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陳星再出招!備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兩人曾交往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20 23:13), 7年前編輯推噓422(46038395)
留言893則, 40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9/75 (看更多)
※ 引述《Lampaininder ( )》之銘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54397 三立新聞 : 獨/陳星再出招!備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兩人曾交往 : 2017/05/19 21:30:00 : 記者邱紹揚、翁郁雯/綜合報導 : 林奕含父母送走女兒,接下來和陳星司法攻防,林奕含父母配合檢調,要幫女兒討回公道 : ,三立新聞獨家掌握的消息,陳星委託律師發聲明後再出招,要求檢方調閱林奕含完整病 : 歷資料,針對林奕含父母整理女兒日記手札等私人資料,佐證女兒被誘姦,陳星反擊拿出 : 林奕含親手抄下送給他的情歌,透露兩人在台北分手,還要求檢方把林奕含同時期交往的 : 前男友,列為證人。 : 傷心辦完辦完林奕含後事的林爸爸,除了鞠躬還是鞠躬,用哭啞的嗓音不斷對外界表達感 : 謝,下一步要幫女兒討回公道,第四度發的聲明稿表示會全力配合檢調調查,先發制人。 : 立委林俊憲:「有三份的醫療證明,可以顯示林奕含在高三下學期的時候並沒有憂鬱症。 : 」 : 立委痛批陳星想用林奕含病情模糊焦點,林家將向檢調說明,陳星則是請律師團出招,把 : 林奕含寫給陳星的手寫歌詞,當兩人交往證明。 : 林奕含手寫歌詞內容,就是這一首充滿愛意的情歌,還擬定戰略,和林奕含父母進行攻防 : ,首次發出的聲明強調林奕含16歲就有嚴重憂鬱症,要檢方調病例。林奕含父母蒐集遺物 : 證明女兒被欺負,陳星準備情歌情詩和禮物,連在台北喜來登飯店談分手細節也曝光,而 : 林奕含高中同學已向檢方作證,陳星卻爆出林奕含同時和台南某電子大廠二代交往,要求 : 把前男友列證人名單。 : 立委林俊憲:「死無對證,你現在沒有權力把它定義說你跟林奕含是交往的。」 : 就林奕含病情,兩人關係和證人找誰,陳星律師團擬定策略,面對林奕含父母,雙方即將 : 展開攻防戰,各自鋪陳昔日過往,就等司法解讀真相。 這則新聞看了真的很讓人憤怒 陳國星不是說兩個人只交往"兩個月"? 約莫十年前兩個月的短暫戀情 能夠讓你刻骨銘心至今? 全都狗屁!! 噁心至極!! 在你心中 這段兩個月的夏日戀情這麼難忘 真的愛 你當初能夠容忍對方同時擁有另一個年輕男生 讓自己被劈腿? 就算對方有男友 也毫不在乎? (前面文章已經有板友從網誌找出 陳國星指稱的劈腿富二代在時間上根本搭不起來) 退一千萬步來講 林奕含就算當時劈腿 人家女未嫁 你陳國星呢? 可是人家的丈夫 人家的父親 你劈腿對得起你的太太 你的女兒? 你陳國星一直不停證明自己是婚外情 不是性侵 不知道在你妻子心中 作何感想? 真的這麼的愛? 愛到把十年前的歌詞拿出來證明"自己的愛" 愛到對方都已經死了 拿出來訴諸社會公論 說你們曾經有一段 然後再順便踩對方一腳 這個小女孩 有劈腿 不是你們想的那麼單純???? 陳國星別忘了 你第一次的聲明稿寫的是 "林奕含的父母逼迫你們分手" 寫得你好像很無辜 大聖人 這次出招則是 "林奕含跟陳國星交往期間 同時劈腿另一個年輕男性" 這是人格分裂嗎? 對方劈腿 你還愛到非得對方的父母出面阻止才願意停止 (然後對方的父母還跟你同年紀!!) 對照你這次的放話 你明明知道被劈腿 你怎麼毫不吭聲? 當時的你在意嗎? 分明就只是覬覦年輕肉體!! 什麼愛呀 情的 可以請你閉嘴嗎? 難怪林奕含說論渣度連胡蘭成都比不上你 陳國星到目前所出的招數 只是證明陳國星就是性侵老鳥 而從下面幾點推論 這些是他慣用的伎倆 我認為受害者絕對不只一人 (更不用說實際上多數的性侵案件 受害人也都不只一人) 第一:先從口交開始入侵 防止陰道出現撕裂傷證據 陳國星先從口交逼人就範(誰敢一口咬爛對方陰莖?) 在林奕含毫無經驗的情況下 任他擺布 之前很多人反問 陳國星有這麼容易把陰莖放入受害者口中? 勵馨基金會輔導這麼多案例 說就多數性侵被害者 第一時間是 愣住 無法思考反抗!! 陳國星 等被害人覺得自己髒 想找逃生出口自我救贖時 告訴被害人 這叫愛 不叫姦 一步一步達成他的目的 兩個月 進展能如此之快? 他不是慣犯的話 初犯的心思有縝密到如此? 第二:搬出太太 使出妨礙家庭罪 通姦罪 有板友說實務上如果證實是性侵是不能適用通姦 所以林奕含才說這是"誘姦" 因為當林第一步踏錯後(就是找錯逃生口後) 他立刻被陳國星定調為"婚外情" 因此 在性侵難以成立的情況之下 林被告通姦妨礙家庭的機會大增 誰才是受害者? 第三:陳國星根本有意圖蒐集各種被害人在誘騙之下的種種事蹟 慣犯才會把受害人的資料收集回味!! 因為這都是他們的人生戰功!! 一段兩個月的婚外情 誰會留下這手寫歌詞? 還留了十年啊 真是可笑!! 真的這麼愛 怎麼不跟妻子離婚? 他原本就打算在雙方撕破臉攤牌時 告訴被害人 就算你打算把我告上法院 我只要拿出這些東西 跟法官說是你情我願 男歡女愛 誰會信被害人? 今天林奕含的家庭 還不算弱勢(醫生階級) 如果其他被害人 只是一般百姓 權衡之下 誰會賭這一局勝率低到不行的官司? 陳國星在神隱期間不知道處理了多少 他的"人生戰功" 南檢只要找人來問話嗎? 陳國星的電腦手機是否要扣押 還原處理 整起案件看到這裡 我猜測他絕對是慣犯 而非初犯 從陳國星電子檔案找起 應該能找到更多資訊 而不是只找人來問話為止 他的LINE 或者其他通話群組 也應該能找到蛛絲馬跡 留下戰功為了什麼? 炫耀 目前檢方已經介入調查 我不想再多做筆戰(前提是陳國星不要再繼續打烏賊戰!!) 林奕含何苦只為難一個"交往兩個月"的男人? 當然有人會反駁說 林奕含何時親口 親筆承認過? 奧坎簡化論:最簡單的答案 通常就是正確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12.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293197.A.427.html

05/20 23:14, , 1F
05/20 23:14, 1F

05/20 23:15, , 2F
05/20 23:15, 2F
修改錯字 無修改推噓文

05/20 23:16, , 3F
這邊都男的沒被肛過
05/20 23:16, 3F

05/20 23:16, , 4F
老狐狸
05/20 23:16, 4F

05/20 23:16, , 5F
人事時地物不明確 很難起訴及定罪~~~~~
05/20 23:16, 5F

05/20 23:16, , 6F
陳腥越出招 越讓大家更見識到他有多噁心
05/20 23:16, 6F

05/20 23:17, , 7F
05/20 23:17, 7F

05/20 23:17, , 8F
最基本的 人要先押起來 不然一直串供想劇本 遲早被逃掉
05/20 23:17, 8F

05/20 23:17, , 9F
這人真是他馬的垃圾,男性之恥
05/20 23:17, 9F

05/20 23:17, , 10F
證據到哪 法律辦到哪
05/20 23:17, 10F
沒錯 所以這個人才有恃無恐

05/20 23:17, , 11F
現在的法官龜毛到連衣服顏色不確定就發回更審了~~~~~
05/20 23:17, 11F

05/20 23:18, , 12F
05/20 23:18, 12F

05/20 23:18, , 13F
要押人還要法官同意 檢方要提出足夠的證據說服法官
05/20 23:18, 13F

05/20 23:19, , 14F
唐少萱在電視上控訴馬幼興時 一般人誰會想到這麼痛苦的女
05/20 23:19, 14F

05/20 23:19, , 15F
婚外情證據留十年 哈哈哈
05/20 23:19, 15F

05/20 23:20, , 16F
性 竟然是演戲?為了怕劈腿事實曝光 不惜冤枉一個無冤無
05/20 23:20, 16F

05/20 23:21, , 17F
仇男演員?
05/20 23:21, 17F
所以馬幼興性侵案 可以從line的各項證據來還原 佐證馬幼興清白 陳國星案不能? 找人來問話就結束? 我不認為陳國星會是電腦高手 慣犯是不願意隨便捨棄戰功的

05/20 23:22, , 18F
唐少萱的案例 是因為被發現她和馬之間曖昧對話 被認為是
05/20 23:22, 18F

05/20 23:22, , 19F
合意性交的證據 而並非馬硬上唐
05/20 23:22, 19F

05/20 23:22, , 20F
如果真要辦 應該找南迴搞鬼案的檢察官來辦 很強~~~
05/20 23:22, 20F

05/20 23:22, , 21F
還在法院上做偽證?你當初有猜中唐少萱嗎?
05/20 23:22, 21F

05/20 23:22, , 22F
讚讚讚
05/20 23:22, 22F

05/20 23:22, , 23F
希望陳星繼續 法律說不定有機會拿下他
05/20 23:22, 23F

05/20 23:23, , 24F
用間接證據起訴李泰安 最後定罪~~~~~
05/20 23:23, 24F

05/20 23:23, , 25F
推!第一時間被性侵真的會愣住。而且這畜牲一定有留裸照
05/20 23:23, 25F

05/20 23:23, , 26F
,誰敢出來指認?
05/20 23:23, 26F

05/20 23:23, , 27F
唐少萱的事情我沒跟到 我倒是知道真性侵的案件遠遠遠多於
05/20 23:23, 27F

05/20 23:23, , 28F
你拿的到證據檢察官就比包青天+柯南+福爾摩斯還屌了
05/20 23:23, 28F

05/20 23:23, , 29F
所以?樓下肥宅也無法忍受自己是工具人
05/20 23:23, 29F

05/20 23:23, , 30F
反串嗎!?第一口就咬XD
05/20 23:23, 30F

05/20 23:23, , 31F
我沒猜中 你應該是有猜中 所以覺得直覺可以當證據吧?
05/20 23:23, 31F

05/20 23:23, , 32F
唐是因為事後被男友發現質問 怕被男友發現偷吃 於是反咬
05/20 23:23, 32F

05/20 23:24, , 33F
無端亂告的案件 要以偏概全的話 那也是以真性侵的案子來
05/20 23:24, 33F

05/20 23:24, , 34F
當初是被馬性侵的 只是後來被line曖昧對話打臉
05/20 23:24, 34F

05/20 23:24, , 35F
概全比較合理吧?呵呵 喜歡以偏概全就來啊
05/20 23:24, 35F

05/20 23:25, , 36F
毋枉毋縱 懂?
05/20 23:25, 36F
還有 817 則推文
還有 22 段內文
05/21 21:32, , 854F
https://goo.gl/sThMvv網友照片已經打臉陳的林劈腿說
05/21 21:32, 854F

05/21 21:32, , 855F
你完全說到我想講的,推!
05/21 21:32, 855F

05/21 21:57, , 856F
推推推!
05/21 21:57, 856F

05/21 22:22, , 857F
預約搜查啊 啊有人就是執迷不悟啊
05/21 22:22, 857F

05/21 22:24, , 858F
推!
05/21 22:24, 858F

05/21 22:29, , 859F
比較奇葩的是有人相信畜生
05/21 22:29, 859F

05/22 00:05, , 860F
有些人自以為客觀公正言論真的超噁心……
05/22 00:05, 860F

05/22 00:35, , 861F
05/22 00:35, 861F

05/22 00:59, , 862F
推你 實在是不知道工讀生們良心在哪
05/22 00:59, 862F

05/22 01:11, , 863F
為什麼當年不告?
05/22 01:11, 863F

05/22 01:16, , 864F
一個人在溺水快死的時候,若旁邊有其他人,他會死命
05/22 01:16, 864F

05/22 01:17, , 865F
地把旁邊的人往下拉。有一個作家在死前寫了一本書。
05/22 01:17, 865F

05/22 01:44, , 866F
幫推 高調!!
05/22 01:44, 866F

05/22 02:19, , 867F
05/22 02:19, 867F

05/22 03:04, , 868F
直接意指性侵了? 各種爛招和嘴砲騙感情已經定義為性侵了?
05/22 03:04, 868F

05/22 03:08, , 869F
若他說的是真的,誣指強姦他人可以,別人拿相愛證據不
05/22 03:08, 869F

05/22 03:08, , 870F
行,真他媽丟臉
05/22 03:08, 870F

05/22 03:10, , 871F
現在可能污衊人的事鄉民可不是林奕含
05/22 03:10, 871F

05/22 03:10, , 872F
別把自己的話硬塞到林奕含的口中
05/22 03:10, 872F

05/22 03:36, , 873F
05/22 03:36, 873F

05/22 06:01, , 874F
工讀生你們真是他媽的噁心到爆 這種沒人性的話你們為了
05/22 06:01, 874F

05/22 06:01, , 875F
錢竟然可以說的出來
05/22 06:01, 875F

05/22 07:10, , 876F
若只是這兩個月感情,林不太有寫書說這件事的誘因
05/22 07:10, 876F

05/22 07:16, , 877F
05/22 07:16, 877F

05/22 09:04, , 878F
05/22 09:04, 878F

05/22 09:19, , 879F
雙方都有問題,卻把林講的超無辜,明知對方已婚生子,還當小三
05/22 09:19, 879F

05/22 09:42, , 880F
樓上有什麼問題? 都說被姦了你還看不懂?
05/22 09:42, 880F

05/22 10:04, , 881F
樓樓上大概是那種文章沒全部看完的人
05/22 10:04, 881F

05/22 12:51, , 882F
你是哪位....?
05/22 12:51, 882F

05/22 12:51, , 883F
加油
05/22 12:51, 883F

05/22 12:55, , 884F
05/22 12:55, 884F

05/22 17:26, , 885F
去好好看林奕含的專訪吧 youtube都有
05/22 17:26, 885F

05/22 17:26, , 886F
再推
05/22 17:26, 886F

05/22 17:55, , 887F
我還沒看過有人這麼極力證明自己外遇的
05/22 17:55, 887F

05/23 00:08, , 888F
05/23 00:08, 888F

05/23 00:32, , 889F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05/23 00:32, 889F

05/23 02:40, , 890F
最好多發一點聲明,言多必失,自作孽不可活
05/23 02:40, 890F

05/24 13:53, , 891F
05/24 13:53, 891F

05/24 21:24, , 892F
推!
05/24 21:24, 892F

08/24 21:06, , 893F
朝聖
08/24 21:06, 893F
文章代碼(AID): #1P85qDGd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9 之 75 篇):
文章代碼(AID): #1P85qDGd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