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3法官 控許宗力再任大法官違憲消失
※ 引述《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之銘言:
: 陳志祥還質疑說,若間隔五年可以再任,那麼隔五天是否也可以再任?如此解釋,
: 禁止連任的規定形同具文。據了解,宜蘭地方法院內也有不少法官認為此舉有違憲
: 之虞,但仍僅止於私下討論,未有串聯反對等舉動。
大法官採交錯任期制,雖然有十五個,但一任總統沒辦法在四年的任期內一次提滿,
一定是隔四年提八個,再隔四年提七個,一直循環下去
假定許在某八個一組的這屆退了,那蔡就會再提新的八個
當中一定不會有許,因為新的八個提名是接舊八個退下來的缺,如果許出現
這當然是所謂的「連任」
照這個陳法官提的例子,首先要注意的是原則上四年換一次,
所以基本上根本不會有什麼「五天」就馬上冒出空缺的狀況
會出現五天就出現空缺的情形,就只有新的八個其中一個人出了什麼事
沒辦法繼續再當大法官了,可能掛了或被抓了或自己辭職之類的
如果許去補這新的八個冒出來的缺,任期自然是相連的
因為之所以有這八個就是因為舊的八個退下來,這時候當然違反憲法規定,不得連任
但這次狀況不是,許不是去補當初他退的時候那組大法官留的缺,
而是要去補原先跟他任期交錯另外一組的缺,許補的是七個那組的缺,不是八個那組的
在這種狀況下任期並沒有接續,當然沒有「連任」的問題,而是「再任」
這陳法官的憲法釋義學可能還有很多需要加強的地方
當然地院法官平常判案不用憲法是可以理解啦
但法學方法論真的很重要,建議陳法官公務之餘要多多進修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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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eiba5566 (118.160.233.85), 10/21/2016 01: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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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幸義的歷史解釋操作實在讓人嘆為觀止,真想看看Kaufmann對於這種操作法的看法
※ 編輯: ceiba5566 (118.160.233.85), 10/21/2016 0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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