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從小被爸爸遺棄 法官判子女免養身障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7/09 00:05),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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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不覺得社會局根本就是在擾民嗎 社會局為了節省經費支出 會代替被遺棄的父或母對子女提告希望由子女出資撫養 法院判定該人很渣子女不用養 社 會局才自己接收 看以前的新聞被遺棄的父母有時自知自己理虧也不想告子女棄養 但想被社會局照料一定 要先完這些SOP 如此一來 被棄養人要被法院認證很渣 子女還要上法庭打官司 提起不想回憶的難過往事 擾亂原本的生活 社會局真是好棒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98.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529942.A.E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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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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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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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單位都是,能把麻煩丟給別人盡量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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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啊 不然錢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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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法院認證就遺棄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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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要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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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照盡義務的順序來說,當然是子女先,有原因才輪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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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OGBMxU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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