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看了臉書才知 自己土地變成別人的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7/11 15:16), 7年前編輯推噓1(1021)
留言2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9 (看更多)
※ 引述《pinpo (孤獨患者)》之銘言: : https://goo.gl/4AbdEM : 看一下契約全文: : 合約期間,甲方及其將來繼承人皆不得出租、轉讓、出售, : 違約者,此筆土地歸乙方姜懿庭及其女兒所有。 : 這邊兩造都有簽名跟指印,簽名還好,指紋這種東西說要偽造變更還真有難度…… : (是不是後來加的其實看印泥就知道,而且指紋很容易比對) : 而且兩造都有在上面簽名蓋章了,這代表善心條款也是雙方同意後簽訂, : 是否違反民法第72條? : 另外, : 假處分是針對金錢請求以外的請求,法院裁定強制或禁止債務人對請求的標的為一定行 : ,為防止該請求的現狀被變更,進而達到確保債權人請求的保全程序。換言之,債權人 : 請假處分,可以請求法院命債務人就特定的東西或權利作一定的行為或不行為。 : 例如:A與B訂立房屋買賣契約,A交付價金B後,B遲遲不肯交屋且開始尋覓下個買家,A : 了起訴請求交付房屋外,在起訴前可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裁定,請求法院命B不得對該 : 屋為任何處分,例如毀壞特定物或是出賣移轉給他人,等到冗長的訴訟程序進行完以後 : A拿著勝訴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時,可以完整取得。 : 也就是說,姜媽媽聲請假處分,只是保障當初條約上土地「不得出租、轉讓、出售」, : 跟侵佔或者強制請求執行違約條件根本就沒有關係。 : 今天聽到的都是單方面說法, : 而且如果像甲方是祖產的話而不可能行為的話, : 那根本不可能會執行違約後贈與的可能, : 也就是說,如果甲方依照契約規定承租到民國108年12月29日, : 依照合約,這塊土地再怎樣都不可能是姜媽媽或她女兒的。 : 所以整篇新聞的疑點: : 1.姜媽媽在當初簽訂一式兩份的合約上動了手腳,除了自行加註「地主若違約,土地就 : 須歸租賃人及其子女所有」的條款。 : 若有甲方蓋在文字上的指印,是否真為「自行加註而老地主完全不知情」? : 2.「聲請假處分成功後,老地主吳慶龍一夕間成了債務人,土地產權遭裁定須移轉給姜 : 媽。」 : 假處分和土地產權裁定的關係是? : 3.甲方(或他兒子)是否在這段期間有對契約這塊承租土地出租、轉讓、出售的行為? : 後續如何,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以下是朋友傳剛剛給我的, http://i.imgur.com/7ifn60K.jpg
聽說這是原地主的留存的合約, http://i.imgur.com/IkTyUoL.jpg
這是姜媽媽的,而且左邊圈起來的吳慶龍,「龍」字跟右邊的長不太一樣, 而且契約條件部分的指紋色突然變很紅,跟右邊畫風不太一樣, http://i.imgur.com/IbaBgkt.jpg
這是原地主的手上的合約, http://i.imgur.com/IciqT4O.jpg
這是姜媽媽手上的,我只用橘色幫忙遮個資部分而已, http://i.imgur.com/IJ7SKNP.jpg
http://i.imgur.com/T7yu7sp.jpg
姜媽媽手上合約附註一不成立的7、11、13如上, 我自己是覺得只有低能的出租人才會同意7、11、13條不成立, http://i.imgur.com/LjPqjzp.jpg
http://i.imgur.com/thoYYtM.jpg
http://i.imgur.com/LWKzfOI.jpg
這是假處分的裁定, 鄉民們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31.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757381.A.A19.html

07/11 15:18, , 1F
驗指紋阿~~~~
07/11 15:18, 1F
※ 編輯: plusonezero (61.231.31.128), 07/11/2017 15:20:38

07/11 15:20, , 2F
說真的~我是地主也不會去簽那種租給你期間賣掉的話 土
07/11 15:20, 2F

07/11 15:20, , 3F
地變成租方所有…地主是腦子進水?
07/11 15:20, 3F
※ 編輯: plusonezero (61.231.31.128), 07/11/2017 15:22:48

07/11 15:24, , 4F
但他的假處分聲請內容,是限制地主的土地讓與他人跟設
07/11 15:24, 4F

07/11 15:25, , 5F
收款人簽名應該不是本人簽的,「可能」是他兒子代收代簽。
07/11 15:25, 5F

07/11 15:25, , 6F
定抵押權予他人等處分,並不是要求所有權移轉吧?
07/11 15:25, 6F

07/11 15:26, , 7F
這跟一開始新聞講的土地變成別人的似乎不一樣
07/11 15:26, 7F

07/11 15:27, , 8F
假處分寫若出賣或轉移第三人,相對人轉移所有權予聲請人。
07/11 15:27, 8F

07/11 15:27, , 9F
你們不覺得一個合約突然多那麼多條款,居然只有承租
07/11 15:27, 9F

07/11 15:28, , 10F
人手上的有註明,出租人手上的卻一片空白很奇怪嗎?
07/11 15:28, 10F

07/11 15:28, , 11F
三、(一)寫到「既然土地買賣已經確定」,是我也先假處分
07/11 15:28, 11F

07/11 15:29, , 12F
假處分主文哪裡有寫你講的那段 = =
07/11 15:29, 12F

07/11 15:31, , 13F
理由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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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32, , 14F
大哥...看裁定只看主文才有效力,理由一是引用聲請人講
07/11 15:32, 14F

07/11 15:33, , 15F
的話,不是法院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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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33, , 16F
他前面都寫"聲請意旨略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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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34, , 17F
......喵的我打理由結果打成假處分 我是白痴是智障QQ
07/11 15:34, 17F

07/11 15:36, , 18F
總之契約變造跟違約與否的部分還有得爭,這個假處分充
07/11 15:36, 18F

07/11 15:37, , 19F
其量就是限制土地處分,跟土地變成別人的還差的遠
07/11 15:37, 19F

07/11 15:40, , 20F
我想說為什麼是假處分寫 QQ
07/11 15:40, 20F

07/11 15:43, , 21F
就租賃期間不得買賣 移轉 而以 又不是欠租地者什麼錢被抵押
07/11 15:43, 21F

07/11 17:33, , 22F
柳宇出來面對
07/11 17:33,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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