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官嗆單親卡債媽:薪水只有18k 不會找更高的工作?消失
※ 引述《tony900735 (大頭)》之銘言:
: 我蠻好奇當初辦卡時的財力證明是怎麼過關的?一般不是都要有存摺或是三個月的薪資條
: 證明有穩定工作收入的嗎?以月收18K的條件會過感覺蠻不可思議的...
: 另外我覺得這單親媽該做的就是再找一份工作好好把債務逐步還清開始新生活吧,這社會
: 慘歸慘,但還沒慘到連份比18K薪水高的工作都沒有...
: 在這案例上我是覺得這單親媽要做好財務規劃、比18K高的工作是有的,然後就是快把錢
: 還清吧~
我記得以前念大學的時候,信用卡公司來學校推銷,我什麼證明都沒有給
當時我也沒工作,就這樣填個表格就辦了卡,而且還一次給我12 張卡..
還給我10萬額度,當時還有一個什麼george & mary現金卡給我 30萬的額度
現在想想,我也覺得很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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