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從小被爸爸遺棄 法官判子女免養身障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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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22→)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S5566時間8年前 (2017/07/09 00: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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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r. 小魯比較在意的是這句. 撤銷原裁定,駁回社會局聲請,但可再上訴。. 裁定 -> 抗告. 判決 -> 上訴. 應該是這樣沒錯吧?. 有請鍵盤法官大大解惑?. --. ▄▄▄ 記得.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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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wer3641時間8年前 (2017/07/09 00: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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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不覺得社會局根本就是在擾民嗎. 社會局為了節省經費支出. 會代替被遺棄的父或母對子女提告希望由子女出資撫養 法院判定該人很渣子女不用養 社會局才自己接收. 看以前的新聞被遺棄的父母有時自知自己理虧也不想告子女棄養 但想被社會局照料一定要先完這些SOP. 如此一來. 被棄養人要被法院認證很渣.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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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6→)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teson時間8年前 (2017/07/08 23: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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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y9vq99wb. 熊姓男子因患有重度身心障礙無力謀生,經法院裁定宣告,選定台南市府社會局擔任其監護人。社會局向法院提告,要求其一對子女支付每月扶養費10500元,台南地院家事法庭判市府勝訴。熊男一對子女不服上訴,並請法官傳喚母親做證,表示兩人從小未受熊男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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