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這其實是關於愛上誘姦犯的故事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4/30 16:28), 8年前編輯推噓4(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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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ngquanchi (little_cheese)》之銘言 : 這是一篇問題文, : 看了版上好多討論,幾乎都訴諸感情,用邏輯來思考的真的很少 : 期待能解到解答。 : 問題: : 一個16歲女孩子在不受強制力、藥物迷昏、威壓利誘的情況下與老師發生關係, : 為什麼這算是誘姦,而不是合意性交? : 上述問題的補充: : 我認為老師是人渣, : 我也認為師生戀不應該(我本身是老師,也很反對) : 男老師縱使與女學生歡天喜地發生關係,也是錯誤行為。 : 不過,同樣是罪,偷竊與殺人不能以同樣標準視之, : 我還是想問,為什麼不說合意性交,而說是誘姦? : 延伸問題: : 如果說,一個男人用自身優勢與幻想,使女孩子與其性交,這樣子的前提為真。 : 那麼,假設我因為新垣結衣的美貌、可愛、談吐而跟她性交,算不算被誘姦?儘管做 : 的時候歡天喜地,但要不是新垣傑衣這麼可愛,我就不會想跟她做愛了,所以我被是被 : 錯誤的認知而做出錯誤的結果,縱使是新垣結衣的靈魂,外型只要換成寶拉,我就不 : 延伸問題2: : 如果說,延伸問題1不能類推的原因是,男老師用的騙人伎倆更無恥,他以愛為名,故 : 為誘姦。 : 那麼,是否任何一對未結婚的男女,分手後,女方都可以控訴男子誘姦?只要當初有結婚 : 的雙方共識,女方甚至男方都可以指出,是因愛為名而做。 : 最後,補充兩點, : 補充1: : 只有與年滿16歲的少男少女性交,才犯罪。若合意性交當下,男女雙方同意,則不算犯罪。 : 補充2: : 斯德哥爾摩症的意思是被侵害後愛上對方,但是按照時序來分析,將做愛視為一個侵犯, : 斯德哥爾摩症在整串討論中沒意義,我想討論的只有做愛當下,歡天喜地的行為與結果。 : 補充3: : 補習班老師與女學生之間的權力影響極小,當然,我不能說沒有,可是比起老闆對女員工 : ,教授對研究生,甚至社團學長對學妹而言,補習班老師的權力可說是極低,我不認為可 : 以以此身分表示女方是受到威壓利誘,不得已而從之。 : 最後補充, : 我發自內心覺得老師是錯的 : 身為一個教育者,男老師與女學生做愛,不管有任何 : 至少在我的價值觀內,就是錯誤 : 不過,或許是我的腦袋很死板 : 不過,或許是我的腦袋很死板 : 非常在意就事論事, : 我只想問一點, : 究竟,一個16歲的女孩子,兩情相悅地與無法影響他畢業證書與學校考試成績的補習班 : 老師進行性行為, : 而能以「誘姦」相稱? : 若能,什麼不能以誘姦相稱? 誘姦其實是當事者的感受不是法律, 但許多鄉民氣憤的本質是老師的不道德,很多不道德的行為並不違法,只能說這是個人渣, 道德與法律 兩方都是對的,沒有一方是錯的 當理性與感性 放在一起討論 ,雙方陣營都只針對特定論點堅持 很容易變成辯論 當討論變為辯論 就容易情緒式爭辯,多同理另一方的角度會發現大家是相同的 其實絕大部份的鄉民應該都是譴責 老師的不道德,也知道他可能不違法 很多人都很氣憤,所以想讓老師付出代價 但不要波及對方的家人朋友,正義會變成不正義 生命的消逝已成事實,應討論如何不讓憾事重演 這件事其實不只有一個問題造成的悲劇,老師不道德是最大因素 抽離情緒,分析各種原因 討論如何預防及幫助其他類似受害者 更重要 我能力不足,這部分就由各位能者討論了 逝者已遠,願悲劇不再重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36.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540907.A.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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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服務當事者的感受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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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法律都沒問題,所以才一堆人崩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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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發這篇時,不知道又有幾個人受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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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希望你的預言不會成真,這是能力不足的我唯一能做的 ^ ^ Ashuya: 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04/3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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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一職覺得很奇怪 這件事情明明用道德就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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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有啥問題啦,分手不爽就是誘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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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好像硬要套上法律才會爽 但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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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來說就是沒犯法的證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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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女作家主張通奸除罪化呦 看來不是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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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哈興對我來說就是道德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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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誘姦的道德有問題吧,不跟你結婚就要毀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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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很浮動的丫 隨時代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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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道德跟每個人的教育、生活經驗、信仰等因子浮動,所以討論道德及違反道德的代價 不容易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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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啦 咱家就是比較保守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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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覺得她主張通姦除罪化和現在討論的事情是兩碼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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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通姦除罪化感覺是在這條上吃過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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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說道德,不知道事主的信仰怎評論道德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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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她也明知老師結婚了還是願意當了小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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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婚典禮當眾講支持通姦除罪化 超棒的 鳩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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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就說“通姦除罪化”太強啦 你是他老公臉不會綠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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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不是她老公也鬆一口氣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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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公好可憐 幫他老公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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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怎麼解決? 回到以前禁師生戀? 還是說拉高到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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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主張通姦除罪化只怕是因為曾經被通姦罪戲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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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從欺負她的人那裏討回公道反而被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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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受過通姦罪、賭博罪的虧也是主張除罪化 誰說主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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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除罪化就當過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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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不直接解除單一配偶制度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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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自己說的 人家可沒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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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意就小三丫 不合意就強姦丫 自己選一要相信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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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因為被通姦罪戲弄過 一方面不就代表可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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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問題在於有家室還跟學生上床談戀愛吧 其他法律就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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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杯是她 按小杯的po文來看就是小三無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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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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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reenatw66 (61.223.236.132), 04/30/2017 17: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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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修趕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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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有老婆的跟女學生打炮沒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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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為止到底有什麼證據證明老師跟林女有過性關係?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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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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