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第3起都更案偷拆 學者:市府縱容造就趨勢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3/06 10:50),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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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這都更案 從99年到現在? 如果建商 因這戶不拆 然後持續拖~~~ 再拖個20年50年會怎樣 就是同意戶 有什麼損失 同意戶 如果在99年 願意用2000萬配合 但現在的行情如果在3000萬 可以更動嗎? (現在的1000萬 和 50年後的1000萬 不一樣!!!吧) ※ 引述《lolivo (丐幫幫主)》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北市第3起都更案偷拆 學者:市府縱容造就趨勢 : 註:柯市府發拆照給你,但是別想市府扮黑臉幫你拆,你要硬拆偷拆騙拆市府會道德譴責 : ,開始有人告訴你這是貪婪這是釘子戶,但是無論動機如何該遵守程序正義 : 就不該重視嗎?說是北市府縱容建商,一點也沒錯。。。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長安西路1處都市更新案,3日發生民眾都更案還在協調 : ,房子卻遭偷拆。市長柯文哲受訪表示,建商依法取得拆除執照,拆除一切合法。然而, : 此案非柯首次說建商拆除合法,前年汀洲路「龍腦戶」及去年拆除的「永春警察宿舍」都 : 是建商搶先拆除,市府再跳出譴責,最後歸咎因拆照發出一切合法。對此,學者譴責,市 : 府默認建商偷拆歪風,缺乏同理心。 :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認為,市府在多起案例中態度消極,有意無意暗示 : 建商,「發拆照可以,但別想要市府當黑臉幫你拆;你自己硬拆,市府會給予道德譴責, : 但也就是這樣而已!」 : 文化大學退休教授楊重信說,柯文哲不譴責建商,還冷言冷語,甚至無情說依法行政,就 : 是因為自己在法律站得住腳;他補充,過去郝市府既使發生文林苑強拆,但絕沒縱容建商 : 偷拆,反而比柯市府還有同理心。 : 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建商用「賴皮」、「天賜良機」拆房子,但市府也沒有懲罰,他 : 也指出,郝市府時期就算發拆照,建商也不敢任意妄為;既使文林苑案,市府也是堅持走 : 完所有程序,最後才動用拆除,不僅能讓案件攤在陽光下,若未來對簿公堂,市府也能自 : 我保障。 : 張金鶚也提到,過去郝市府在文林苑的社會氣氛下被罵個半死,但對現在市府不斷默許建 : 商拆房也不會譴責,感到無奈。 : 都更處解釋,都更案與一般建案不同,無須取得全部所有權人同意,只要都更事業計畫、 : 權利變換計畫通過,實施者就可以申請建照、拆照。而事業計畫的門檻為3分之2所有權人 : 、4分之3樓地板面積同意,因此只要滿足門檻就可以申請拆照,「但一般都會努力到90% : 才會拆除。」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94278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3.70.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768649.A.AB2.html

03/06 10:55, , 1F
都更有時間限制,如果時間內未完成就要重新申請
03/06 10:55, 1F

03/06 10:57, , 2F
釘子戶你敢嘴?
03/06 10:57, 2F

03/06 11:00, , 3F
一般 都更 時間限制多久呢?謝謝
03/06 11:00, 3F

03/06 11:15, , 4F
王家覺青人都不見了~~~
03/06 11:15, 4F

03/06 11:45, , 5F
同意戶不是有領租金補償 那就沒有損失啊..隔山看虎鬥
03/06 11:45, 5F

03/06 12:04, , 6F
是不是時間限制要到了,所以建商急了所以動手了????
03/06 12:04, 6F

03/07 15:19, , 7F
建商每個月要付租金給己經搬遷的同意戶,
03/07 15:19, 7F

03/07 15:19, , 8F
以一戶二萬算,25戶一個月要付50萬
03/07 15:19, 8F

03/07 15:20, , 9F
偷拆你一戶罰款9萬,小學生都知道偷拆比較划算
03/07 15:2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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