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檢舉魔人! 2天5千人連署「勸導取代開單」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pchunters123 (pp表接受。和感謝,「今)時間6年前 (2017/12/10 20:39)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 3人參與討論串6/72 (看更多)
這個提案在11月就通過了,現在記者也未免太混了吧?
不過有點好奇提案人的說詞,查了一下是:
1. 降低無謂的執法單位資源耗費
2. 經科學統計及評估,適當選擇交管或巡邏頻率提高之路段,有效提高道路暢通度
3. 減少不必要的民怨及因不當檢舉造成之訴訟糾紛
目前許多檢舉達人於道路或巷弄內拼命搜尋違規車輛並以照相或錄影形式舉發用路人違規
事項,造成執法單位須拼命寄發罰單、大量判定違規與否之負擔,殊不知檢舉人本身於檢
舉時採證過程中是否自行違反交通道路相關管理條例規範,反而造成更大的交通安全影響
。若經民眾舉發之違規事項並不影響該處之交通安全或道路暢通,於舉發後不需經過嚴密
判定,可由執法單位寄發違規勸導通知,警惕違規用路人,並依違規路段統計次數多寡及
對道路安全影響程度提高巡邏頻率,針對影響道路安全之用路人由執法單位逕行開罰。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c344706-305e-454a-b5ca-017ec57eae6f
意思就是警察應該交管或巡邏,交通就會順暢了
而不是讓民眾「不當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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