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動保法》 吃貓肉狗肉最高可罰25萬元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12 09:47), 7年前編輯推噓5(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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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iwen5566 (優文56)》之銘言: : 酒駕修法相關問題 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已經有人提議了 : 目前居然僅有400多人附議 動保團體也是遊說團體,而且是強勢的遊說團體 一邊操弄媒體炒作新聞,一邊綁立委不斷修改法律 立法院是它們家的,法條是它們在訂的 我國的立法院生態就是這樣,被一些特殊的利益團體綁架 小時候人家說,關說走後門是不對的 問題是一般人不關說,不走後門 這些人可是將立法院辦公室當自家客廳天天在逛的 政治本來就是全民參與,要人不關說真是天大的謊言 觀念要改一改了 你不關心政治,政治就不會關心你 網上覆議,這是最外圍,最沒有用的作法 當順民只會被欺負,自己到立法逛逛看看有效的方法 : : 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 這些立委不處理這種事情 : : 酒駕沒事故 才開罰1萬5到9萬???????????????? : : 吃貓狗肉 罰5萬到25萬????????????? : : 酒駕使未滿12歲兒童受傷或使人受傷 才開罰1萬5到9萬???????????? : : 吃貓狗肉 罰5萬到25萬????????????? : : 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 罰1萬5到9萬????????????? : : 吃貓狗肉 罰5萬到25萬????????????? : : 最重要是 吃貓狗肉 公布姓名照片違法事實??????????? : : 酒駕犯能公開姓名照片違法事實?????????????????????????? : : 性侵犯能公開姓名照片違法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206.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1961659.A.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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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看到老柯右眼大黑輪的新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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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那些人有夠虛偽...事實上流浪動物不就所謂愛狗愛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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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士造成的嗎? 恨狗恨貓最好是會去養來棄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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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責任感不足 也不敢定懲罰棄養飼主的嚴格法律 在那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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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這些狗屁 有種就定棄養一律坐牢不得易科罰金...這樣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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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人棄養了 但想想自己有天養一養想要棄養怎麼辦? 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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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嗎? 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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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就想吐....噁心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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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團體(X) 狗本貓本(0) 只開罰吃貓狗 別說你是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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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貓狗早就該課稅強制植入晶片比照交通臨檢開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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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愛貓怎麼可能會棄養 一定是恨貓恨狗的人丟的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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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舉例 愛貓愛狗的人花光積蓄也一定會找方法繼續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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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貓狗的宅砲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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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愛貓的人 管牠去死 路邊一丟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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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jr 這樣你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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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需要課重稅 之前就得考慮是否因為一時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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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錢養寵物代表你生活過得去 課稅也是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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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想過要養狗貓 這樣你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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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課寵物稅 提高進入門檻 就不會有人無聊就去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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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我國根本沒多少人在吃狗貓阿 真的要對動物好 不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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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動物 就得有從規範飼主著手 可是這法律看起來只像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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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話說那個平台。都是官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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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自以為愛貓愛狗的人感覺而已 根本一點屁用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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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waijr提供思考角度,我第一次思考到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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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滿合理的。像我就不會養寵物,也沒有棄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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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greyyouth大大所說的那種狀況,我想可能是指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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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的人被逼著養(例:女友或男友喜歡、家人喜歡、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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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付……等),所以一碰到麻煩就把寵物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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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立法完全不是在保護貓狗啊 感就就是弱智兩邊互取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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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管是w大或g大所說的情況,「管理繁殖及飼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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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治本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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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弱智 想要立嚴法 什麼法都好 立委需要提案表示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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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落的立法品質 以及愛畜牲愛到頭殼壞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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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台灣搞到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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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在公園看到帶狗出來大便不清理的人 這些沒公德心時常讓人踩到狗便的人 為何不也立法重罰5萬到25萬 愛護動物並不代表他們有道德觀念 這些人只是基於一種偏頗 ※ 編輯: csfgsj (210.71.206.217), 04/12/2017 1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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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另闢專法"可愛動物保護法"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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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在動保法下不太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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