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聽障朋友重新聲明消失
其實我對於盧員重新聲明這件事有幾點看法與疑問
https://goo.gl/iwBJvw
1.他在文中第四段提及,有個身任知名金控旗下基金會的董事長,
他在南港有個企劃案,有著塊地,只要我願意,就能夠成為我在這世間的歸處。
2.假若這件事盧員所言為真,那為何要屈居茶湯會這間小店,領著這麼微薄的薪水?
3.結論,每個人生來都有擅長的事與不擅長的事。
例如你總不可能叫史蒂芬霍金站上投手丘投出160 km/h的直球
應徵工作前,應聘者自己本來就要先想好自己真的適合這份工作嗎?
在下不才,我也是前幾天因為自己拖累公司進度而引咎辭職。
最後,我要補充的是。
1.飲料店需要耳聰目明的人來做 如果標籤機沒有當下印出要搖的飲料 你就得用腦袋記住
2.不是開店第一分鐘到閉店最後一分鐘都有茶或是珍珠要煮
3.你也許可以在後面搖飲料搖很久,但是偶爾還是要站櫃台。
那聽力不好的真的應聘前,沒有先行觀察一下這家店工作的性質與環境嗎?
還是大少爺養尊處優,都是別人買好來給他喝?
4.老實講,盧員給我的感覺可能連外送都沒有辦法。他有辦法一次用摩托車載40杯嗎?
5.我開始「懷疑」本事件已有刑法第 346 條 (恐嚇取財罪)的感覺了。
--
Sent from my Motorola CD9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3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144027.A.10F.html
推
05/19 05:48, , 1F
05/19 05:48, 1F
推
05/19 05:50, , 2F
05/19 05:50, 2F
推
05/19 05:50, , 3F
05/19 05:50, 3F
※ 編輯: whitesmith (36.228.232.26), 05/19/2017 05:53:02
※ 編輯: whitesmith (36.228.232.26), 05/19/2017 05:55:04
→
05/19 05:55, , 4F
05/19 05:55, 4F
推
05/19 06:25, , 5F
05/19 06:25, 5F
推
05/19 06:34, , 6F
05/19 06:34, 6F
→
05/19 06:35, , 7F
05/19 06:35, 7F
→
05/19 06:36, , 8F
05/19 06:36, 8F
推
05/19 06:42, , 9F
05/19 06:42, 9F
→
05/19 06:43, , 10F
05/19 06:43, 10F
推
05/19 07:04, , 11F
05/19 07:04, 11F
推
05/19 07:15, , 12F
05/19 07:15, 12F
→
05/19 07:23, , 13F
05/19 07:23, 13F
→
05/19 10:36, , 14F
05/19 10:36,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