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無故被盤查 李永得:台北戒嚴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3/20 12:38), 9年前編輯推噓11(22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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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聞最可笑的點在於因為李永得的不悅,覺青開始檢討警察臨檢的界線, 然而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7條(關於公共場所警察查身分之要件),目前的這個版本, 沒有記錯的話就是民進黨版,提案的委員是陳其邁等人, 關於身分查證第6條的要件、第7條的程序,都是按照J535大法官揭櫫之精神而立法, 加上今天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已經出來表明柯文哲的立場,是力挺保安大隊依法行政的: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7/2352986 既然柯文哲都背書昨天保警已踐行合法程序,那為什麼覺青還是要罵警察臨檢違憲? 如果今天保警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7條執行公務依然違憲, 那其實根本原因還是在於立法問題了不是嗎? 問題是警察職權行使法已經立法超過十年,為什麼都沒人檢討修法? 當初鄭捷案發生後,保警直接進入北捷隨意盤查可疑乘客時, 也不見覺青出來罵警察違法、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藉機違憲擴權啊? 北市警察經常在犯罪高風險區域的車站、鬧區挑選主觀認定有問題的人物進行身分盤查, 怎麼幾乎所有人都支持而不喊違憲,甚至還稱讚北市高見警率帶來治安上的安全感? 那何以今天李永得一被盤查,個個又都搖身一變成為了憲法人權大師? 警察臨檢程序的細緻程度或有檢討空間,判斷臨檢對象的可疑要件或可更加具體, 不過實際上即便在美國,臨檢實務仍然是仰賴第一線員警的經驗判斷,法院也一樣尊重, 所以昨天的臨檢根本問題就是在於因為對象是李永得才會被檢討, 如果昨天的角色換成一般普通老百姓,甚至真的給保警抓包是通緝犯或煙毒犯, 覺青是不是又要力挺警察勇於任事在車站抓人抓得好了? 倘若警察臨檢已構成違憲了,今天該做的不是應該是修法跟修正執勤SOP嗎? 還是說目前警察的權限完全沒有問題,因為要預防犯罪本來就該適度限縮人權? 那下一次你我這些一般老百姓遇到警察查身分時,還是只能摸摸鼻子交出身分證, 只因為你我不是有頭有臉的大官? 這種因為個案罵警察卻又不認為該修法的雙重標準,邏輯是完全說不通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96.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984699.A.0EE.html

03/20 12:39, , 1F
沒辦法啊 就一堆國民黨支持者在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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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沒衝突 抗議一定是覺青 ? 上次ott被警察亂就鬧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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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警察權利更大,懶叫癢抓懶叫警察都可以開槍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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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dpp趁這機會把法律明確化 不要讓警察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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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一堆合理 有事實足認這種模糊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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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持武器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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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就是鴿子「覺得」可疑就可以查,李先生偏要「自己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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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警察有解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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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覺青阿 當然要覺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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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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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覺得可疑就可盤查啦,認為警察濫權可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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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口上KMT遺毒 自己又用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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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修法、訂定更確實的SOP或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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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急 要檢討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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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然要保留當時盤查錄影畫面供法官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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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邏輯有問題喔 市政府說合法就合法喔 馬英九也一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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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修法,確立出來就是壞人照著打扮就無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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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要給第一線員警依經驗執法,美國法院都肯定這樣的執勤標準了, 若將臨檢標準完全法定化,那未來潛在犯罪者只要避開這些打扮跟行為模式, 警察縱認其有犯罪嫌疑依法仍不得查驗其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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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如果是法律問題,李先生老婆好像是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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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阿! 現在不是被起訴了 在亂講什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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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也有女大生被警方盤查抗拒結果被告妨害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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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理可疑 不是覺得可疑 應該要主客觀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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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他媽合法啦!幹不能查嗎!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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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修法啊,警察要做的是避免雙重標準與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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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是覺青抗議 是看原則又不是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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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問題 錯在用的人 聽不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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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問題在哪裡?可以具體說明嗎?難道柯文哲公然縱容保警侵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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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頭歸賊頭,你也要有證據才能喊抓賊,程序上挑毛病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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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再用的人不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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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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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2:44, , 29F
當初修法就是不敢訂太死給警察運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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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沒錯啊~問題是理由太瞎打翻一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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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一臉覺青樣就理由盤查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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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警察運作空間??? 給雙重標準的人解釋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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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就蔣經國的粉絲啊,威權遺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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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理那些反社會人格的嘴炮鄉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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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警察事後被告到脫褲的一狗票,支持告死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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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才是要雙重標準的那個吧?標準就是「覺得」可疑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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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李先生偏要「自己覺得」不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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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7 則推文
還有 5 段內文
這就是我要講的重點,合理懷疑的確信最終還是訴諸到第一線警察的主觀認知上, 如果今天現場執勤的警察都說依據我們多年辦案經驗,那個外觀跟行為加上這場所, 已經達到了80%的合理懷疑,請問你是法官你會相信誰? 然後,你是否支持北捷案後保警進入北捷對乘客進行臨檢的行為? 為什麼當初鄭捷案後保警隨意攔查的恣意早已超越對李永得的程度,你卻沒有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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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那個開槍打黑人男童的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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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美國一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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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06, , 77F
美國治安那麼差 台灣治安那麼好 有需要用同一套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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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事件發生後怕有模仿犯在捷運犯案 所以嚴格一點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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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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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今天就不會有模仿犯?這樣的說法邏輯上是講不通的。 然後如果警察執法的界線可以隨著是否有重大刑案發生而有所變動,法律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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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總是忽略第六條的"合理懷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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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警在轉運站看到有人手拿袋子神色可疑,外觀與過去所逮犯罪行為人有相似性, 這難道不是合理懷疑?我還是要問,今天一個8+9穿著一樣衣服,有著一樣的行為, 你是否依然反對警察上前查驗身分?

03/20 13:12, , 81F
我在日本旅遊還無緣無故被盤查啊,完全隨機啊,而且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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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很差勒,還是只能乖乖給看護照啊,有種你不給他們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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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12, , 83F
看看,馬上帶回去審問勒,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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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14, , 84F
只要是同樣的標準 我都反對 因為不到"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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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會跟你一樣 什麼事情都政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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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就是雙重標準啊,鄭捷案後你可完全沒有出來幫在北捷被檢的受害者發聲, 你不幫普通老百姓的人權發生,卻只選擇幫李永得出來狂噓, 你這不是政治解釋下的雙重標準是什麼? ※ 編輯: DongRaeGu (111.248.196.207), 03/20/2017 13: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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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步言 我當初有沒有講干這件的解釋什麼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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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法官不會完全聽信警察的話 31%的確信不可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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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18, , 88F
這水準超乎我想像 我當初工作忙沒上批踢踢噓 變成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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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言要被懷疑我立場 這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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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平常做的事情就是幫一般百姓跟國家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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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21, , 91F
重點是"相當的理由",對蟑螂來說,拖鞋就是相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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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就只有「合理」,偏要扯一堆「自己覺得」,雙重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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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21, , 93F
先嗆先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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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而言,穿拖鞋就要被臨檢,又不是服裝儀容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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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23, , 95F
冉吱 猛凹 各種笑點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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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30, , 96F
"我平常做的事情就是幫一般百姓跟國家對抗" 這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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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35, , 97F
穿拖鞋 看一眼 "合理"? 你是不是以為警察只要屁說有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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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35, , 98F
經驗就是"合理" 別鬧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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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37, , 99F
不然怎樣叫「合理」?下面有一篇看正妹摔車抓到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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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38, , 100F
是不是要用看正妹不合理,放走毒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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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38, , 101F
正常人看到警察是不是會多看一眼 至少我會 平常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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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39, , 102F
穿拖鞋去便利超商 一狗票的人會 這些都是有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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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39, , 103F
你柯南看太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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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43, , 104F
建議查剪國君頭志願役 都有吸毒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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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54, , 105F
非常認同你的看法,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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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55, , 106F
從很多地方都可看出,不分藍綠檢討自己往往是最難的
03/20 13:55, 106F

03/20 13:56, , 107F
但我不同意你打翻一票覺青的部分,比較社會不需要更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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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57, , 108F
立,您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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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3:57, , 109F
03/20 13:57, 109F

03/20 14:04, , 110F
就一堆9.2洗風向呀 操你媽的689 垃圾不分藍綠
03/20 14:04, 1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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