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陳星再出招!備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兩人曾交往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21 00:46), 7年前編輯推噓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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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很認同你的說法。 他媽的劈腿的不管男女都是人渣混帳。 操 全部都去死,活該,對感情不忠。 去你媽的,老男人外遇該死。 女的給兩個男人騎也該死。 混帳東西。 ※ 引述《IAmFreeAndU (116一起幫國民黨送終)》之銘言: : ※ 引述《Lampaininder ( )》之銘言: :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54397 三立新聞 : : 獨/陳星再出招!備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兩人曾交往 : : 2017/05/19 21:30:00 : : 記者邱紹揚、翁郁雯/綜合報導 : : 林奕含父母送走女兒,接下來和陳星司法攻防,林奕含父母配合檢調,要幫女兒討回公道 : : ,三立新聞獨家掌握的消息,陳星委託律師發聲明後再出招,要求檢方調閱林奕含完整病 : : 歷資料,針對林奕含父母整理女兒日記手札等私人資料,佐證女兒被誘姦,陳星反擊拿出 : : 林奕含親手抄下送給他的情歌,透露兩人在台北分手,還要求檢方把林奕含同時期交往的 : : 前男友,列為證人。 : : 傷心辦完辦完林奕含後事的林爸爸,除了鞠躬還是鞠躬,用哭啞的嗓音不斷對外界表達感 : : 謝,下一步要幫女兒討回公道,第四度發的聲明稿表示會全力配合檢調調查,先發制人。 : : 立委林俊憲:「有三份的醫療證明,可以顯示林奕含在高三下學期的時候並沒有憂鬱症。 : : 」 : : 立委痛批陳星想用林奕含病情模糊焦點,林家將向檢調說明,陳星則是請律師團出招,把 : : 林奕含寫給陳星的手寫歌詞,當兩人交往證明。 : : 林奕含手寫歌詞內容,就是這一首充滿愛意的情歌,還擬定戰略,和林奕含父母進行攻防 : : ,首次發出的聲明強調林奕含16歲就有嚴重憂鬱症,要檢方調病例。林奕含父母蒐集遺物 : : 證明女兒被欺負,陳星準備情歌情詩和禮物,連在台北喜來登飯店談分手細節也曝光,而 : : 林奕含高中同學已向檢方作證,陳星卻爆出林奕含同時和台南某電子大廠二代交往,要求 : : 把前男友列證人名單。 : : 立委林俊憲:「死無對證,你現在沒有權力把它定義說你跟林奕含是交往的。」 : : 就林奕含病情,兩人關係和證人找誰,陳星律師團擬定策略,面對林奕含父母,雙方即將 : : 展開攻防戰,各自鋪陳昔日過往,就等司法解讀真相。 : 這則新聞看了真的很讓人憤怒 : 陳國星不是說兩個人只交往"兩個月"? : 約莫十年前兩個月的短暫戀情 : 能夠讓你刻骨銘心至今? : 全都狗屁!! 噁心至極!! : 在你心中 : 這段兩個月的夏日戀情這麼難忘 : 真的愛 : 你當初能夠容忍對方同時擁有另一個年輕男生 讓自己被劈腿? : 就算對方有男友 也毫不在乎? : (前面文章已經有板友從網誌找出 陳國星指稱的劈腿富二代在時間上根本搭不起來) : 退一千萬步來講 林奕含就算當時劈腿 : 人家女未嫁 : 你陳國星呢? : 可是人家的丈夫 人家的父親 : 你劈腿對得起你的太太 你的女兒? : 你陳國星一直不停證明自己是婚外情 不是性侵 : 不知道在你妻子心中 作何感想? : 真的這麼的愛? : 愛到把十年前的歌詞拿出來證明"自己的愛" : 愛到對方都已經死了 : 拿出來訴諸社會公論 說你們曾經有一段 : 然後再順便踩對方一腳 : 這個小女孩 有劈腿 不是你們想的那麼單純???? : 陳國星別忘了 你第一次的聲明稿寫的是 : "林奕含的父母逼迫你們分手" 寫得你好像很無辜 大聖人 : 這次出招則是 : "林奕含跟陳國星交往期間 同時劈腿另一個年輕男性" 這是人格分裂嗎? : 對方劈腿 : 你還愛到非得對方的父母出面阻止才願意停止 : (然後對方的父母還跟你同年紀!!) : 對照你這次的放話 : 你明明知道被劈腿 : 你怎麼毫不吭聲? : 當時的你在意嗎? : 分明就只是覬覦年輕肉體!! 什麼愛呀 情的 可以請你閉嘴嗎? : 難怪林奕含說論渣度連胡蘭成都比不上你 : 陳國星到目前所出的招數 : 只是證明陳國星就是性侵老鳥 : 而從下面幾點推論 : 這些是他慣用的伎倆 : 我認為受害者絕對不只一人 : (更不用說實際上多數的性侵案件 受害人也都不只一人) : 第一:先從口交開始入侵 防止陰道出現撕裂傷證據 : 陳國星先從口交逼人就範(誰敢一口咬爛對方陰莖?) : 在林奕含毫無經驗的情況下 任他擺布 : 之前很多人反問 : 陳國星有這麼容易把陰莖放入受害者口中? : 勵馨基金會輔導這麼多案例 : 說就多數性侵被害者 : 第一時間是 愣住 無法思考反抗!! : 陳國星 等被害人覺得自己髒 想找逃生出口自我救贖時 : 告訴被害人 這叫愛 不叫姦 : 一步一步達成他的目的 : 兩個月 進展能如此之快? : 他不是慣犯的話 初犯的心思有縝密到如此? : 第二:搬出太太 使出妨礙家庭罪 通姦罪 : 有板友說實務上如果證實是性侵是不能適用通姦 : 所以林奕含才說這是"誘姦" : 因為當林第一步踏錯後(就是找錯逃生口後) : 他立刻被陳國星定調為"婚外情" : 因此 在性侵難以成立的情況之下 : 林被告通姦妨礙家庭的機會大增 : 誰才是受害者? : 第三:陳國星根本有意圖蒐集各種被害人在誘騙之下的種種事蹟 : 慣犯才會把受害人的資料收集回味!! : 因為這都是他們的人生戰功!! : 一段兩個月的婚外情 : 誰會留下這手寫歌詞? : 還留了十年啊 真是可笑!! : 真的這麼愛 怎麼不跟妻子離婚? : 他原本就打算在雙方撕破臉攤牌時 告訴被害人 : 就算你打算把我告上法院 : 我只要拿出這些東西 跟法官說是你情我願 男歡女愛 : 誰會信被害人? : 今天林奕含的家庭 還不算弱勢(醫生階級) : 如果其他被害人 只是一般百姓 : 權衡之下 誰會賭這一局勝率低到不行的官司? : 陳國星在神隱期間不知道處理了多少 他的"人生戰功" : 南檢只要找人來問話嗎? : 陳國星的電腦手機是否要扣押 還原處理 : 整起案件看到這裡 我猜測他絕對是慣犯 而非初犯 : 從陳國星電子檔案找起 : 應該能找到更多資訊 : 而不是只找人來問話為止 : 他的LINE 或者其他通話群組 也應該能找到蛛絲馬跡 : 留下戰功為了什麼? : 炫耀 : 目前檢方已經介入調查 : 我不想再多做筆戰(前提是陳國星不要再繼續打烏賊戰!!) : 林奕含何苦只為難一個"交往兩個月"的男人? : 當然有人會反駁說 林奕含何時親口 親筆承認過? : 奧坎簡化論:最簡單的答案 通常就是正確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3.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298812.A.D9A.html

05/21 00:49, , 1F
你是不是騎不到才那麼偏激呀?
05/21 00:49, 1F
兩邊都是劈腿 然後只罵老男人 果然人正真好。

05/21 00:49, , 2F
喔喔喔
05/21 00:49, 2F
※ 編輯: wasijohn (180.217.173.238), 05/21/2017 00:50:13

05/21 00:53, , 3F
王永慶表示:都沒人檢討我吃嫩草呢
05/21 00:53, 3F

05/21 00:54, , 4F
學長突然好可怕QQ
05/21 00:54, 4F

05/21 00:56, , 5F
嘴真臭啊 呵呵
05/21 00:56, 5F
二邊都有罵 應該很公平吧? 只是講事實和一般人觀點,還好吧? 還是說74團看到正妹,永遠都要幫正妹想理由?

05/21 00:58, , 6F
王永慶/張榮發 算不算婚外情?
05/21 00:58, 6F
外遇在一般人來說不該死? ※ 編輯: wasijohn (180.217.173.238), 05/21/2017 01:02:27

05/21 01:14, , 7F
女的死了,陳腥快跟上本文作者的訴求
05/21 01:14, 7F

05/21 01:26, , 8F
那個年代一夫多妻是被社會容許的 懂?
05/21 01:26, 8F

05/21 01:28, , 9F
人死就最大...一堆理盲
05/21 01:28, 9F

05/21 01:32, , 10F
??????
05/21 01:32, 10F

05/21 03:00, , 11F
去死去死團(握手)
05/21 03:00, 11F

05/21 03:41, , 12F
白明顯 女的沒劈 小開時間點差一年 #1P3NnTlB
05/21 03:41, 12F

05/21 03:42, , 13F
5/8就已有板友整理時間線 5/20新聞講林劈腿是抹黑..
05/21 03:42, 13F

05/21 14:52, , 14F
智障言論
05/21 14:52, 14F

05/21 21:33, , 15F
https://goo.gl/sThMvv網友照片已經打臉陳的林劈腿說
05/21 21:33,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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