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勞基法》新增32-1條文 加班可換補休已回收
: 《勞基法》新增32-1條文 加班可換補休
: 立法院臨時會晚間挑燈夜戰審議《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在深夜11點多表決二讀新增《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1,勞工在正常工作以外或休息日加班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
: 並經雇主同意,應依勞工工作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補休期限屆
: 滿或契約終止未補休,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
哈哈,跟報告班長一樣,榮譽假有啊,2年內放完;這個更扯,不知啥時放
還可以變成資方以後景氣差的時候拿來用,這不叫假期
連補休都拿來給資方當彈性應付沒單的時候,這真的太資進了
: 民進黨團提出的再修正動議源自藍委蔣萬安提案精神,但遭蔣萬安反對,他指出,他提出
: 的「加班換補休」是加班應該給加班費,例外經勞工同意才可以換補休時數;補休時數比
: 照平日、休息日加班加乘費率,例如:平常日加班1小時換補休1.34小時。另外,年度終
: 了或契約終結時,休不完補休時數要換回加班費發給勞工。
1.33 1.66可以用1來補休,還不用給1.33 1.66的加班費
以後連加班費都沒有了,還要被拿來補資方沒單的空窗期
台灣勞工......算了大概一堆不受影響的拍手叫好吧,自私鬼一堆
希望哪天苦到這些自私鬼,我會很高興
: 蔣萬安說,民進黨的再修正動議,依實際加班時數計算補休時數,例如,平常日加班1小
: 時換補休1小時。且補休期限是由勞雇雙方協議,雙方可約定3年、5年補休期限。蔣萬安
: 批,這版本對勞工權益保護不夠周延。
台灣很多東西都有自己玩法啦,都玩半套,然後保護相關的都不會學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109/1275439/
: 照這休法,不只更過勞,加班費還領更少
: 加班和補休時數等比例,補休期限無上限
: 平日加班4小時
: 修法前
: 加班費計算:1.33 +1.33 +1.67 +.167 = 6 ,應發給6小時薪資
: 修法後
: 加班4小時補休4小時,假設20年後補休期限屆滿,發給4小時薪資
: (前提是你活到20年後)
不只加班費領更少,甚至可以讓你沒得領,資方狠一點拿來當以後沒單的空窗期
那時候才逼你放
1.33 1.66變成1
勞工真可憐
甚至還會被拿來逼放資方沒單的空窗期
且還沒有那時要給你補休的期限
請問利息要怎算???
這就跟你借我錢
但不用利息
也沒有還錢期限一樣
建議年輕人
以後面試問清楚
要加班的就不要去了
當面問清楚,不要不好意思,不然只會被凹
不過下一個會是啥呢
我猜
下一個很有可能是勞健保比例
我猜一定是資方的比例會下降
勞工的比例會上升
不然就是政府比例上升(但這等於納稅人的比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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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58.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547933.A.0CC.html
※ 編輯: ptt987654321 (111.241.158.217), 01/10/2018 09:32:47
其實會這樣做不意外
沒本事企業轉型
自然只能轉型成東南亞那種型態
來吸引外資投資
變成跟東南亞拚
明眼人看就知道了
※ 編輯: ptt987654321 (111.241.158.217), 01/10/2018 09:35:1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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