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蝶戀花案釀33死偵結 業者周比蒼父子、司機統統不起訴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9/04 12:1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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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avda (真理報)》之銘言: : 蝶戀花案釀33死偵結 業者周比蒼父子、司機統統不起訴 : 2017-09-04 11:20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案檢方今偵結,周比蒼父子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 蝶戀花遊覽車今年2月翻覆,造成33死重大意外,家屬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告,事發至 : 今近7個月,檢方今天偵結,蝶戀花旅行社創辦人周比蒼、負責人周繼弘、友力通運負責 : 人黃河清等人均不起訴處分,另司機康育薰因身亡也不起訴。 : 蝶戀花旅行社2月13日舉辦武陵農場一日遊,未料回程在國道翻落邊坡,造成33死11傷。 : 士林地檢署3月公布首波調查結果,指出遊覽車超速為肇事主因,另證實車輛座椅未「下 : 釘」,僅以鐵片卡榫,但並未違反驗車規定。 : 當時檢方指出,遊覽車行經國道五號出南港隧道為84公里,之後加速98公里,最後車尾撞 : 擊護欄時為79公里,遊覽車尾留下白漆,地面輪胎痕也僅有單邊,並有往外擴散的情形, : 顯見當時車輪已單邊離地,車速過快導致車禍。 :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案檢方今偵結,周比蒼父子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681190 刑事不起訴的話,就沒辦法「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必須由當事人自己提起民事訴訟。 舉例來說,這件事情受害者家屬認為蝶戀花造成他們的家人過失致死,所以提起告訴並 且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但是檢察官今天做出了不起訴處分,所以家屬就無法「附帶民事 訴訟」,而必須自己到民事法庭去提告損害賠償,不過自己要支付裁判費用。 一般民事訴訟賠償必須要先繳納訴訟標的1%左右的裁判費給法院,也就是說雖然不起訴, 但是我今天想要從民事這裡告周比蒼叫他賠1000萬,我就必須要自掏腰包10萬新台幣給法 院,而且必須先支付,官司必須要完全獲勝才有可能把這裁判費拿回來。 民事庭法官原則上是可以不理會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而獨立來判斷事實,有可能和檢察官 認定的不同,但這種狀況真的就比較少見。 畢竟目前唯一強有力的證據就是司機超速而已,不然你能怎樣,驗屍只能驗酒精藥物反應 沒辦法驗所謂疲勞程度,而且你還要舉證其間的因果關係....對了,因為刑事不起訴處分 了所以你這些證據必須自己找....檢察官OFF了不會再插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71.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4498264.A.F57.html

09/04 12:22, , 1F
酸民會說一定是過勞 怎麼知道的? 通靈託夢吧
09/04 12:22, 1F

09/04 12:24, , 2F
終於還碟戀花公道了
09/04 12:24, 2F

09/04 12:30, , 3F
人都死了當然只能不起訴
09/04 12:3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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