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檢舉魔人! 2天5千人連署「勸導取代開單」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秦齊楚燕韓趙魏)時間6年前 (2017/12/10 23:57), 6年前編輯推噓2(535)
留言13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4/72 (看更多)
阿 就有些交通規則超級不合理 山區道路和文中的蘇花公路, 一堆路段畫著雙黃線 前面只要一台三寶超級龜車, 邊開, 邊聊到忘我, 後面整排就在那邊賞月等你就好 還有雙黃線規定, 連行人都不能穿越, 山區道路劃雙黃線, 你若走路, 想要到對向去, 不就要先走到山下, 媽的 終於看到紅綠燈+斑馬線了, 可以穿越了, 還好腳還在, 然後再從對向車道走上來 ? 天都亮了阿 你走路不曾跨越雙黃線 ? 還有台北一堆雙向單線車道, 中間劃雙黃線, 若路邊剛好有公車在下乘客, 或是有人車子臨停 你是停在原地等公車下完乘客再走 ? 或是等阿 等阿, 等到那部臨停車子的主人吃完飯唱完歌出來, 把車開走, 你再走? 還是你就直接違法跨越雙黃線超車過去 ? 不知道這樣是違法嗎 ? 駕照有無白考? 像我都窩在那種有車臨停和公車下乘客的地方, 檢舉那種跨越雙黃線超車的 應該是守法一點, 等公車下完乘客或臨停車子開走, 你才能走 ※ 引述《purplvampire (阿修雷)》之銘言: : 我說這些人是不是駕照白考了?連自己做了什麼交通違規的事情都不知道, : 需要請警察開單勸導?如果一個人連如何遵守交通規則都不懂, : 政府不是應該要沒收並吊銷駕照才對嗎?怎麼可以繼續放他上路危害人間? : 罰單是對明知故犯的人的懲罰,而對於行之有年的交通規則連違規都不知道的人, : 該做的不是勸導,而是吊銷駕照,然後把車輛拖去輾掉才是正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7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921423.A.D0B.html ※ 編輯: teyurd (223.138.171.52), 12/10/2017 23:57:20

12/10 23:58, 6年前 , 1F
一堆撞死人的車禍就是跨雙黃線造成的
12/10 23:58, 1F

12/11 00:00, 6年前 , 2F
舉的例子很爛
12/11 00:00, 2F

12/11 00:00, 6年前 , 3F
八卦一堆法匠,不知道什麼是修法。標準順民
12/11 00:00, 3F

12/11 00:01, 6年前 , 4F
政府給什麼乖乖吞就對了
12/11 00:01, 4F
※ 編輯: teyurd (223.138.171.52), 12/11/2017 00:07:32

12/11 00:09, 6年前 , 5F
法律爛所以違法就是應該的嗎……
12/11 00:09, 5F

12/11 00:13, 6年前 , 6F
交通法本身就是行政法 行為沒有造成重大意外 本來就是可已
12/11 00:13, 6F

12/11 00:13, 6年前 , 7F
有彈性 很多條都只有寫‘應’而不是‘需’
12/11 00:13, 7F

12/11 00:14, 6年前 , 8F
警察只有有可能為假照片之證據舉發他人 本神就很有爭議了
12/11 00:14, 8F

12/11 00:39, 6年前 , 9F
中肯 檢舉魔人智力不足
12/11 00:39, 9F

12/11 00:41, 6年前 , 10F
你不知道最大宗的檢舉 是違停嗎?
12/11 00:41, 10F

12/11 00:46, 6年前 , 11F
「應」就是一定要好嗎,幫幫忙,相對的是「得」
12/11 00:46, 11F

12/11 11:59, 6年前 , 12F
你可以選擇違法,但被罰請閉嘴
12/11 11:59, 12F

12/11 18:19, 6年前 , 13F
12/11 18:19,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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