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責任制有休息日?勞長:對勞工有幫助就這樣執行消失
郭芳煜。資料照片
總統蔡英文昨天公布《勞動基準法》修正後條文,其中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加碼等明
天起生效。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立法委員黃國
昌質詢提到,這次勞基法修法創造了「休息日」,但俗稱「責任制」的第84條之1裡沒有
排除此事,所以責任制行業勞工每7天也能有1天休息日。勞動部部長郭芳煜說:「如果這
樣對勞工有幫助,就這樣執行。」
勞基法修正後條文有7條沒載明施行日期,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總統公布後第3日
(明天)就生效實施。
勞基法第84-1條規定,責任制行業得由勞僱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
間工作。黃國昌指出,責任制勞工的例假和休假可以另外約定,但勞基法這次修法新創造
了「休息日」,沒有寫入責任制條文中加以排除,所以責任制勞工每7天還是能有1天休息
日,「責任制勞工會感謝你。」
郭芳煜回應,這次修法沒有討論第84-1條的問題,如果對勞工有幫助,就這樣執行。黃國
昌希望勞動部多宣導。
另外,新修正的勞基法34條規定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
,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黃國昌表示,當時在社福衛環委員會討論時,立委們說過希望
三讀通過後,施行日期不可以超過1年。郭芳煜說:「目前是朝這個目標。」(蔡永彬/
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2/1018358
備註:
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videos/659980024184242/
8:15開始
黃國昌:部長,沒有排除休息日按照現在法條的規範,按照現在法條的規範。
休息日如果沒有排除的話,變成是責任制的員工每七天要有一天的休息日喔。
郭芳煜:喔你三十六條不是包括休息日。
黃國昌:嘿,我跟你講齁,你在法條的時候,你說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
約定甚麼,他有客觀的範圍,先確定了客觀的範圍,
才會去指涉到這些事項不受這些法條規定的限制。
但是你前面的客觀範圍,從來就沒有包括休息日,
你前面的範圍從來沒有包括休息日,你沒有把休息日排除在外。
所以這一次你們這樣子的修法,創了一個新的概念了以後,變成了是,
我相信所有責任制的勞工都會很感謝部長,
因為在現在的這個法條的結構下,他沒有被排除啊。
所以七天,每七天就要有一天休息日了,
部長你知不知道最後修出來的結果是這樣?
你沒有想到最後修出來的結果會是這樣嘛。
郭芳煜:對啊,我們現在看三十六在裡面應該是包括進去。
黃國昌:沒有,在整個法條的結構上我再跟你講一次喔。
可以另行約定的,客觀範圍的事項是,工時、例假、休假、女性工作時間,
在這些四項才不受下面這個法條的拘束,
你前面在客觀範圍上,你從來就沒有排除休息日。
部長你看一下你們下面的司長、署長每一個都在點頭,
因為我跟他們一起制定過很多勞動法規,算是有某種程度的革命情感。
那你現在這樣的狀況變成是,我們的勞動基準法過兩天生效了以後,
其實所有責任制的勞工,或許都會感謝部長的德政,
因為你讓他每七天最少有一天的休息日了,沒有在84條之一的排除的範圍之外。
郭芳煜:這次沒有去討論到這個是因為84條之一沒有在這一次的修法範圍之內。
黃國昌:對啊,所以我在委員會的時候我有提醒過你們嘛,
說你一定法規修正你要去做一些Global check嘛。
你沒有做Global check的話,你很容易就會出現這樣子的狀況。
那不過出現這樣的狀況我個人也不覺得是一件絕對不好的事情啦,
因為對於責任制的勞工而言,你確保他每七天有一天的休息日嘛,
那這個原則我覺得把他立下來,把他講清楚也很好。
因為法馬上就要生效施行了嘛,那讓法生效施行的時候,
所有責任制的勞工都很清楚的知道他每七天最少都要有一天的休息日,
那勞動部這邊針對這個法規的適用,也應該要好好的去做宣導。
郭芳煜:如果..如果這樣子對勞工是有幫助的,就..就這樣..就這樣子執行。
黃國昌:對呀,當然啊,這個是對勞工有幫助,這個幫助之大我相信所有責任制的勞工,
其實都會滿感謝部長這一次勞動基準法最後修出來這樣子啊..的結果。
啊我只是提醒部長啊,就是你們第一個勞工的方面,可能也要去,跟勞工說嘛。
啊雇主,你也要讓雇主很清楚的知道,這樣子的遊戲規則,
那這樣子雇主才不會誤蹈不小心去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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