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重機上高速的訴求是不是該從法律面著手消失
※ 引述《cj4385283 (Linhi)》之銘言:
: 最近吵的沸沸揚揚的重機上高速公路的問題已經存在好幾年了
: 四輪的說法不外乎就是血流成河、應注意未注意等
: 二輪的說法不外乎就是權利等等
: 每次重機要爭取權利時,各方的說法從來沒有改變過
: 然而應注意未注意這條法律不管在平面或者高速公路都會發生
: 也就是說不管是二輪或著是四輪都有機會因著這條法律帶來日後的不方便
: 那如果今天二輪跟四輪能夠一起先從法律上著手
: 創造出能夠友善不同交通工具使用者的法條
: 是不是四輪就不會反對重機上國道
: 畢竟不管是二輪或著是四輪都不希望被三寶陰
問題的根源就在於當年提案修法三讀通過的那群立委啊
沒有民調就亂提案、造成三讀後從此延宕的,就是這群人
剛好在立院的查詢系統裡找到這麼一份文件,也就是一切的禍源
https://goo.gl/JjRtFp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裡頭有寫了這些東西
現行世界大多數國家多無限制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且允許附載座人,但考量未來
汽缸排氣量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
公路之安全控管。本條例第九十二條修正通過後,交通部得規定汽缸排氣量550CC以上大
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於規劃試辦期間不得附載座人
提案人:王幸男 葉宜津 羅淑蕾 郭玟成
鑑於社會各界對於開放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高速公路
,存有安全之疑慮,請交通部應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分階段規劃可開放之路
段及時段,並審酌第一階段開放之實際情形及民眾問卷調查,評估是否繼續進行第二階段
之開放,以維護國人使用國道之交通安全。
提案人:朱鳳芝
連署人:楊麗環 楊仁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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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主要提案的是某個黨啊?結果現在都不認帳不負責?
話說裡頭的確寫了要交通部先試辦後民調,結果只開放了國三甲後
忽然就能生出各縣市都不願意開放的民調?
到底該民調作過的人能否出來作證一下?
到頭來,一群沒藥救的立委自己三讀完爽了後就射後不理,雖洨的還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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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個情形不可能在台灣發生?
(A)開計程車被飛機撞到
(B)開漁船被飛彈打到
(C)合法在國道上騎乘重機
(D)家中屋頂被阿帕契墜落壓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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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現在交通部的理由是 各縣市不允許 之後才是民調反對
所以到底是先問過各縣市 還是先看民調?
※ 編輯: aa1052026 (123.0.219.38), 07/02/2017 1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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