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郭冠英挺陳國星,犯刑法煽惑他人犯罪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09 00:27), 編輯推噓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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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zer (按☯KMT)》之銘言: : 中華民國刑法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 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 千元以下罰金: :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  二、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 好在案發地在台北,我已經放棄台南地檢署了 : ---- : 媒體報導: : https://youtu.be/GxouQdXFR7s
: 郭冠英:找未成年少女,「沒抓到就是合法」 : 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我碰到一個未成年女生,我可能也會被她誘惑,這個是常 : 有的事嘛,你過了十年,過追訴期,加上這個女的已經去世了。」 : 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賴清德講台南的女兒,喔台南的女兒就比較不能侵犯啊 : 台南女兒這次死亡全台灣都悲痛,我就不悲痛啊,什麼叫全台灣都悲痛?我悲痛的是, : 得好好的女孩子為了這件事走不出來。」 : 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我就是沒有這個機會,找16歲漂亮女生,我只是沒有這個 : 機會,我感到很難過而已,能者多勞嘛!」 奇怪之前不是一票人發文闡述自己那與郭冠英差不多的想法嗎 現在這派想法出了郭冠英這個大長老 各路有志之士還不紛紛發文響應 反而在這邊婊郭冠英 是否有點失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5.142.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260851.A.9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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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只是為反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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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只是想幹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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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只敢躲在推文後 看到郭被狂罵一句話也不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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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講台南的女兒,喔台南的女兒就比較不能侵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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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到有哪個鄉民這樣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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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還4有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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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被郭這樣一挺 陳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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螴腥公瀆生站初奶,挺郭冠英就是挺螴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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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沒注意到反串,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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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耶,之前明明很多人跟他差不多的論調,怎麼郭大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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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聲你們就噤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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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白癡腦殘廢材,有種像郭冠英一樣公開身份挺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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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49npcF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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