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小燈泡免死 法官:兩公約拘束精神病患不得判死消失
※ 引述《deathsong (智瑟和鳴)》之銘言:
: ※ 引述《shiwenli (阿爸)》之銘言:
: : 判決指出,本案犯罪極為凶殘,對被害人家屬及治安造成嚴重損害,屬於需求處極刑的「
: : 情節重大之罪」,但根據聯合國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
: : 際公約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均對我國產生國法拘束力,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
: : 礙者處死刑,法院便無從對被告科處死刑。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458302?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幹拎娘台灣法官都你講就好啦
: 垃圾法官如果有種姓制度一定是賤民階層
: 祝你們被酒駕撞死喔^^
: 祝你們被精神病患砍死喔^^
: 祝你們被歹徒打死而警察袖手旁觀不開槍喔^^
: 幹 沒有精神病的叫可教化
: 幹 不可教化的叫精神病不能砰掉
: 根本鬼打牆 互相矛盾
: 照法律系視角 根本不可能判死刑
: 那請問是什麼才能判死刑啊???
簡單啦,要是有人受不了,隨機找個法官拿西瓜刀當頭砍下去.
頭當中破開那種,你看下一個承辦法官還提不提兩公約?
兩公約就他媽的一個藉口,法官覺得判死是造自己殺業.
等到殺到自己頭上,善良正義就回來了.
: 都你們的話
: 台灣法律系就是最不事生產最應該關門的垃圾系
: 耖!一堆不事生產的廢死教授在那邊荼毒無知的大學生
: 我幹拎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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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祖先不吃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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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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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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