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陳星工讀生是不是成功帶風向惹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28 03:41), 編輯推噓1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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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董雜貨店:你思路真清明. 佩服你. 請鄉民們認真看他的一字一句, 就可以清楚的看出現有的資訊而形成的拼圖, 如此還看不出這拼圖, 那就是裝聾作啞或另有目的了. ※ 引述《marizona (古董雜貨店)》之銘言: :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現在風向確實又變了一些 : : 但帶起來的恐怕不只是風向 而是PTT八卦板眾的智商 : 相信真理愈辯愈明 : 在沒有直接證據 (精液 錄影)之下 : 的確就如原po所說 第二直接的也只剩當事兩造的說詞 (陳老師與林同學的說詞) : 陳老師聲明稿 http://imgur.com/a/H3iNn : 林同學的網友求救紀錄 https://imgur.com/Ym2BjHT
: 林同學的日記 http://imgur.com/a/9S827 : : 這件事情目前可以供板眾拼湊真相的 : : 基本上都是林女的聲明 著作及文章等 : : 但基本上這些線索 (注意 我稱之為「線索」 而非「證據」) : : 有個共通點 那就是全部都是出自於林女的供述 : 哪有 人家也有看 陳老師的 聲明 : 並沒有只有看林同學的 自白 : 如果要相信這些線索 : 姑且還是雙方一起相信 : 這才公平 才不是選擇性相信 : : 在實務上這種供述最常見、甚至可以說是一定會有的狀況就是 : : 會偏重供述對自己有利 以及對對方不利的部份 : : 也就是所謂的羅生門 : 羅生門是要有矛盾才叫羅生門 : 會有矛盾感只是工讀和74自己都演繹過頭 當然彼此的小劇場 打起了架 : 但只看陳與林 兩造雙方的說法 : 會發現並沒有矛盾 : 16不認識 (陳的聲明) : 17強姦 (林的自白) : 18高三下二月到五月 沒往來 八月正式 "交往" 兩個月後被甩 (陳的聲明) : : 就像出車禍時 假如當地限速50 駕駛當時開到55 : : 去作筆錄的人十個有九個會說當時的速度符合速限 這是人之常情 : : 因此在缺乏其他物證的情況下 全面採信這種供述是非常危險的 : 的確 : 版上沒有人能夠坐時光機 : 第一次到底是不是十七歲 : 第一次到底是不是強姦? : 正式交往前就做 或甚至正式交往前就強姦一事 : 若為真 對陳不利 對林有利 : 那麼當然會變成 陳不想講 : : 更別提林女寫這些控訴 就是要控訴陳星對她始亂終棄 : 這是你的衍伸腦補 陳沒說 林也沒說 : : 她會講對陳星有利的供詞嗎? 當然都幾乎避而不談 : 林講的是 : 自己沒有要把身體交給對方,是被強姦的,時間點在17歲 (林的自白) : 她避而不談的是 : 被插完後還傻到去和強姦者「交往」 在18歲畢業後。 : 然後還被元配洗臉 下跪 (陳的聲明) : 陳老師講的是 : 我在林同學16歲時還不認識她。 : 至於十八歲那年二月到六月大考衝刺期,我們沒私下碰面 , : 畢業後才正式「交往」 (陳的聲明) : 陳避而不談的 : 林同學十七歲時自己到底認不認識她 : 有沒有當年已經發生過了甚麼 比如強姦過她 (林的自白) : 以上完全沒有推論的成分 本於兩造雙方說詞整理 : 先假設兩造說法都是真的的話 : 也就是17歲強姦 : 18歲正式交往 : : 最後都是大家在挖小說挖網誌時不小心挖到地雷 把74團炸得滿天飛 : ? : : 而林女家屬當初指控陳星的那些控訴 : : 內容也非常不完整 對於案件經過也幾乎沒有交代 可想而知必然是有所隱瞞 : 倒也沒有隱瞞甚麼 : 只是實在很難接受自己女兒被人家強姦還愛上人家的事實 當然不想提那個愛 : 然後又缺乏十七歲強姦的第一證據 (精液/錄影/人證觀摩做愛) : 很無奈 : : 而事實上也果不其然 到後面線索被越挖越多 : : 案件內容從一開始的誘姦 變成有交往事實而且父母還介入談判分手 : 這也是真的 (假設陳聲明為真) : 但是17歲的強姦,也和18歲的交往,不衝突 (假設林自白為真) : : 交往發生關係的歲數 也從小說版本的13歲 變成16歲 又變17歲 : 17歲被強姦 本於林的自白 : : 然後在林大立委自爆後終於確定林女自承交往發生關係時已經成年 : 初次發生關系18歲為偽。 (本於林的自白 陳對性事沒有表示) : 陳老師講正式交往是十八歲。 (假設陳老師聲明為真) : 但「在一起」不一定要做愛,反之做愛也不一定需要「在一起」 : 而不夠聰明的人 就會被暗示 : 十八歲交往 = 十八歲做愛 = 十八歲合意做愛 : 就如同 林同學自白 自己被強姦是十七歲 : 但不夠聰明的人 就會被誘導到 : : 被強姦一定是沒有喜歡,或有喜歡就一定沒被強姦的方向 : (事實上以常理推斷 有點好感才會有讓對方靠近機會 才更有讓自己被強姦的機會) : 喜歡 與 初次性交合意與否 兩者是獨立事件 : 陳老師只講了交往,但沒有講到初次性事相關 : 而關於杯到底等不等於林... : 杯若等於林也只是代表,成年後的林有答應過進入「正式交往」。 : 但這也不是新情報啊,陳的聲明本來就講過了。(這點我相信陳老師) : http://imgur.com/a/H3iNn 聲明第二點 : 就如同,十七歲就已被強姦,這點我也相信林同學,兩邊一起信 : 本來要做愛或要被強姦 也不一定要先有「正式交往」嘛 : 林同學有說是被硬上的 被星 而她其實並沒有要交出身體 至少在十七歲那次 : https://imgur.com/Ym2BjHT
求助文 (高三那年) : http://imgur.com/a/9S827 日記 人生從此徹底歪斜、折斷了的十七歲 : 在沒有第一直接證據 (精液 錄影)的狀況下 : 陳同學 林老師 兩個當事人的說詞一起相信 很公平 : 大家也不胡亂推演 : 亂講甚麼精神病人不可信 或狼師不可信之類的 : : 歹戲拖棚就算了 爆料像擠牙膏一樣慢慢擠 : : 然後新料出來每次都是在打擊74團的士氣 : ? 這邊看不懂 不回 : : 每次一個爆料出來 就有一個大絕招失效 : : 天曉得還有多少料沒爆? : : 搞了老半天就是故意放一堆不完整的事實出來讓社會大眾去攻擊陳星嘛 : : 當初跟著74團衝鋒陷陣的人 已經有很多人覺得不對勁下車了 : : 現在就剩下一堆已經放棄思考的重裝74團 : ?? 還是有板友在想吧 : : 看到有人不認同他們獵巫誅九族的行徑 就跳針工讀生工讀生 : : 拼命詛咒別人女兒被人幹 被人塞懶叫 有種不要生女兒 要不就叫人去自殺 : : 講74團還是失智都還算好聽了 根本一堆先射箭再畫靶的妖魔鬼怪 : : 靶畫在陳星身上說姦淫幼女 最後發現不是這回事就從聖74變狂戰士 : : 陳星陳星 工讀生工讀生 : : 最後退化成一群猩猩 只會搥胸大喊 喔嗚喔嗚 喔嗚喔嗚喔嗚 : : 所以不是風向變了 只是很多人找回腦袋下了車而已 懂了嗎 : ? 這邊看不懂 不回 : 結論 : : 17歲強姦 18歲「正式交往」兩個月被甩 林對陳有愛 陳對林為姦 : 強姦交往本來就是兩件不相關的事情 (數學上稱為獨立事件) : 喜歡與性交合意與否 也是不相關的事情 : 請工讀與74彼此大和解 : 這裡既不存在謊言 也不存在矛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47.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914111.A.1DE.html

05/28 03:42, , 1F
好啦
05/28 03:42, 1F

05/28 03:58, , 2F
失智列車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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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4:01, , 3F
基本上都白講的, 被告自白不能當唯一證據, 更何況還只
05/28 04:01, 3F

05/28 04:01, , 4F
是告訴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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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4:04, , 5F
上站226次文章4篇 這肛讀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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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4:12, , 6F
初心者轉值> 見習74( ) 見習肛讀生( )
05/28 04:12, 6F

05/28 06:37, , 7F
17歲部份 還是無名網友透露
05/28 06:37, 7F

05/28 08:37, , 8F
被害人的證詞可以當證詞 只是要給被告對質詰問的權利
05/28 08:37, 8F

05/28 08:41, , 9F
如果被害人死亡前的臨終證詞或故意留的其他事證 有必要性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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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8:43, , 10F
可信性可以類推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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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8:45, , 11F
還有法官的證明度要求會較高 所以不是不能當證據
05/28 08:45, 11F

05/28 10:04, , 12F
那篇求助文也太爆笑,網友隨便唬爛也可以塞到林奕含口
05/28 10:04, 12F

05/28 10:05, , 13F
中,可以請這位去檢察官面前訊問一下加具結嗎
05/28 10:05, 13F

05/28 11:14, , 14F
無名網友口述證據更勝小說
05/28 11:14, 14F

05/29 00:31, , 15F
如果有留下對話訊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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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7:53, , 16F
日創跟補習班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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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9:39, , 17F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06/01 19:39,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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