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資方用承攬契約規避勞基法責任消失
※ 引述《tigotigo (鐵劍)》之銘言:
: 科科科
: 灣灣真的是越活越回去
: 看到灣灣一天比一天退步 兩岸統一有希望了
: 拎北來告訴你吧
: 用承攬契約規避僱傭契約的義務的
: 就是人力派遣公司
: 拎北以前有個朋友去做銀行
: 國內前五大金控
: 結果是去勞動派遣公司面試 上了以後三個月簽一次契約
: 所以在公司的年資永遠是三個月 這就叫做人力派遣 契約則是名為承攬契約
: 不能領年終 員工旅遊沒你的份 特休勞基法規定滿一年才能放 所以勞工沒特休
: 就連個病假都必須要扣錢
: 人力派遣在我國大陸地區,早就已經明文禁止了,
: 沒想到在自詡為比我國大陸進步的灣灣,還在用承攬契約剋扣勞工的福利,
: 然後居然有勞工出來推。
: 灣灣真的是奴到不行,兩岸和平統一終於有望了。
: 科科科
: 對了 資本額一百萬就可以開人力派遣公司了
: 真的很爽
典型的派遣契約根本不是承攬契約 = =
派遣是勞動契約存於派遣公司
但是雇主重要的指示命令權則由要派公司行使
還有中國根本沒有禁止派遣勞動,不要未經查證亂放話了 = =
現存的先進國家,日德等地都有在使用派遣勞動者,
而你文中提到的是有期勞動者的保護問題,
單純粗淺的想法可以參考日本的立法例,
派遣、或是有期勞動者在同一工作場所工作一定年限之後,
並在相當要件下,便具有聲請成為正職員工的權利
當然這只是很粗淺很粗淺的想法
在台灣是不是可行,還有玩法要怎麼玩都還要想想
但是重點是現在台灣根本沒有派遣相關的立法
其實對資方才是最有利得狀況
因為可以幾乎為所欲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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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鄰居家養的小猩猩邱壯壯因為不滿我鄰居任意的推噓別人的文章,所以她就離家出走到
日本砥礪學習,立志創設溫暖而富有人性的ptt推噓環境,但是他忘了
我鄰居有無數的P幣,自然可以任意的操控推噓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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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30.18.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8333841.A.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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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對派遣最不利的立法好了,都比現在無法可管更好XD
還有約聘僱按我的理解應該不是派遣
只是單純的有期勞工
但是實務好像認為不應該適用勞基法
雖然個人覺得應該要適用XD
恩~~但是只要一牽扯和公務員有相關的就很難處理阿
※ 編輯: joka040509 (125.30.18.189), 11/05/2016 16: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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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搞不太懂原PO和底下那些人在討論甚麼可以討論的那麼開心:P
※ 編輯: joka040509 (157.82.193.63), 11/05/2016 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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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E大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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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要~
※ 編輯: joka040509 (133.11.205.17), 11/06/2016 16:23:17
推
11/08 18:22,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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