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她開庭前閱卷驚見敗訴判決書 真相是這樣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7/05 21:39), 7年前編輯推噓52(5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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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她開庭前閱卷驚見敗訴判決書 真相是這樣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莊姓女子因股權糾紛打官司,一審敗訴後提上訴,去年10月到高等法院民事庭閱卷, 赫然發現卷證中竟有一份寫著「上訴駁回」判她敗訴的判決書,認為承審法官謝碧莉還 沒開庭竟「未審先判」,怒控瀆職,但她也因擅自拿走這份「判決書」,反遭告發竊取 文件。 高院今發聲明強調莊女拿走的所謂「判決書」,其實是謝法官引用「例稿」製作的「備 忘錄」,絕非未審先判。 高院聲明指出,莊女日前向《鏡週刊》投訴後,週刊今以「離譜未開庭就有判決書、高 院法官驚爆未審先判」為標題報導此事,但實情是謝碧莉習慣收案後邊看卷證資料,邊 把雙方當事人的主張、答辯事項、案件爭點及相關法律意見,先放進類似案件的「例稿 」中,當作自己未來開庭或評議時的「備忘錄」,而例稿上面「主文」部分本來就印著 「上訴駁回」,但謝碧莉有用鉛筆註記許多待查事項,也訂了開庭日期,顯示該備忘錄 並非謝的心證,更不是正式判決書,絕非未審先判。 高院行政庭長周盈文說:「該案是合議案件,謝碧莉只是受命法官,另外還有兩名法官 ,不是謝法官一個人可以決定判決結果的。」周表示,去年此事發生後,謝碧莉隨即自 行聲請迴避審理莊女的案件,該案目前已由其他法官審理中。 至於這件「例稿惹的禍」是怎麼發生的,周盈文說,謝法官習慣把引用例稿製作的「備 忘錄」夾在卷證中,如果當事人要閱卷,她會先把備忘錄拿出來,再讓當事人閱卷,但 莊女去年10月4日來閱卷時,謝法官剛好休假,書記官直接把整份卷證交給莊女閱卷,才 會發生這樣的烏龍。 周盈文強調,可以理解莊女在開庭前看到印著「上訴駁回」的所謂判決書,心裡一定很 不舒服,但依據閱卷室的監視器畫面,莊女當時並非影印,而是直接把那份備忘錄放進 袋子裡帶走,高院曾請莊女歸還,但她否認有拿走,因此高院函請台北地檢署偵辦莊女 涉犯竊盜、侵占等罪,尚未偵結。 至於莊女向週刊指稱,她控告謝碧莉及書記官瀆職一案,台北地檢署已經以「查無不法 」簽結,對此,高院表示並不知情。至於謝碧莉的備忘錄引發莊女質疑未審先判,是否 有疏失,高院表示,並未因此處罰謝碧莉,但有提醒她以後注意不要再發生這種事。 一位法官告訴記者,確有不少法官習慣引用例稿,減少文書作業時間,例如同樣是槍擊 案,待查事項通常差不多,有些法官就會以先前已經審結的槍擊案判決書,當作「例稿 」,也就是基本的「架子」,然後把目前正在審理案件的具體案情,透過編輯軟體剪貼 置換放進例稿中,作為開庭時的備忘錄,但像謝碧莉這樣不慎被當事人閱卷看到的情形 ,確實不妥。 另名法官則說,法官引用例稿的作業習慣,曾鬧過笑話,有法官到同事辦公室串門子, 發現同事在電腦前處理文件,趨前一看竟然是主文寫著「應執行死刑」的判決書,但案 由卻是「竊盜」,當場驚呼:「他偷什麼東西要判到死刑?」同事急忙解釋只是抓了例 稿在整理資料,不是在打正式判決書。(丁牧群/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RJDf89 5.備註: 不好了 趕快另找別的族群來出氣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3.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261969.A.617.html

07/05 21:40, , 1F
心證被當事人看到其實也不太好...幫這件法官書記官QQ
07/05 21:40, 1F
書記官要被電飛惹 幫QQ

07/05 21:40, , 2F
台灣記者找個有法律背景的朋友問一下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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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41, , 3F
%%%%%%%%%%%%%%%%%%%%%%%%%%%%%%%%
07/05 21:41, 3F

07/05 21:42, , 4F
真有腦,直接幹走正本,以為這樣沒事
07/05 21:42, 4F

07/05 21:42, , 5F
這種東西都能夾進去卷宗給人閱卷 不幹飛你還有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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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幹也是幹人東西沒收好 而不是未審先判

07/05 21:43, , 6F
我是不覺得這有解釋什麼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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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記者現在超會的啊,要收視率、點擊率,拿司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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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之前法官判醫生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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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44, , 9F
來鞭就對了,判決書也要宣判後送達才生效力,基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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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人民不是法律專業 應由法官自行舉證有無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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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都沒搞清楚,先罵再說,反正一定有鄉民起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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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45, , 12F
呵呵,上面就一位,高院都說明是看卷的備忘錄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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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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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推給書記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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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就"沒把文件收好"這件事來說 法官和書記官都有疏忽 要罵這件事 我完全沒意見 但若是就"未審先判"這件事來說 問題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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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備忘錄跟未審先判的關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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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都拍到她拿走東西了 還死不認 找記者哭 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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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這樣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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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女以為自己看到的東西是判決書 結果只是備忘錄 把法官的筆記紙當成是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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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看卷先瞭解案情,開庭才能問案搞清楚疑點,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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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47, , 19F
把備忘記錄在判決書例稿(非正式判決),跟未審先判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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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47, , 20F
關啊...
07/05 21:47, 20F

07/05 21:48, , 21F
因為一般人沒有看過法院例稿也不了解法院寫判決那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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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48, , 22F
07/05 21:48, 22F

07/05 21:50, , 23F

07/05 21:50, , 24F
這種奧客案件誰接誰倒楣,謝法官反倒逃過一劫(不過替
07/05 21:50, 24F

07/05 21:50, , 25F
書記官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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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50, , 26F
這就沒書記官事了例稿法官貪方便和卷宗放一起
07/05 21:50, 26F

07/05 21:51, , 27F
對法院比較熟悉的就知道這根本沒有什麼意思 可是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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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51, , 28F
律的當事人看了就會覺得哇你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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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51, , 29F
整卷是書記官的工作之一,特別是送出去給人閱卷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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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51, , 30F
還是有規定如果法官不在不准相關人士閱卷?
07/05 21:51, 30F

07/05 21:51, , 31F
笑了 拿著駁回的稿子當板模 不就是未審先判 不愧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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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例稿來打草稿也不行 你找碴嗎? 司法院也提供了不少書狀範本供民眾下載 給不清楚格式的人用來當板模喔

07/05 21:52, , 32F
有些刑事案件的卷還會有證據在內(小包毒品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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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52, , 33F
書記官就要先整理,把證據保存好,不是一疊卷就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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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53, , 34F
去給人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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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8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7/05 22:42, , 83F
跟候選人要同時準備當選落選感言一樣啊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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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2:46, , 84F
哈哈哈剛剛一堆被霉體操弄的怎麼不來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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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2:47, , 85F
因為看到判決草稿就去告法官瀆職的人也蠻特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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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2:48, , 86F
理由都給你們講就好了
07/05 22:48, 86F
如果你有其他意見就說出來 你不說 我也沒辦法幫你說 ※ 編輯: a216832 (140.112.73.148), 07/05/2017 23:01:08

07/05 23:06, , 87F
鏡傳媒蠻智障的啦,之前一堆爭議新聞都就傳媒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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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08, , 88F
前一篇看起來就滿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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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08, , 89F
某樓笑死我,拿駁回例稿作memo就叫未審先判,神邏輯
07/05 23:08, 89F

07/05 23:09, , 90F
上訴駁回但沒有心証......我承認我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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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15, , 91F
例稿寫駁回就高潮?那點到寫死刑的鄉民會什麼反應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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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16, , 92F
但如果真的只是草稿 那被偷了何必那麼大動作要她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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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16, , 93F
草稿不見就自己重寫一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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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18, , 94F
因為那份草稿有法官想處理的爭點 這個不能讓當事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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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18, , 95F
莊女這樣離勝訴更遠了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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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19, , 96F
已經換法官了啦
07/05 23:19, 96F

07/05 23:20, , 97F
法官心證被看到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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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28, , 98F
而且是合議庭三個法官,什麼時候一個法官就可以下判決書
07/05 23:28, 98F

07/05 23:28, , 99F
07/05 23:28, 99F

07/05 23:34, , 100F
沒寫過判決也寫過狀紙,至於都沒寫過只剩一張嘴的ㄏㄏ
07/05 23:34, 100F

07/05 23:39, , 101F
哈哈哈好低能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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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40, , 102F
蠻合理的 拿已經ready的東西修修改改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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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3:42, , 103F
下次調例稿出來,先修主文「不要緊張,我還沒判」
07/05 23:42, 103F

07/05 23:48, , 104F
我就想合議庭是要怎樣未審先判 當其他法官是阿炮哦 果
07/05 23:48, 104F

07/05 23:48, , 105F
然又是臺灣記者在亂 然後還一堆人起舞 真的是笑死我
07/05 23:48, 105F

07/05 23:51, , 106F
蔣匪餘孽掌控的司法,早就沒人相信了w
07/05 23:51, 106F

07/06 00:39, , 107F
07/06 00:39, 107F

07/06 00:56, , 108F
例稿修改真的很常見啊
07/06 00:56, 108F

07/06 02:19, , 109F
農場就是欠噓
07/06 02:19, 109F

07/06 02:52, , 110F
書記官要起飛了
07/06 02:52, 110F

07/06 06:56, , 111F
結果平衡報導居然推的這麼少,頗呵
07/06 06:56, 111F

07/06 07:32, , 112F
就一堆法盲就看不起法官,不過真有這種爛法官
07/06 07:32, 112F

07/06 09:11, , 113F
就說本版一堆法盲了 還想陪審制 笑死人
07/06 09:11, 113F

07/06 12:09, , 114F
剛剛稍微看了一下上篇中刻意推了很多次的人 不完全是不懂
07/06 12:09, 114F

07/06 12:11, , 115F
法律的人 司律國考的考試書賣了又徵的 應該是讀到出現個
07/06 12:11, 115F

07/06 12:12, , 116F
人情緒了
07/06 12:12, 116F

07/06 13:42, , 117F
@ @
07/06 13:42, 117F

07/06 13:45, , 118F
再幫平衡報導推個
07/06 13:45, 118F

07/07 17:57, , 119F
所以心中認定敗訴才找敗訴的俐稿比較省事?
07/07 17:57, 119F

07/07 18:55, , 120F
現在澄清沒用了啦,台灣人未審先判跟先入為主的能力世界
07/07 18:55, 120F

07/07 18:55, , 121F
頂尖,恐龍就恐龍還找什麼理由?
07/07 18:55, 1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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