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勞基法》新增32-1條文 加班可換補休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雷丘)時間6年前 (2018/01/10 01:47), 6年前編輯推噓16(16025)
留言41則, 2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5/40 (看更多)
※ 引述《killerken (踢了肯)》之銘言: : 這種勞基法真是前無古人 : 加班沒薪水已經夠屌了 : 補休居然還可以補到三五年後 : 這樣以後一年365天每天都可以工作了 : 五年後給你一口氣休假一年 : 這中間你自己得病也絕對不是過勞 : 如果公司倒了也是因為大環境不好 : 你拿不到補休要自己跟老闆說啊 : 老闆移民去加拿大你就坐飛機去找他嘛! : 還可以順便在加拿大打工賺錢呢 : 民進黨政府都幫你想好了! 我真的已經搞不懂DPP現在的想法是什麼了 不久前說要修勞基法的原因之一是有勞工反映無法加班,領不到加班費 一例一休後領到的錢反而更少,因此需要修法 但是你看看現在修成什麼鳥德行 就算勞工再怎麼加班,在能換補休的情況下 勞工還是領不到加班費啊 這法施行後,勞工要多久時間才會驚覺 啊我這個月不是一直在加班,都加到54小時了 怎麼薪水跟沒加班一模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67.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520024.A.EA8.html

01/10 01:48, 6年前 , 1F
現在本來加班就能換補休 現在只是規定可以再換成錢
01/10 01:48, 1F

01/10 01:49, 6年前 , 2F
你還真的相信資進黨要讓勞工領更多的加班費謊言喔...你不簡
01/10 01:49, 2F

01/10 01:49, 6年前 , 3F
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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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相信資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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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近黨,讓你一直積假阿 積到300天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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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0, 6年前 , 5F
應該把加班換補休修成是例外,以加班費為原則吧!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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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0, 6年前 , 6F
現在加班換補休是要勞工事前主動提才算,否則都應是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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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0, 6年前 , 7F
說欠錢才要修法!補休不准延,一定要三個月內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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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過後3個月就該認清被騙票的的事實了,你現在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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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0, 6年前 , 9F
不放就給錢!反正就是要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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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1, 6年前 , 10F
有人喜歡加班費 有人喜歡補休 本來就可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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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勞工真的可以選擇的話 ※ 編輯: rejo (111.254.67.37), 01/10/2018 01:52:37

01/10 01:51, 6年前 , 11F
資動部一直苦無機會幫老闆的金主解套,現在達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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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一大圈 砍了七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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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2, 6年前 , 13F
YA! 大家升官發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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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2, 6年前 , 14F
這條原意是要補換補休後會被歸零的洞。但扯到勞資協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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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3, 6年前 , 15F
老闆會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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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一段期限,補休不完的給加班費,但是這期限絕對不會是3~5年這麼長 公務員補休倒是真的會歸零 ※ 編輯: rejo (111.254.67.37), 01/10/2018 01:54:45

01/10 01:53, 6年前 , 16F
呵呵,某人說的是那種資方可以三五年後再給你的補休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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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3, 6年前 , 17F
會變合法的延長歸零。這條母法就直接該訂半年、最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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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3, 6年前 , 18F
的好多勞工喜歡這種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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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4, 6年前 , 19F
基準法沒在勞資協商的啦,你家結構難道是你和工程師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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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4, 6年前 , 20F
出來的產物?地震來還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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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現在到底有多少企業是有勞資協商的?比例低到更沒有差不多了吧

01/10 01:55, 6年前 , 21F
樓地板有人在協商的 頗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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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6, 6年前 , 22F
這種最多就是給你欠一年 開後門讓你一直往後欠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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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jo (111.254.67.37), 01/10/2018 01:57:25

01/10 01:58, 6年前 , 23F
換補休 賺到惹 幹 本來就休息日是賺到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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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8, 6年前 , 24F
啥都推給勞資協商 要這種政府幹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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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跟你老闆說,不要什麼事都推給政府 政府還有資方要照顧 ※ 編輯: rejo (111.254.67.37), 01/10/2018 01:59:54

01/10 01:59, 6年前 ,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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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9, 6年前 , 26F
前兩天NPP淋雨陳情 也沒看你們到現場幫忙 死好啦
01/10 01:59, 26F

01/10 01:59, 6年前 , 27F
老闆越晚結算加班費賺越多利息,傻了才不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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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9, 6年前 , 28F
前兩天勞團臥軌陳情 也沒看你們到現場幫忙 死好啦
01/10 01:59, 28F

01/10 01:59, 6年前 , 29F
同樣疑惑+1
01/10 01:59, 29F
這一條如果期限真是的勞資協議的話,洞真的很大! 在修法條的不知道腦子裡都在想什麼 ※ 編輯: rejo (111.254.67.37), 01/10/2018 02:01:08

01/10 02:02, 6年前 , 30F
問題在於媽的加班換補修是1比1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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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2:02, 6年前 , 31F
連可欠的期限都沒訂了 1:1算小條的了
01/10 02:02, 31F
真的,我能接受6個月~1年沒補完的給加班費 甚至因離職而沒補休完的也應該給加班費 ※ 編輯: rejo (111.254.67.37), 01/10/2018 02: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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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本騙人 2.立委腦袋進水越改越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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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2:09, 6年前 , 33F
3.政治人物要照顧金主 你還以為想保護勞工喔
01/10 02:09, 33F

01/10 02:48, 6年前 , 34F
唯一就是金主啊,什麼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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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2:49, 6年前 , 35F
疑惑就是把民進黨想的太良善不了解本質
01/10 02:49, 35F

01/10 03:50, 6年前 , 36F
D黨就是高明的詐騙集團呀
01/10 03:50, 36F

01/10 06:12, 6年前 , 37F
再吵啊 下次再修更機掰!接受現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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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9:17, 6年前 , 38F
就白痴啊,看顏色投票的下場就是這樣,一輩子也醒不來
01/10 09:17, 38F

01/10 10:07, 6年前 , 39F
說自己能選加班費或補休的人是有工作過嗎?職業是立委吧
01/10 10:07, 39F

01/10 11:30, 6年前 , 40F
說加班費大減要修勞基法的智障 你們以後只有補休啦
01/10 11:30, 40F

01/10 14:21, 6年前 , 41F
表面上就講幹話欺騙勞工 骨子裡把勞工出賣給金主
01/10 14:21, 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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