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事件最合理的假設?消失
※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銘言:
: 林奕含的各種行為,完全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狀啊!!
: 文章寫的不知所云、自溺、失學、社交退縮、幻聽和幻覺(林自訴有這些症狀)等等…
^^^^^^^^^^^^^^^^
只回答這個。
林奕含在她網誌或臉書上的某些文章似乎是採意識流的寫法,
這種寫法本身就會讓人看來覺得晦澀難懂,
但這顯然是有意塑造的,而不是病到無法自制才這麼寫的。
(簡單說就是你沒看過這種表現法就別亂說。)
證據:
1.她的小說顯然是爲了一般讀者能閱讀,就不採這種方式了。
2.她在那些意識流書寫的網誌下與讀者間的對答,也算條理清楚。
3.她臉書文除了這些意識流的東西外,
還有一部分是日常文,包括她與她老公間的情趣,也很平易近人。
4.另外林奕含有她自己的許多主張,她提這些主張的時候也是並不混亂的。
(但我個人對她的很多主張並不認同。)
小說,即便是帶自傳性質的小說,
確實不能百分之百與現實對上號,這當然沒錯。
福樓拜說了「包法利夫人就是我」,也沒人會解讀成福樓拜性轉變女人了,
何況林奕含反而說了房思琪不是她呢!
但很多東西的顯然性是不證自明的:
哥德寫了《少年維特的煩惱》,
許多讀者都挖掘出書中夏綠蒂的原型乃至相關經歷,
這不是說同樣哥德寫的《浮士德》
就會有讀者認爲哥德真的與魔鬼做過交易!
在這種地方去質疑小說的藍本如何那也太假了。
假到就像哲學家會懷疑眼前的鍵盤是不存在的卻不會懷疑明天的午餐一樣!
林奕含這本小說顯然很多地方有其現實生活的藍本。
而陳星甚至在他那篇避重就輕的聲明裡也不得不承認他外遇過,
用的修辭是「交往」!
林本人著作的目的是不是想提升到更高的高度,不得而知。
(她說這不是控訴不是憤怒,但卻帶不來昇華而只是絕望。)
但合理的猜測是小說藍本的那些現實事件確實給她帶來衝擊。
而不是一切訴諸她的病情。
(要訴諸病情反而該具體舉證說明她哪些事實上的幻覺吧?
而不是全都些莫須有的猜測之詞。)
當然猜測都仍是猜測,而作者本意也未必希望大眾去猜測。
但借此機會抓出一堆狼師渣男,
即使法律上確實沒辦法但至少給予道德譴責,
以及甚至法律上可以針對補習班其他可能非法項目去查證,
這或者都是有些意義的。甚至是超過作者本人意願的意義。
--
Immer mit den einfachsten Beispielen anfangen.
David Hilber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53.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512480.A.ACD.html
→
05/11 22:21, , 1F
05/11 22:21, 1F
噓
05/11 22:23, , 2F
05/11 22:23, 2F
→
05/11 22:25, , 3F
05/11 22:25, 3F
→
05/11 22:26, , 4F
05/11 22:26, 4F
→
05/11 22:26, , 5F
05/11 22:26, 5F
→
05/11 22:26, , 6F
05/11 22:26, 6F
我看她的FB最後幾天的文字都很平易,
沒用太多意識流的表現法。
另外她自述精神科的〈你該去看精神科了〉
條理也很清楚吧?
今天當然不是說小說內容能完全實指,
但可以確定的是陳星也招認了他外遇的事實──可想而知還隱瞞了許多。
要說林奕含出自藝術立場甚至出自她本人的偏頗而杜撰,是應考慮。
但要說林奕含有什麼幻覺造成她的錯亂,
這才要有積極證據吧?
至少看起來她迷少女時代,
以及與她老公對賭諾貝爾文學獎得獎人的對談,
看不太出來她有多少幻覺。
推
05/11 22:29, , 7F
05/11 22:29, 7F
就跟你說了同一個哥德的兩篇著作現實性就有別,
你真那麼思辨?別再裝了!
→
05/11 22:29, , 8F
05/11 22:29, 8F
→
05/11 22:29, , 9F
05/11 22:29, 9F
她網誌上回顧她過去的傷痛,
看起來是故意那樣寫得相當晦澀的。
噓
05/11 22:30, , 10F
05/11 22:30, 10F
推
05/11 22:31, , 11F
05/11 22:31, 11F
※ 編輯: khara (220.137.153.38), 05/11/2017 22:38:11
推
05/11 22:36, , 12F
05/11 22:36, 12F
→
05/11 22:37, , 13F
05/11 22:37, 13F
推
05/11 22:52, , 14F
05/11 22:52, 14F
→
05/11 22:53, , 15F
05/11 22:53, 15F
推
05/11 22:55, , 16F
05/11 22:55, 16F
→
05/11 22:55, , 17F
05/11 22:55, 17F
→
05/11 23:01, , 18F
05/11 23:01, 18F
推
05/11 23:11, , 19F
05/11 23:11, 19F
推
05/11 23:24, , 20F
05/11 23:24, 20F
推
05/11 23:51, , 21F
05/11 23:51, 21F
推
05/12 01:07, , 22F
05/12 01:07, 22F
推
05/12 01:07, , 23F
05/12 01:07, 2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