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想用公投霸凌人的八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11/18 07:01), 編輯推噓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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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wer0916 (wwer0916)》之銘言: : ※ 引述《lin820504 (植物物理治療師)》之銘言: : 如果說 以多數罷凌少數,不可取 : 那麼以少數罷凌多數,不是更下賤? : 同性戀者沒有比異性戀者更高貴! : 同性戀的價值判斷也沒有比異性戀者更高貴! : 我不反對同性配偶之間的財產權保障 : 但是你跨過底線了,你現在想調整家庭的定義 : 同性戀想 %% ,OK : 同性戀想共同生活,OK : 同性戀同居者想要財產權保障,OK : 你可以另外立法,讓共同生活、同性戀、跨性別 各式各樣的 : 都可以因為共同生活,而因此產生的法律關係 獲得保障 : 但是你不要去動這一夫一妻這個傳統價值 : 這個價值 或許你瞧不起覺得陳腐,但是請尊重別人 : 講價值判斷,大家平等,沒有誰比誰高 : 講人數,你人數還比較少 : 就算這個垃圾政權想要嘩眾取寵,硬通過了 : 下次還是可以改回來 我不懂,既然大家價值判斷是平等 為什麼你們的價值是合法的 他們的價值就不能是合法的 法律並沒有明文禁止同性婚姻哦 只是沒有同性婚姻的規定而已 從法理上 我並未發現同性婚姻不適法的地方 除非你能說同性婚姻 違反了整個社會的公序良俗 例如像:浸豬籠、洗門風這樣的陋習 不然同性婚姻在法律上 個人認為只能算是漏未規定。 你今天自然可以捍衛你的價值觀 贊成跟反對大家都一樣重要 但並不能就此不給予對方公平的地位呀 舉個例子 『父債子還』這也是以前的傳統價值阿 在繼承法未修之前 有多少人 莫名其妙的背上了一屁股的父母債 在舊社會來看,合理呀! 父母欠下的債由子女償還有什麼不對 然而現在也修法啦 難道認同『父債子還』價值的人就不重要嗎 不!他們都一樣重要。 所以法律在不違反『整個社會價值』的情況 進行了修法 給予了繼承人拋棄繼承的權利 繼承人自然也可以選擇“父債子還” 同樣的想想 同性婚姻到底有沒有 違反了『整個社會』的價值 如若沒有 那怎能以你多數人的價值 去剝奪 少數人的權利呢 我是一個異性戀者 我的微末言行不過是想為他們發點聲音而已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8x. -- 與其庸庸碌碌 不如轟轟烈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8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423705.A.6A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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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高舉傳統價值的大旗 來破壞他人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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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就錯誤了,同性戀就是有影響部分人的社會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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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光大軍東征立法院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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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只是人類多元性慾表現,比其他更有「創意」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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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性慾較低「禁忌」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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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BZRPQk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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