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系 反對死刑是主流?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3/14 11:44), 編輯推噓5(11612)
留言29則, 2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8/75 (看更多)
※ 引述《seacore07 (海角7號)》之銘言: : 像是律師 最高法院法官 法律系教授等法律系菁英,很多都反對死刑, : 法律系學生,幾乎也一面倒反死刑,沒人公開贊成死刑 :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系 反對死刑是主流? 我法律系,但其實我沒有完全的答案,告訴大家為什麼... 如果把死刑有沒有廢除分成兩條路繼續往下看,大概會得到下面的結果: 1.廢除死刑-終生監禁-人民:喊為什麼要花我們的錢養他們?-人民生氣。 2.廢除死刑-最重無期徒刑-表現良好提早出來可能又再犯-人民更生氣。 3.不廢除死刑-法官誤判-殺錯人-家屬生氣部分人民也生氣。 4.不廢除死刑-槍決像鄭捷這樣的人-人民開心。 殺人犯對我來講就是垃圾(當然特殊情形不算,像 是義憤殺人那種就是特殊情形),我對他們毫無同情,像鄭捷這樣沒有爭議的我覺得死刑 就是好的。但是對於可能誤判則是非常不好的事。 所以我並不是像大部分的法律界同儕們一樣,覺得死刑就是侵犯人權,沒人可以決定別人 生死殺小的。 對我來說最理想的方法,像鄭捷這種沒爭議的全部 死刑沒關係,有爭議的全部終生監禁直到有新事證。 對我來說生命還是比納稅人的錢重要,最難的就是法官怎麼判怎麼適用法律,不過我相信 隨著科技進步加上可能有的司法改革(? 這點可以慢慢的克服。 比較值得思考的是報仇心態,很多法律人覺得,死刑不過是用受刑人的血來暖自己的噁心 心態,但對我來說,死刑雖然有報仇的成分,但這樣報仇成分是可以增加社會安定的, 你們能想像那些垃圾開心的出獄甚至再犯的場景嗎? 光用想的就氣死了,真的發生人民還不暴動? 結論: 垃圾不該有人權,花時間爭取他們的人權不如想辦法改進司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46.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463052.A.8F3.html

03/14 11:45, , 1F
問題是 甚麼樣的人是垃圾?
03/14 11:45, 1F

03/14 11:45, , 2F
哪家啊
03/14 11:45, 2F

03/14 11:47, , 3F
法界需要你來改變
03/14 11:47, 3F

03/14 11:50, , 4F
我覺得這篇正解
03/14 11:50, 4F

03/14 11:51, , 5F
為什麼要說成是報仇,難道他犯罪,不該負責嗎
03/14 11:51, 5F

03/14 11:52, , 6F
大一菜B8?
03/14 11:52, 6F

03/14 11:54, , 7F
話說你真的是法律系?看你提鄭捷覺得法律系一屆不如一
03/14 11:54, 7F

03/14 11:54, , 8F
03/14 11:54, 8F

03/14 11:55, , 9F
03/14 11:55, 9F

03/14 11:57, , 10F
要以德報怨 用愛發電
03/14 11:57, 10F

03/14 11:57, , 11F
一看就是假的
03/14 11:57, 11F

03/14 11:58, , 12F
03/14 11:58, 12F

03/14 11:59, , 13F
請先定義好什麼人算垃圾
03/14 11:59, 13F

03/14 12:05, , 14F

03/14 12:06, , 15F
就連鄭捷這種的廢死都可以批判政府了 你就知道跟這群人
03/14 12:06, 15F

03/14 12:06, , 16F
真的沒什麼好講的
03/14 12:06, 16F

03/14 12:09, , 17F
整體寫的還不錯 不過有幾個疑點 你判不判死刑的依據
03/14 12:09, 17F

03/14 12:09, , 18F
是人民開不開心? 那就不用法官開放網路投票判刑就
03/14 12:09, 18F

03/14 12:09, , 19F
好 這個依據是有問題的 再來 這樣的報復可以增加社
03/14 12:09, 19F

03/14 12:09, , 20F
會安定嗎? 目前是未定論 你必須提出這個說法的根據
03/14 12:09, 20F

03/14 12:11, , 21F
沒有死刑也不會更安定zz
03/14 12:11, 21F

03/14 12:12, , 22F
大一?
03/14 12:12, 22F

03/14 12:17, , 23F
有爭議要無罪好嗎... 什麼終身監禁啊...
03/14 12:17, 23F

03/14 12:46, , 24F
台灣人最愛金句:罪犯無人權
03/14 12:46, 24F

03/14 13:24, , 25F
哪間法律的啊?呵呵
03/14 13:24, 25F

03/14 13:51, , 26F
刑法大概60 憲法行政法死當就這個水準
03/14 13:51, 26F

03/14 14:02, , 27F
你真的法律系?
03/14 14:02, 27F

03/14 16:15, , 28F
學店法律系吧?
03/14 16:15, 28F

03/15 00:40, , 29F
不要丟法律系的臉
03/15 00:40, 29F
文章代碼(AID): #1OnsSCZp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8 之 75 篇):
文章代碼(AID): #1OnsSCZp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