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李茂生FB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18 19:29),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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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卦點說明: 文長,說明少年、罪犯如何在先進國家中幫助回到社會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1328281277220255 FB內容: 少年司法安置輔導制度之回顧與改進公聽會 時間:106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2時00分 一、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李茂生教授: 我們的國家就是把人放到一個機構裡面去,其他應該負責的機構就會忘記自己的本分。當 時我們就想說,那社福機構很簡單啊,我們法院只要裁定少年到社福機構去,如果社福機 構不做,就裁定過去就好了。結果沒想到,根本裁不過去。 裁不過去的原因在什麼地方,機構說沒錢收這些小孩很困難,那時我就從台北跑到台中, 找當時的兒童局,經過三任左右的局長,我一直在談說,是不是應該去弄出一些床位出來 ,三位局長都一致地跟我表示「沒錢」,因為社福是最沒錢的。沒錢的情況下,當然就沒 辦法啦,我就跑回司法院,當時的長官就說:「好吧!就由司法院來出錢。」但司法院出 的錢就只是照顧人力的時數費用而已,也就是說,社福機構裡面的其他處遇,像醫療、就 學、就業、就養等等的服務,是沒辦法由司法院出的錢支應。這部分也不能讓司法院來負 責,如果要司法院管那麼多的話,那把矯正署納入司法院矯正廳就好了,經費也由司法院 來管。但司法院是一個裁判機關,只能做整合,弄出一個vision,由其他機關去執行,不 能全部讓司法院來執行。 最後司法院少家廳準備了一千萬左右,那個單位錢用完,就由這個大水庫出錢出去,但是 只能負責時數,一萬八千塊一個月,只能負責時數,其他服務是不行的。 現在發生一個問題:把人安置出去時,社福單位說一個小孩子要四萬、五萬,不只一萬八 ,但四萬、五萬扣除一萬八以後,其他部分應由誰來出?司法院嗎?司法院不是一個什麼 都有的機關。 因此有些社福機構,縱然床位未滿,也不收司法少年,主要理由是什麼?就是這些司法少 年非常難處遇。說實在這是法官在選案的問題。我不去批判法官,是我根本不知道法官怎 樣選案。少年被送到社福機構,不是人身自由沒被拘束住,必須去顧慮機構到底能不能處 遇這個孩子。 把所有事情攤開講,很多社福少年裡也有保護管束的少年,也就是,不要區分社福少年跟 司法少年。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基本觀念是把少年視為社會的被害人。一個小孩那麼小,為 什麼會殺人放火?為什麼當車手?到底是成人的責任還是小孩子的責任?各位想想,各位 15、16歲的時候,都做過什麼事情。你有這種環境不去做壞事,他們有這個環境嗎?因為 他沒有選擇的可能性,所以由國家付出心血給他機會,也讓我們自己來贖罪。但我們不是 這樣子想的,很多少年一送過去,大家就開始區分:你是司法少年還是社福少年。 最難過的一件事情是:這個制度已經實施幾年了,不是說我要講社福單位,矯正單位也一 樣,矯正署也一樣。矯正學校設置了那麼多年,矯正教育有沒有人做研究?有沒有一個團 隊把矯正教育的內涵、機制,應該牽扯到多少資源調配等等的做研究?沒有!當然矯正署 會講:我們沒錢沒人啊,社福單位也講沒錢沒人。 這制度一開始設計時根本不是這樣。司法院是負責:收了少年後,覺得少年不適合送到矯 正署的機構,也不適合留在社會,我們提供某種程度上的拘束,然後在這段時間裡,派專 家瞭解他的生涯歷程,並跟他合作把他的人生規劃好,多階段的、多元的把就學、就醫、 就養、就勞所有事情,整合起來,再派個Case Management,也就是個案管理人,管理這 個案。當在某階段看到情況不對的時候,就再吸收另外一種資源進來。應該要這樣做,才 可以把少年給救回來。救回一個少年總比讓他成年以後再當犯罪人,繼續危害社會好得多 。 這制度並不是一個壞的制度,只是在最初設計時太天真,認為只要把制度設計出來,每個 單位就會主動說,這部份由我來負責,那部份由我來負責,大家一起來拯救這陷入犯罪的 少年。三十幾歲、四十歲的李茂生,確實沒有六十幾歲的李茂生那麼厲害,真的是非常單 純,以為說制度設計出來,資源就會到位。 現在要討論的問題,並不是說什麼地方不對或應該做什麼,而是真的要心平氣和坐下來, 看司法機關能做哪些事情?少調官、少保官是不是應該分開來?每個階段在執行時,應由誰 來監督? 最近為了假釋制度問題,我在看義大利的行刑制度,整個EU差不多都是如此。有一個行刑 法庭。像我們法官,抓到犯罪人,我們用57條決定他的行為責任,如果是數罪併罰,有50 條跟51條。但50條跟51條是決定上限?決定下限?還是決定中間?我們法律根本沒有任何 的規矩。 所以如果決定了一個刑期、一個刑種,應該由另一個專家接收所有的資訊,理解受刑人的 過往,理解到受刑人目前承受處罰的能力,以及能將處罰轉化成自身能量的能力有。我們 需要給受刑人多少資源,規劃多少階段的處遇,這部分應由專家來做,這就叫做行刑法庭 。 行刑法庭通常由法官來做,每個法官待三年,法官並不需要有淵博的知識,只需要有寬容 的心能夠接收各方面的意見。由法官整合出一套規劃,然後再交由所有執行人員,比方說 精神上有問題的就交給心口司,如果是就勞上有問題的就交給勞動部,再發放到地方機構 ;再由地方機構把NGO全部整合起來,義大利在2000年左右開始做這件事,他們現在已經 關閉所有精神病院,精神病患不會被關在病院裡面。 這種在世界上已經實行好幾年的事情,台灣還是一大堆人只想把人關起來,也不去想該如 何去處遇,也不去研究,只知道事情一發生的就罵這個罵那個,到最後其實整個歷史就是 一場悲劇而已。 [0:05:26 - 0:21:07] ▼李麗芬委員回應:謝謝李教授,讓我們從頭瞭解說當初立法的本意,可是你要不要更具 體地跟我們講一下現在的想法,再講一下現在應該是要怎麼做? [0:21:10 - 0:21:46] ▼李茂生教授回應:只就少年來講,監察院那個同行等制度先不去管,這可以看到說司法 院少家廳在這部分保守的態度。 關於少年法官應該做哪些事情,就牽涉到久任、資訊不足、訓練不足等的問題。暫且都不 談,我們把少年法官視為剛剛所講的,是一個有寬容的心,可接受多元意見,適當的個案 管理者。小孩子到法院來的時候,透過少調官把所有的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做好 ,然後找很多人進來看報告。我所建議的就是所謂的「圓桌」,結果後來被沈方維弄成是 「不要寫裁定書」,當然他也是好意,但制度就扭曲了。 不寫裁定書,主要是要把法官的精力節省下來去做個案的管理者,必須要寫出一個 program,針對孩子在三年、五年內,到底在哪個階段裡需要哪些東西。當然,剛開始時 ,因為從少調官來的資訊會非常充足,所以法官必須從就學、就醫、就勞,這幾個層面決 定要由哪個機構接收孩子?哪個資源要先進來?資源到位後應該由誰監督執行?這有兩種方 法,一種是法官直接下去監督,但以現在的司法能量來講,基本上不可能的,而且法官的 案件量繁重,頂多只能付出愛心、關心;但若要求法官監督,法官體力絕對負荷不來。 有人就想到說:是不是讓少保官來做?如果要求少保官去掌控整個流程,會又沒有權也沒有 能。所以就台灣的現況,是希望法官可以去做個案管理者,但是執行面的監督,法官可能 做不到。那這樣,是不是要再另外找人來做像是行刑法官?行刑法官並不是只關於少年, 在關於吸毒者、戒酒、精神疾病,也就是刑法第十九條的處理,都需要這類人的存在。 但,這牽扯到司法院人力分配上能不能分出行刑法官來。如果說,覺得行刑法官在其他單 位都非常需要,但在少年方面,由於少年人數並不太多,就不要弄一個行刑法庭出來而由 少年法庭來整合,某種程度上也有可能。 少年法官在裁定書都可以不寫的情況下,應該把精力放到case management上。你必須在 各個階層去區分是哪種少年,像日本就分成六種少年,有行為類型的分類、有人格的分類 。這都必須要再去商討。這會有SOP,少年一進來就把他分類,分類好了之後,每一類下 都會有各自的SOP,根據SOP會有個別處遇的處遇書。處遇書會分很多階段,每個階段哪個 單位應該進來,像有些是地方政府勞動局要進來,有些是教育局要進來,關於精神衛生的 單位要進來,還有社福單位要進來。每一個階段,每個種類可以弄成SOP。大家一起來做 研究,這類少年進到這個階段時,他碰到問題的時候,可以用YES/NO、YES/NO、YES/NO的 方式,理解說:什麼時候、什麼資源要到位。少年法官要在少年保護官的協助下,盯著整 個program進行。 用這種方式來做,不要再區分這個少年應該給矯正署,那個少年應該給衛福部,本來就應 以少年為中心,而不是把少年分給誰。以少年為中心,什麼單位要把資源融進來。如果這 個觀念能夠改變,所有都會水到渠成。 我只強調一件事,唯有把少年當作是一個unit、一個主體,他需要什麼東西,大家分工合 作,提供可能的資源。若不以少年為中心來做,到最後松山盧老師事件、南投事件絕對會 發生的,也一定會繼續發生。這已經講了20年,好像都沒有人想要去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6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106992.A.A9E.html

05/18 19:30, , 1F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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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9:30, , 2F
尚市長先來噓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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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9:31, , 3F
樓下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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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9:33, , 4F
重點還是預算. 先全民買單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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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9:33, , 5F
那個狗屁前瞻的錢 拿來做這個 不是對社會更有幫助嗎
05/18 19:33, 5F

05/18 19:35, , 6F
不用拿前瞻的 拿防毒那100億就綽綽有餘了
05/18 19:35, 6F

05/18 19:49, , 7F
尚市長請就起跑位置~~~~~~~~~~
05/18 19:49, 7F

05/18 19:56, , 8F
樓下尚市長叫李茂生道歉
05/18 19:56, 8F

05/18 20:08, , 9F
誰啊
05/18 20:08, 9F

05/18 23:31, , 10F
尚市長, jeanvanjohn, 姓鄭, 常在李茂生FB上叫陣.
05/18 23:31, 10F
文章代碼(AID): #1P7OMmgU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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