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都更談不攏!屋主開1.2億 建商:價差9千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04 16:40), 7年前編輯推噓0(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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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w689 (台灣689)》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 : 都更談不攏!屋主開1.2億 建商:價差9千萬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都更強拆爭議,不同意戶的家被無預警拆除,建商坦承誤拆將負賠償責任!當初都 : 更談不攏,原因就在雙方價格差很大,屋主原先開1.2億,建商則是根據當地市價開出3千 : 萬,當地大同區行情,新屋開價約8字頭,其他23家同意戶,則是接受換新屋。 : 不同意戶張先生:「我人就住在裡面,就算我房子你不管好了,我們人命不值錢嗎?,昨 : 天去(協商),一定也是有溝通降價的意願。」 : 屋子被拆的張先生,當面和建商嗆聲,拆遷談不攏,原因出在雙方價格有落差。 : 建商李經理:「都更後房子合法的權益,基本上是2382萬,他(屋主)跟我們要求的是1億2 : 千萬。」 : 被拆的四、五樓,外觀已經歪斜不能住,歸張姓屋主所有,其中5樓是加蓋違建,當初北 : 市府估價都更前約1500萬,都更後變2380萬,建商說,開出3000萬元向屋主買,或者以舊 : 屋換新屋,原本27坪換新建案43坪,以行情價每坪80萬,換算總價也大約3500萬,但和屋 : 主原先開出1.2億,最後議價到8800萬,還是有一大段差距。 : 都更同意戶:「30坪換差不多40坪,我們本來也不同意,因為我們位置在中間,我們想說 : 大家都我們房子比較新,但是大家要蓋我們也要蓋,不然大家蓋我們不蓋,我們最後還是 : 要自己花錢蓋。」 : 都更計畫位在大同區,以地段來看鄰近原本的台北圓環,最近的捷運站是台北車站,舊屋 : 成交價約50萬,新屋開高每坪80萬,但成交約落在每坪60、70萬,大概是2千萬左右。 : 老公寓都更從99年開始談,24戶最終有23戶點頭,去年6月北市府拆除執照下來,讓建商 : 終於動工,但這回誤拆張先生的家,建商承認失誤,拿出25萬現金幫助張先生找地點安置 : ,但屋主不領情,雙方持續僵局。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tvbs.com.tw/life/711143 : 5.備註: : 權狀27坪 地坪7坪開1億兩千萬錯了嗎? : 人生就這麼麼一次機會了 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基本上這國中國小的東西大家都學過,如果政府不能徵收土地 很多建設都不用做了。 法理上當然可以啦,不過為了選舉,當然還要有補償,以及合理的建設 補償方面屋主開價1.2億真的滿扯的 至於都市更新算不算合理的建設,就由台北市民自己去判斷了 我個人覺得首都的市容可以醜成跟貧民窟一樣真的是很不簡單 -- ▁▁▁▁ ██ - 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616819.A.F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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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是綠的 釘子戶是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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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不對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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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案子可以比較呀 大埔案、台南鐵路地下化等建設,到底合不合理,有沒有其必要性 ※ 編輯: s90011 (140.116.1.136), 03/04/2017 16: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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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三千萬收賣八千萬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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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醜就可以強拆,那全台灣沒幾間房子不用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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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宅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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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你媽,特定多數人叫做公共利益你還是回家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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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釘子戶超多 但白痴媒體往往不報其他住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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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先去了解一下什麼是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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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睡著了喔 還沒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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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危樓~ 當然拆,今天不是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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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也是垃圾釘子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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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市容真的醜到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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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強拆來蓋圖書館 我就算你有公共利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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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天強拆 蓋出來的是 "私人財產" 那就不符公共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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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蓋小學只有你爸隔壁老王後代才能讀再來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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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正義沒實現 法院判拆的我們都要抗爭到底 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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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實現了 建商偷拆也是釘子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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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公共利益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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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鄉民說的都是屁喔,內政部說的才算數 你們與其在板上嘴,不如多讀點書啦,要抗爭也要身體力行,別只會鍵盤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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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遊民一律處死也是為了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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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90011 (140.116.1.136), 03/04/2017 16: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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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是,房子蓋好免費大家住嗎,有賣錢談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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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90011 (140.116.1.136), 03/04/2017 16:49:32

03/04 16:48, , 22F
有議價到8千萬,要是不想賣隨口講的數字幹嘛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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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公共利益屁事 要不要乾脆撲殺肥宅美化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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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滿想的呀,可惜我不是內政部的官員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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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爽賺。。叫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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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蓋捷運也是要發包出去的呀,你們到底有沒有思考能力? ※ 編輯: s90011 (140.116.1.136), 03/04/2017 16:50:07 ※ 編輯: s90011 (140.116.1.136), 03/04/2017 16: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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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建商爽賺應該聯合其他住戶抬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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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不同意戶原來是四樓加頂加,更新後反而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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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先強制拆頂加,相信他很快就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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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一成的其他住戶都找不到 馬的應該檢討自己論述是不是太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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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頂家要拆也是政府去拆,不是最愛拆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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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億 賤到不行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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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就不應該有特定對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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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頂加的方法就是把隔間打掉而已沒有拆好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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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7:24, , 33F
你自己能分辨 一般建案 跟都更案 公共利益的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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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兩千萬建商給三千還貪被拆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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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補血,你會被盲目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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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8:47, , 36F
真的是一堆理盲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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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0:53, , 37F
為了公眾利益私人財產就能均分嗎?
03/06 00:53,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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