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收到警察的站內信要怎麼辦?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qxxrbull)時間6年前 (2017/12/28 23:11),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 引述《redspeed (RED)》之銘言: : 大家晚安, : 本魯阿,昨天只是在八卦版PO個廢文而已, : 就收到一封來信, : 來信者說他是警察,要我交出所有證據,不然要請我去警察局泡茶... : https://i.imgur.com/IcReMzD.png
: 本魯看到覺得害怕,本魯明明怎麼事情都沒做啊! : 只是發發廢文, : 難道憲法第 11 條所說的「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 是說假的嗎? : 雖然廢文是沒什麼價值啦!但好歹那一篇文章也價值68P幣吧? : 難道那一個「警察」是向我勒索68P幣嗎? : 假設,本魯收到信,覺得害怕,那麼這一位「警察」是否又成立恐嚇罪? : 刑法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 : 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對了,難道警察辦案不要講述理由嗎?隨便站內信就可以辦人歐? : 不是要表明身分和理由嗎? 台灣不是法治國家嗎? : 本魯感覺害怕!幸好本魯覺得刑法第 235 條跟我無緣, : https://i.imgur.com/kkL59Pi.png
: 那麼這一位「警察」要找我幹嘛? : 對了,想到這就想到 懶叫王 講到的, : 如果有警察說要檢查你的懶叫,千萬不要傻傻的把懶叫照傳給他,這是詐騙。 : 又因為本島又號稱「詐騙之島」, : 所以天知道來信者是不是是真的警察,還是假的「警察」, : 如果是鄉民(或稱臭臭臭肥宅)惡意假冒「警察」的身分, : 可能又涉及刑法第 158 條 : 第158條 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冒充外國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亦同。 : 第339-4條 (加重詐欺) :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 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 : 布而犯之。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總整理,相關法條 憲法第 11 條、刑法 158、235、305、339-4 條 : 如提辣,收到警察的站內信要怎麼辦? 有沒有八卦啊? 人家搞不好不是真的在警局裡工作的警察 搞不好人家只是ptt上的看板警察而已啊 那也叫警察對吧 ----- Sent from JPTT on my LeMobile LEX820. -- 1.你不管後半輩子再怎麼努力,都比不上你投胎那一次的努力 @qxxrbull 2.努力用功一輩子,不如你爸媽給你一棟北市精華區的房子 3.你工作一年連100萬都賺不到,人家買個1200張中華票券擺一年就有100萬 4.要從沒錢變有錢很困難,要從有錢變更有錢很簡單 5.法律規定不能教唆他人自殺,因為當所有窮人都自殺了,有錢人也沒辦法一直有錢了 6.自殺前記得用盡你的能力貸款,在選擇權結算日前全梭一邊,這是你死前翻身的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160.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4473918.A.960.html

12/28 23:29, 6年前 , 1F
如果是真警察請把程序辦好真人邀請警局說明
12/28 23:29, 1F

12/28 23:30, 6年前 , 2F
不然就換收信人把證據收集 抓一波假警察吉他詐欺
12/28 23:30, 2F

12/28 23:43, 6年前 , 3F
強制處分不用法官保留原則?
12/28 23:43, 3F

12/28 23:43, 6年前 , 4F
你叫他把Miranda warning唸完再說!
12/28 23:43, 4F

12/29 08:21, 6年前 , 5F
只有電信警察,哪來網路警察
12/29 08:2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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