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聽障朋友重新聲明消失
※ 引述《whitesmith (Shield)》之銘言:
其實我對於盧員重新聲明這件事有幾點看法與疑問
https://goo.gl/iwBJvw
1.他在文中第四段提及,有個身任知名金控旗下基金會的董事長,
他在南港有個企劃案,有著塊地,只要我願意,就能夠成為我在這世間的歸處。
2.假若這件事盧員所言為真,那為何要屈居茶湯會這間小店,領著這麼微薄的薪水?
3.結論,每個人生來都有擅長的事與不擅長的事。
例如你總不可能叫史蒂芬霍金站上投手丘投出160 km/h的直球
應徵工作前,應聘者自己本來就要先想好自己真的適合這份工作嗎?
在下不才,我也是前幾天因為自己拖累公司進度而引咎辭職。
最後,我要補充的是。
1.飲料店需要耳聰目明的人來做 如果標籤機沒有當下印出要搖的飲料 你就得用腦袋記住
2.不是開店第一分鐘到閉店最後一分鐘都有茶或是珍珠要煮
3.你也許可以在後面搖飲料搖很久,但是偶爾還是要站櫃台。
那聽力不好的真的應聘前,沒有先行觀察一下這家店工作的性質與環境嗎?
還是大少爺養尊處優,都是別人買好來給他喝?
4.老實講,盧員給我的感覺可能連外送都沒有辦法。他有辦法一次用摩托車載40杯嗎?
5.我開始「懷疑」本事件已有刑法第 346 條 (恐嚇取財罪)的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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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hitesmith (36.228.232.26), 05/19/2017 05: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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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草奇文共賞耶
這篇文章明明是在講說
朱oo找中間人出來講和解
有人看錯誤會整篇就算了
還發文想鞭?
更扯的是下面回文的人
還順發文的風向跟著留言!?
會不會太誇張?
我是覺得人啊
要有閱讀的能力啦
前陣子一堆人在那邊說什麼:「國文還要補喔笑死人」
這不就出現一個看不懂文章的人了?
誰說國文不用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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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
你看不懂人家文章就算了
曲解原意還發文想鞭
這件事本來就其心可議
※ 編輯: amaru03 (27.247.227.33), 05/19/2017 09: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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