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星不起訴關鍵之一:林奕含閨密全這麼說...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8/22 12:10), 8年前編輯推噓10(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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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記得之前ptt上自稱林的好友那位吧 不知道就自己找找吧 一開始就出來說事實不是新聞所寫的那樣 說不是性侵 然後就被74團找到是廣告公司工作=工讀生 後來有幾次有在推文中出現 有再出來說自己真的以前是閨密 她也說說對這事情很清楚 還說她有被傳訊出庭做證絕對是閨蜜 但也因此所以不方便多說案情 還說過不想因為這事情被政治人物拿來利用 也說事實跟74團的傳聞是不符 中間還被74團罵或是74團互相嘴了幾回合 結果勒 這新聞大概證實 南檢找到的閨密說的方向跟這位ptt自稱林的好友 方向應該算是大至相同 就是真的有交往 且沒有說是性侵 所以也應該是真的了吧 何況這幾個閨密還有陪林去談判 都到這種地步的朋友 可能都代表對這事情可能還比林的父母還清楚 南檢最後問出的結果還是沒有性侵 而且看直播就知道南檢所查的事情可能比你想的還多了 但還是做出合意性交的結論 還有閨密也說怕被政治人物拿來利用... 結果都已經偵結 檯上一堆政治人物還是一直在那邊嘴? 所以74團要不要再對這些閨密發表個意見? 還是閨密其實都被收買了? ※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陳星不起訴關鍵之一:林奕含閨密全這麼說... : 3.完整新聞內文: : 針對林奕含是否曾遭到「性侵」,南檢表示不起訴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有「證人」也是 : 林奕含的閨密表示,知道林奕含與陳星交往,也知道兩人曾發生過性行為,但過去未曾聽 : 林奕含表示是遭到性侵。 : 南檢記者會中表示,為了釐清林奕含是否曾遭到性侵曾「傳訊被告3次、傳訊證人共34人 : 」,證人包括「含醫師4人、高中老師2人、高中同班同學4人、 補習班同學2人、大學好 : 友1人、同心補習班負責人與 行政人員共2人、閨蜜2人、諮商心理師1人、基金會 律師與 : 社工共2人、作家好友1人、陳O星妻1人、林 女父親友人1人、林女前男友1人、林女父母 : 與夫共3 人」。 : 但調查過程中有一位代號「A4」者,是林奕含自國中一年級起之好友,林女於部落格文章 : 稱之為「世世」。 : 「世世」到庭證稱,「其剛上大學時,林女有約其與證人A8在臺北的華山文創園區的 : PIZZA店,並對其等介紹陳O星是她的男朋友,當時雙方互動親密。林女曾說她真的很喜歡 : 被告,林女從來沒有跟其說過她遭性侵害。」 : 此外還包括證人A8(即林奕含自國小時起之好友,林女於部落格文章稱之為「采」),向 : 檢方證稱,「只有見過被告一次,就是在剛上大學時,林奕含約其與「世世」和陳星共4 : 個人在臺北華山藝文中心內的餐廳見面,感覺雙方在交往而介紹男朋友給其等認識,『當 : 時雙方互動就像情侶,林女從來沒有跟其說過她遭性侵害,林女在與被告還沒分手及第一 : 次住到精神病院時,都有跟其提過她有與被告發生性行為,並沒有提到被迫的情形。』」 : 南檢認為,「世世」與「采」,林奕含的爸爸也表示兩人為林奕含的閨密,說法應可信。 : 此外「世世」在林奕含在精神病院住院時期、與陳星夫婦於喜來登談判時,「世世」都在 : 林奕含身邊陪同。因而綜合兩人與其他證人所言,「被告所辯其未曾對林女強制性交等語 : ,應並非全然無稽」。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22/11876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6.218.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3375029.A.E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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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發文我必推加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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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Per (61.226.218.244), 08/22/2017 12: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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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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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吧A8證人(國小起好友) A4證人(國中起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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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世」在林奕含在精神病院住院時期、與陳星夫婦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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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身邊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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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調查過程中有一位代號「A4」者,是林奕含自國中一年級起之好友 "我忘記那位自稱好友有說是國中還國小就開始認識 所以應該也是其中之一吧" 反正不管是誰 講法都是大同小異才讓南檢覺得是有根據的證詞 因為都沒一個有聽林說過有性侵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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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美美吧,可能有些原因,證詞不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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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團那管這麼多 說你強姦就強姦 大人快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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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團腦殘就不意外了啦 之前還說要修法18歲以下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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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2:17, , 9F
16歲以上都能結婚了 但不能做愛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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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2:19, , 10F
@Princebamboo @Calista不是很嗆?出來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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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初說世世是工讀生的,該道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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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2:24, , 12F
淫人妻女笑呵呵,妻女被淫意若何?致陳國星
08/22 12:24, 12F
所以勒?那你講給林的閨密聽阿 為什麼要幫陳國星脫罪?

08/22 12:26, , 13F
要打就打對點 已婚還跟女學生當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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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2:28, , 14F
loby淫的到的話記得上來PO一下
08/22 12:28, 14F

08/22 12:38, , 15F
整件事最有問題的就林的父母
08/22 12:38, 15F

08/22 12:41, , 16F
死人不會說話...
08/22 12:41, 16F
但整件事都在身邊的閨密會說話阿 除非閨密都是假的或是討厭林?

08/22 12:49, , 17F
本來就是通姦啊 哪來的性侵 爽
08/22 12:49, 17F

08/22 12:51, , 18F
誰會笨到出庭作偽證= =
08/22 12:51, 18F
所以阿 閨密應該最懂 除非林真的七年後才改口說是性侵... 不然林當時真有被性侵的話 整件事都跟在身邊閨密會不知道嗎

08/22 13:01, , 19F
林有自述過,斷離了閨蜜
08/22 13:01, 19F
所以阿 你意思是說改口七年後說是姦? 還是閨密會因此做偽證?

08/22 13:01, , 20F
高3時第一通電話是陳打的,這種補習班有人敢送子弟去
08/22 13:01, 20F
那又怎樣?陳怎知林的電話的?南檢有說密集聯絡也是畢業後了 而且高3第一通電話是談什麼又怎樣?總不可能就談到要修趕吧 ※ 編輯: CPer (61.226.218.244), 08/22/2017 13:19:40

08/22 13:18, , 21F
有人會說,閨蜜一起被誘姦了,當然幫誘姦者說話
08/22 13:18, 21F

08/22 13:36, , 22F
一起被誘姦這個防衛機制太複雜了
08/22 13:36, 22F

08/22 13:37, , 23F
所以在華山吃pizza林是在推自己閨蜜下海介紹給陳興
08/22 13:37, 23F

08/22 13:37, , 24F
喔?三小本本情節
08/22 13:37, 24F

08/25 00:09, , 25F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08/25 00:09,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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