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其實無罪推論就是個屁的八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05 00:25), 7年前編輯推噓6(2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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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罪推論就是個屁 !!!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大家都喜歡 未審先判 因為講 真憑實據 太累 憑空捏造 無中生有 看到黑影就開槍,大家一起噴墨汁這樣最棒 蘇建和算什麼,江國慶被莫名其妙的槍決算什麼,反正冤倒楣而已嘛 徐自強賠點錢給人家嘛 這就是台灣的民主法治精神 !!! 其實就是一個屁,實際上,就是講人治 大家都不用證據,連立法委員都可以在節目上直接開炮 不用說,因為選舉快到了 精神病患在刑事訴訟法中,因為有幻聽,有幻覺的可能,他的證詞 不是 100% 的可靠,更不用提,他寫的小說,那只是小說 故事女主角並沒有白紙黑字寫出來,"陳星強姦我" 這個小說是不可能當證據的,竟然有人故意帶風向,是工讀生嘛?? 八卦版就一堆傻傻的以為小說真的可以當據證.. 再說刑事訴訟法第186條 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 一、未滿十六歲者。 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 故事女主角長期的重度憂鬱症,而且自己都承認有幻聽,幻覺 還有精神障礙,基本上,女主角就算活著寫出的證詞,都不一定可以具結了 為什麼他的小說可以當鄉民(鍵盤柯南)的辦案證據?? 再講一個故事,記憶力是不可靠的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655 美國調查報告已證實坐過冤獄的無辜犯人高達300多名,調查人員分析後,發現近乎 四分之三的案例,起因於證人的不實指控。 為何證人會講出從未發生過的事?如果這些指控並非蓄意汙衊,那麼,造成誤判的 最大可能就在於:證人的記憶是錯的,但法官卻採信錯的證詞,做出錯的判決。 或許,每個人都有健忘的時候,對某些發生過的事失去印象是正常的,但很顯然, 印象模糊並不會成為影響判決的關鍵。 2013上映的電影《謊言的烙印》情節,描述了無辜的人Lucas,因小女孩記憶被人 曲解,導致他被一口定罪的不幸遭遇。 片中的詭譎之處,在於大人們先入為主地認定小女孩因受到了創傷,壓抑難受的 記憶,才不敢坦承被Lucas性侵的實情;然而在旁人推波助瀾下,小女孩的指證定了 Lucas的罪,一夕之間,Lucas變成眾矢之的的性侵犯,原有的安定生活全然崩毀。 電影反映真實,美國曾在九零年代發生不少性侵疑雲,現實世界的案例竟與電影情節 有些雷同,崩毀掉無數家庭的情感與信任。心理學家Elizabeth Loftus研究「錯誤 記憶」的動機就起因於參與無數的冤案審理,開始了日後探討錯誤記憶的先河, 並寫下《The Myth of Repressed Memory》等心理學專書,為的就是要告訴人們 :記憶並沒有想像中牢靠,因為它具有可塑性,就像維基百科,你能更改裡頭資訊 ,但其他人也辦得到。 不當的引導會導致記憶出錯 七零年代,Loftus首度對記憶進行實驗,實驗對象分為參與意外事件的受試者與 目擊者,她以兩種方式分別詢問目擊者: 「這兩台車在發生碰撞(hit)時的時速 有多快?」「這兩台車在猛烈撞擊(smash)時的時速有多快?」 被問到「猛烈撞擊」的目擊者所認為的車速,要比被問到「發生撞擊」的另一群目擊者來 得更快。 以同樣方式分別詢問參與實驗的受試者,Loftus也得到了兩相迴異的答案。被問到 「猛烈撞擊」的某些受試者,甚至聲稱他意外現場看到了碎玻璃,但事實上,現場 根本沒出現什麼碎玻璃。 另一項實驗則對受試者製造了些許壓力,這次的實驗對象是美國退役軍人,他們曾 歷經恐怖的操演練習,清楚如果成為敵方俘虜,將會受到被凌辱、挑釁的不堪下場。 在模擬上述情境後,實驗團隊要求受試者指出主導審問的指揮官是誰,並設法加入 一些暗示,從中讓他們接收錯誤資訊。大部分受試者都受到誤導,甚至錯認了一個 相差甚遠的人出來。 人會對從未發生過的事突然產生記憶? 到了九零年代,美國發生不少病患對從未發生的事突然產生記憶的奇怪案例。 Loftus發現,因為許多心理壓抑治療師深受佛洛伊德學說影響,使他們藉由上述的 暗示方法試圖引導病人「想起」過去,造成病人的記憶被嚴重誤導。 在當時,有些人因長期飽受飲食失調或憂鬱等精神疾病之苦,轉而尋求心理治療師 的幫助,希望回歸健康狀態;但接受治療的病人在日後,卻開始產生了種種奇怪、 甚至不真實的記憶。 Loftus懷疑,心理治療師認定病人壓抑了潛意識的記憶,便藉由想像練習、夢境解 析、催眠、接收錯誤訊息等治療方式,試圖喚起那些深層記憶,然而,這卻造成了 記憶被竄改的反效果。 她再次設計一些實驗,假設如果使用上述的暗示方式,我們可不可能對他人植入 錯誤的記憶。其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購物中心迷路實驗。 Loftus分別從受試者的親人那蒐集了三項確有其事的生活片段,並再加上一個捏造 出來的假片段──受試者有在童年時於購物中心迷路的經驗,那時候很害怕,還 放聲大哭,最後來了一位大人,幫他和家人重新團聚。 Loftus將這些經驗寫成四個記憶片段交給受試者,要他們自行補充四段記憶的 細節部分。 結果,竟有四分之一的人相信自己曾在購物中心迷過路,甚至還為這段假記憶 增添了不少細節。試驗的最後,Loftus告訴他們:四個片段中有一項是捏造的。 然而,絕大部分的人仍然不認為迷路經驗是虛構的。 除了Loftus的這項實驗之外,世界各國的研究員也都做過相關試驗。像是讓受試者 誤信自己小時候有差點溺死,再被人救起的回憶;或者認為自己曾遭受猛獸攻擊; 甚至讓人相信了看過邪魔附體等奇怪經歷。 重新審視記憶的重要性 植入記憶,藉以約束他人行為的試驗,存有不少道德與倫理上的爭議,但相對地, Loftus倒相信這項技術能將我們的生活品質變得更好。換個角度思考,如果這讓你 對某些垃圾食物產生一些不好印象,你就不會想再吃這些東西,說不定還能幫助 我們下一代免於面對肥胖、糖尿病、高血壓等因飲食習慣不良所造成的疾病危機。 當然,我們無法確定記憶被改變後,會不會對我們未來的想法、行為造成影響, 但記憶確實不能被輕易取代,因為它象徵了身分,並為自我從何而來等問題, 下了情感認同的最佳註解。所以,記憶值得被好好珍惜,如同我們重視自由那般, 畢竟,記憶與自由都是如此脆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97.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915156.A.E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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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上班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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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fish (116.24.97.196), 05/05/2017 00: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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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大葉,上大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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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這麼多鄉民也只是賞你一個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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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4ㄅ4工讀生? 為什ㄇ要幫性侵犯講話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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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能改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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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你嗎我老婆自己叫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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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認真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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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說,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喔,除非你證明自己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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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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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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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調查未終結 就未審先判說被告"梁姓小模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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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人不要鍵盤辦案 自己卻未審先判 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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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認錯的人發言沒說服力 認個錯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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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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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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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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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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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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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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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有人還是搞不懂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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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證據前,就是無罪,沒有中間情況這才是真正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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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不就是問八田與一有沒有嫖妓的9.2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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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噓的那種根本就是先把他吊起來了啊,因為還沒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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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有罪無罪都有可能?這就不是無罪推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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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道貌岸然的討論無罪推定 覺得好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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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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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認為八田有可能嫖過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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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嗎?好像沒有關連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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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只能 笑 笑 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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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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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日的刑事訴訟的確是蠻早就偏向於物證 > 人證;台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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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往這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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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要物證大於人證了,不然被警察為了結案就安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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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強姦殺人的罪名,你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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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修法前的刑訴竟然可以「共犯」的證詞做為「唯一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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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定罪(不知造成多少冤獄),後來也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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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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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樓:台灣曾有蠻長一段是光靠人證就可定罪的黑暗時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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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後來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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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理智了 是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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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又不是法官 判甚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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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會用負面漩渦扭曲回憶 更何況是寫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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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罪這個詞只有用在刑法上嗎,而無罪推定只用在刑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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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條例也是有“問題推定”而不是無問題推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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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模案,你的確可以說有罪推定,因為它涉及刑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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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只要沒人指涉老師犯刑法,那就不用遵守無罪推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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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有足夠的證據懷疑你有做一件不道德的事,我就可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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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是否無罪 由鄉民推文定之 乃無罪推定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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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合理的判斷。什麼東西都要法院認證才懷疑他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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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是用在法官審案上吧 鄉民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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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觀點,不適用陳星這種無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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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論是給法官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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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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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討論還無罪推論咧 邏輯有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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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2rOKuc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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