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希望台灣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後,也能繼續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20 11: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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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要說概念上有點不同。 1. 所謂群婚是? 多對多的伴侶權利義務關係?還是一對多的伴侶權利義務關係。 2. 如果是多對多,那權利主張的順位是什麼? 如果是一對多,個別權利義務是否平等? 3. 這是認定為一種家庭型態還是伴侶型態? 如果是家庭型態,那就基本上都是家屬, 如果是伴侶型態,就像第2點說的。 我個人覺得多偶婚可以考慮,但是前提是制度怎麼設計? 我希望倡議者可以自己想好後再來說服大家。 ※ 引述《tcen (斐闡孕悅)》之銘言: : 爭取同婚不是什麼人權團體沒事找議題來做的,是因為有這個族群一直在爭取,並說明他 : 們的訴求和原因。認同的人就算不是這個族群也會幫助他們一起爭取。 : 所以不用「要求」什麼人或團體去預備爭取這些權益議題,如果到時候有想要所謂「群婚 : 」的族群提出訴求和原因,如果夠合理自然支持的人就會多。 : 但不是支持同婚就要支持群婚,這是兩個議題。 : 「你不支持B就不能支持A」 : 你是小朋友嗎? : ※ 引述《kyle86362 (呆呆呆林)》之銘言: : : 希望台灣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後,也能繼續往「群婚」合法前進 : : 愛一個還不夠的,加拿大即將准許群婚了 : : 群婚,polyamory,一種非常開放的婚姻方式。 : : 婚姻雙方都可以擁有多個伴侶,當然,這是要是在合法的婚姻關係里,不能有血緣關係 : 啥 : : 的 : : 它和母系氏族社會中的一妻多夫制&某些中東國家般的一夫多妻制不一樣。 : : 說白了就是可以「多夫多妻」。加拿大同性婚姻已經合法化,所以群婚也可以是「多夫 : 多 : : 夫」、「多妻多妻」,只要你們開心就好。 : : 希望台灣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後,也能繼續往群婚合法前進,邁向先進國家之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21.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611658.A.3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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