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廢死聯盟不自己蓋一個管收設施?消失
每次有殺人罪的判決就會怪到廢死頭上
但中華民國刑法根本沒有廢死
法官依據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完全合乎現行法律
不知道說你是法盲有什麼不對的
※ 引述《criticalhit (中肯俠)》之銘言:
: 每每都會看到一些令人髮指的殺人犯
: 在街上大殺特殺,被抓了又頂多判個無期
: 往往都是什麼公約又什麼團體的從中作梗
: 甚至還有嫌犯可以直接嗆不會判死的
: 弄得司法制度根本沒威嚴
: 法官跟那些團體,
: 一句「有教化可能」「尚未泯滅人性」「有精神病」
: 就把問題丟給監獄了,那請問這些人去坐牢後
: 誰來教化? 誰來治他們所謂的「精神病」?
: 最後還不是全民買單養他們?
: 我覺得那些不認同判死刑的團體,
: 應該募資去蓋一座設施,專收這種犯人
: 由他們去教化,去開發這種犯人的可能性。
: 每天去跟這些人聊聊天,問看看他們為什麼要殺人
: 然後裡面配置專門的心理醫師,給予妥善治療
: 如果之後他們認為有犯人被治癒了,
: 請相關人員簽名擔保,再犯就全部一起判死刑
: 如果教化結果不盡理想,那就讓那些團體自己去傷腦筋,看要募款維持還是自己下去當
義
: 不要只會出張嘴,卻把問題丟給法院和納稅錢養的教養機構,應該自己帶頭做才對!
: 這種運作模式不知道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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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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