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甲甲在宣導泰國無處方箋違法買PreP回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9/04 16:19), 8年前編輯推噓6(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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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5:13,
代買要罰也不是用藥事法 ,鬼扯學名藥是禁藥可見法條理
09/04 15:13

09/04 15:13,
解 有落差,怎現在要自費又不準?
09/04 15:13
不到黃河心不死... 原文: {前兩天剛從曼谷回來,此行正好有幫朋友託買PreP(Truvada)的經驗} 這種代買明確違法的行為視而不見在那邊瞎扯... 食管署新聞 https://goo.gl/SnYaT2 {本署新聞 104年7月1日起,寄送藥品進入國內有限量,且每年限兩次,並應事先申請同意。i發布 日期:2014-06-05】ǖo布單位:藥品組 ? 小美為國內某大學畢業生,正與朋友討論想利用進入職場前最後一個暑假去日本旅行,計 畫穿和服參拜神社、到知名遊樂園玩,當然也包括到女生最愛的藥粧店買眼藥水、防蚊液 、新表x鳴等,不過她想,買這麼多藥回臺灣可能會被海關擋下來,不如先買一些,需要 的話再請日本朋友代買寄回臺灣,但是…小美不知道明年7月1日起郵寄藥品回國有新的規 定。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國人,自104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藥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 」藥品返國,一律應於輸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若涉及買賣行為者,違反者依藥事法 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據政部關務署統計資料,99年4月1日至103年3月31日海關查獲不法藥物件數共670 件,其中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超逾限量藥物件數共558件,郵包違規件數41件,快遞貨物或 貨櫃夾藏等其他違規件數共71件;另,近一年海關查獲非法藥物態樣以壯陽藥、胎盤素針 劑、肉毒桿菌素、止痛藥及中藥製劑等藥丸為主。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從國外攜帶自用藥品返國應符合限量表規定,郵寄藥品回國原符 合限量表亦可放行,惟考量有不肖業者投機或將不法藥物於限量內分批進口至國內,影響 我國藥品管理制度,甚至危害民眾健康,故採取事前申請及限量管理措施。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藥品回國,自104年7月1日起,應於藥品寄送回國前,依據「藥 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規定,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非處方藥」每次寄送 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且於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 處方藥」則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有關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返國,應符合「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 量表」規範,表列內的藥品攜帶限量依表列數量規定,表列以外的「非處方藥」每種限帶 2瓶(盒),表列內藥品及表列以外的「非處方藥」攜帶總量合計不可超過6種。如超出限量 ,則應於返國前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另外,攜帶「處方藥」則 須憑醫療院所證明,其攜帶量不得超過該醫療證明的處方量。 藥品如未經核准寄送至國內或超量攜帶入境,若涉及買賣行為者,則屬於藥事法第22條 第1項第2款的禁藥,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查獲的禁藥沒入銷燬。食品藥物管理 署呼籲國人,注意攜帶自用藥品返國應符合限量,攜帶超量或寄送藥品回國須事先申請同 意文件,切勿以身試法,避免受罰。 查詢相關資料請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 偽禁藥的定義 藥事法第20 條 (禁藥之定義) 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 。? 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 藥事法第22 條 (偽藥之定義) 本法所稱偽藥,係指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者。 二、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者。 三、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者。 你知到泰國未經許可輸入的truvada強迫授權學名藥是複方嗎,emtricitabine/tenofovir? ,這兩種藥台灣都有藥證,這是否符合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者。 還有我管你是偽藥還是禁藥刑度都是一樣的 藥事法第82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 下罰金。 犯前 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二億元以下 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 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 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 未遂犯罰之。 藥事法第83條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 圖販賣而陳列 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 死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 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七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百萬元 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引述《white9cat (九命)》之銘言: : 我有說攜藥無上限嗎? 我說的是"有條件輸出入"好嗎? : 老娘我是慢性病患者,沒藥可能會出人命的那種慢性病, : 處方藥包含吸入式藥品和口服藥錠, : 其中吸入式藥劑一罐就是2個月的劑量(剛好壓在上限), : 為了攜藥出國查規定並提早回診拿藥單, : 會比你這個沒攜藥經驗的人搞不清楚狀況嗎? : legendary85先背離事實鬼扯國外合法藥品等於偽藥, : 現在還做賊的喊抓賊說我背離事實鬼扯? : ※ 引述《legendary85 (legendary85尚書,以諮?0)》之銘言: : : white9cat沒出國過嗎,怎麼背離事實鬼扯呢 : : 海關對於藥物是有嚴格限制的,超過的話一定要申報!否則攜帶超量藥品,超量部分 : : 銷毀 : : 西藥 : : *非處方藥:每種不得超過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瓶(盒、罐、 : : 支)。 : : *處方藥:未攜帶醫師處方簽(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攜帶處方藥及醫師 處? : : 箋,不得超過處方箋開立之合理用量,且以六個月用量為限。 : : 為避免不肖業者藉出國挾帶大量藥品返台轉售牟利,從國外寄藥品回台則不論是否超 : : 一律要事前申請,且一年限兩次,違者依《藥事法》最重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 : 億元以下罰金。 :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指出,藥品不是土產,不會愈吃愈補 : : 況國際郵包、快遞,分批挾帶寄送台灣沒有核准藥品,從國外攜帶大量藥品入境,已 : : 走私藥的漏洞。? : : 食藥署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規定,7月1日起,藥品郵寄回台前,必須事先向 : : 署申請進口同意,「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 12 : : 顆,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應憑處方箋且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 : : 視隱形眼鏡也要附處方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8.68.8.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4513167.A.156.html

09/04 16:20, , 1F
亂碼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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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21, , 2F
噁爛甲愛扯又不是第一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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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 不能買紫色噴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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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gendary85 (138.68.8.157), 09/04/2017 16: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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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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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就是無藥不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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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26, , 7F
傳播愛滋病也有刑事罪名啊,他們哪時在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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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26, , 8F
去日本買藥回來都是自用 絕對沒有幫人代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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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27, , 9F
請問原po有超量?你觀落陰得知?
09/04 16:27,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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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backpackertw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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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33, , 11F
原文章也是按規定申請有處方簽 ,量也在六瓶內 ,要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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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33, , 12F
法海關早擋下來 ,是誰在跳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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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39, , 13F
原PO不就寫著朋友託買了,是要強辯什麼數量跟處方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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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44, , 14F
為了無套搞肛門,千方百計弄藥來吃,被發現還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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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帶風向,某些甲甲們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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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44, , 16F
託買也被查最多沒收 ,要是禁藥海關會放行?早上新聞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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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反同連戰三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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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閱讀障礙嗎? 食藥署都告訴你了 藥品如未經核准寄送至國內或超量攜帶入境,若涉及買賣行為者,則屬於藥事法第22條第 1項第2款的禁藥,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查獲的禁藥沒入銷燬。

09/04 16:45, , 18F
為何 某反甲 都總找些 歷史"新" 聞啊?一定要3年起跳嗎?
09/04 16:45, 18F

09/04 16:46, , 19F
有種說法:不反同只反愛滋甲,沒想到PrEP幾顆小藥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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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些過時言論可以自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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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48, , 21F
就戳破這種口是心非了.PrEP能緩愛滋疫情某還不是照3餐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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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56, , 22F
請問還記得反甲3個月前說啥? 反甲當時說同婚釋憲不會過
09/04 16:56, 22F

09/04 16:57, , 23F
3個月都能天翻地覆,原po拿3年前報紙新聞說嘴?
09/04 16:57, 23F

09/04 17:17, , 24F
更正 非報紙,是新聞稿
09/04 17:17, 24F
惱羞7pupu了? 我引用的法條是最新的,藥事法只有越修越嚴,從105年7月到現在處方藥申報的規定都一 樣,遇到違法的事甲甲總會相護呢

09/04 17:22, , 25F
加油 希望你們不會被打臉一下就崩潰
09/04 17:22, 25F

09/04 18:11, , 26F
推backpackertw。
09/04 18:11, 26F
※ 編輯: legendary85 (223.141.73.221), 09/04/2017 18:15:17

09/04 22:56, , 27F
既然越修越嚴,您能找"新"聞嗎?不要再塞"舊"聞浪費時間
09/04 22:56,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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