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同運人士鬧場的奧步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2/04 09:51), 7年前編輯推噓20(47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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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10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刑法313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先備份,讓同運團體自行決定要不要吉 ※ 引述《delphi5566 (delphi)》之銘言: : 同運人士的奧步 : 昨天我參加了凱道的遊行,原本是插花性質,確意外目擊了同運人士如何用製造假車禍的 : 概念,用鬧反對方場子製造事端的過程累積抹黑對手的材料,我將我所目擊的記錄如下: : 這一群同運人士大約十至十二人左右,活動一開始就化整為零進入會場,首先進場的尋找 : 最佳滋事地點,基本上越靠近舞臺,前後左右多為矮小的老弱婦孺的點最佳,這樣才方便 : 舉起標語最醒目,及被制止的力道最小,然後line同黨集結。 : 他們身上統一配備手機或小型攝影器材,有些包包會放彩虹旗和標語。 : 由於混在人群裏,一開始很難發現,但當週圍的人都坐下時,他們卻是繼續站立相當顯眼 : ,我意識到我可能是全場惟一參戰的八卦肥宅,所以自然就挪動我的腳步往他們旁邊移動 : 。 : 一走到旁邊,就偷聽到他們交流錄像知識,甚至提醒彼此手機充電是否足夠,需不需要支 : 援電池或傳輸線。 : 他們鬧場的方式依序是,站立阻擋後方群眾的視線,口中碎碎念批評台上的人言論干擾旁 : 邊群眾聽演講,並且由一個成員拿出標語,其他人拿出手機按下play 開始錄影,若有群 : 眾或糾察隊開始制止他,他們就把衝突過程錄起來,或是受干擾的群眾出言抱怨,他們就 : 回嗆,用言語激怒對方,好錄下被圍甚至被打的畫面,再回來後製成片段放上網路討拍, : 抹黑對手,爭取更多同情與支持。 : 我原本沒意識到他們的真正意圖,只是覺得鬧人家場很沒品,想過去當目擊者,當我走到 : 在他們旁邊站著時,部份群眾已經圍過來了, : 我一眼看到他們背包的彩虹旗,這時糾察隊過來出言制止,鬧事成員中除了舉標語那個外 : ,其他人都迅速拿出手機拍照,糾察隊看到他們是站一起的,當然出言勸阻,結果除了拿 : 標語的成員,其他對糾察隊說:我不認識他!然後迅速站開,但手機仍然對準舉標語者錄 : 影,這時我氣不過他說謊,就指者他露出一角的彩虹旗大喊:他們是一夥的啦!那個還辯 : 說不是,我說:都拿彩虹旗還說不是,是一夥啦!他就很凶對我吼:然後呢!然後呢! : 然後糾察隊當然圍過去了。 : 他們被制止無法舉標語,就開始出聲音:”說謊!說謊!”干擾旁邊的人聽講,旁邊的人 : 抗議,他就回:基督徒可以說謊嗎? : 我在旁邊聽了只有好笑OS:還敢講別人說謊,那你自己就可以說謊喔,裝不熟的奧步好好 : 笑啊。 : 後來他們被警察趕到活動會場外,用偷襲奔跑進活動會場挑釁糾察隊的方法,終於錄到渴 : 望已久的踹人畫面,報導還說甚麼熱心民眾提供,明明旁邊錄影的就是一夥的,記者發假 : 新聞就不怕天譴喔。 : 我不評論兩方訴求的立場,我只是在這爆卦,譴責這種惡意挑釁,蓄意製造衝突並以得到 : 的“戰果”抹黑對手,騙取鄉民同情支持的選舉奧步! : 另外參加這次遊行讓肥宅我感受到滿滿的愛,因為認識了好多未來的岳父大人!參加群眾 : 帶來我未來的老婆們有好多極品啊!也沒有想像中的穿著保守,更不露奶就屌打同志遊行 : 露奶的那個死會女老師,讓肥宅我人生又充滿了希望啊。 : 脫離悲情,翻轉劣質基因,就靠這次了。 : 現在我很堅定我的立場,除非想肛甲甲,傻了我才選另一邊。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未滿20字 一行文 退文 -- 人生就是一連串的選擇 可悲的是它不能save跟load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28.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0816282.A.D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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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唬誰 甲甲噁心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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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有指定特定人或特定團體了喔,這要告啥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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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同運人士,我是不知道這算不算具名的要件啦,給同運人士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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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告 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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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甲盟森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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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9:53, , 5F
告阿 怕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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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2/04/2016 09: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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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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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法學專家出現了 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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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快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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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同運人士啊,我只是討厭萌萌抹黑手法的鄉民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2/04/2016 09:56:39

12/04 09:56, , 9F
——————鍵盤法學辯論大會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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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法官勒 不懂就不要獻醜 還給同運人士自己判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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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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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9:56, , 12F
備份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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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法律人哭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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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9:57, , 14F
上面的反同不敢在原文底下推,反倒跑來這取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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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兩篇都是1f 你可能需要看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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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中壢李姓?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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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你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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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吉快吉,對了吉之前先學一下『法人』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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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9:59, , 19F
哈哈 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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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法律人 google法條 就可以當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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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妨害信用都出來了XDDD 為什麼不多讀一點書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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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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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拿不出證據就是造謠,結果反同現在在跳針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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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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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推文提醒看到再來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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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森77 以後言論自由遇到同運會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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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被打臉還敢推文啊 阿不是說反同不敢在原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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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運人士是特定團體?嗯要不要查查是不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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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03, , 29F
你還不是被SRNOB打臉然後跳針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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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凸黨工都這種貨色 哈哈哈哈哈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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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原文的風向讓反同很難護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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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篇都我第一推 你好糗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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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這兩條來抹黑原PO根本五十步笑百步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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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著八卦版第一推我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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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05, , 35F
好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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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05, , 36F
打臉甲甲就4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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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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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像在寫小說,踢人影片倒是無法造假,你說我會信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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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37, , 72F
支持提看,看同運團體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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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37, 7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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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證明他說的是謠言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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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吉一吉 只會鍵盤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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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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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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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 鍵盤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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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41, , 7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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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東西告了會贏我發樓下ㄧ人ㄧ份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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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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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謠言應該是發表者自己要澄清證明的喔>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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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法學高手出現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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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48, , 8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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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50, , 85F
12/04 10:50, 8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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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之前社維法的案例啊,看來法學高手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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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52, , 87F
卡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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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54, , 88F
這告得成的話八卦版早就死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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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58, , 89F
噓你一個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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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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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造成公共安寧影響了喔,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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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 完全沒有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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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29, , 93F
同性戀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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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30, , 94F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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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44, , 95F
自己貼法條打自己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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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47, , 96F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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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49, , 97F
快點告啦!快點快點!別只出一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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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11, , 98F
由由 呵呵
12/04 12:11, 98F

12/04 12:14, , 99F
前兩樓立馬跳出來崩潰,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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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25, , 100F
哈哈哈哈哈
12/04 12:25, 100F

12/04 12:30, , 101F
才一千也太少了吧
12/04 12:30, 101F

12/04 12:50, , 102F
有哪個團體登記名叫同運團體?
12/04 12:50, 102F

12/04 12:56, , 103F
ㄏㄏ 同運團體某黑對手時都裝的沒事?
12/04 12:56, 103F

12/04 12:56, , 104F
我說4叉貓每次抹黑的時候都沒事嗎?
12/04 12:56, 104F

12/04 14:25, , 105F
哈哈哈
12/04 14:25, 105F

12/04 15:36, , 106F
這告得成才有鬼
12/04 15:36, 106F

12/04 17:20, , 107F
快告,讓法院公證
12/04 17:20, 107F

12/04 20:39, , 108F
吉,都吉!
12/04 20:39, 108F

12/05 12:33, , 109F
豬一樣的隊友
12/05 12:33, 109F

12/07 16:01, , 110F
吉,都吉
12/07 16:01, 1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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