供這麼多的水電氣人工 店面租金
誰開店就是為了虧錢的
取消 允許外帶食品的規則是因地制宜
這是臺灣的民情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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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法律就是 如果有人罵張三是白癡 需要張三自己找證據證明自己不是白癡 而不是罵人的人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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