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憲法「固有疆域」許志雄:黃帝蚩尤大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0/17 16:39), 7年前編輯推噓10(1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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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教授這樣回答似乎有點踰越了吧! 身為中華民國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身分 是否可以用自己的立場來解釋呢? 針對憲法"固有之疆域"規定已經有大法官解釋文了 釋字第328 號 【解釋文】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 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 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解釋理由書】 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 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 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對於領土之範圍,不採列舉方式而為概括規 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之疆域 」究何所指,若予解釋,必涉及領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本件聲請,揆諸上 開說明,應不予解釋。 所以大法官認為這是重大政治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89.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6693559.A.B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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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麼不從三皇五帝開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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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就愛用敗類 應該恢復懲治叛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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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為變更解釋啊 貴古派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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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什麼時候開始算沒有關係,重點是大法官不該就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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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是接受詢問 又不是申請釋憲後 自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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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的大法官解釋推翻前面的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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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個嘴砲大法官 調書袋的法匠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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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問題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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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炮的巔峰---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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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也沒給明確答案呀 是踰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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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我記得你,說茭白筍的黑點是因為空氣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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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說是水質污染,空氣跟水都是筊白筍生長的重要因素 ※ 編輯: kauosong (114.136.189.115), 10/17/2016 16: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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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組出新手村的一生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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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查一下資料吧,你的認知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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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在作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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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篇解釋文 那上一次領土變更是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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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你推文完就消失了,我覺得有必要指正你的茭白筍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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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解釋的內容就是說 "我不想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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茭白筍黑點是胞子囊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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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google菰穗弧菌 你就知道你哪裡認知錯誤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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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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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筊白筍會有胞子? 又不是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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茭白筍汙染X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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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題了抱歉,但沒有那些黑點,你是沒有茭白筍可以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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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這種不如早點獨立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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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解釋 他只是說憲法的用詞無意義並舉例黃帝blahbla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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筊白筍感染了菰黑粉菌才長的那樣阿 不然本來跟稻稈一樣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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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推回來,不知道我們在說啥的請看這篇 #1O14cd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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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啥??他又不是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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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下次要嗆人之前,請先思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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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回你,本來筊白筍長黑點就會被農民篩掉,也不具販賣價值 這本來就與環境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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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大法官釋憲 各有見解不同亦屬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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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uosong (114.136.189.115), 10/17/2016 16: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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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許認為憲法的定義是嘴炮,大法官不能解釋的嘴炮 還是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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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規定 就是模糊空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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筊白筍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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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意見,但我想再說一次:下次要嗆人之前,請先思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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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市場上的筊白筍都沒黑點啦 XDDD 還在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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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要開口就嗆人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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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這篇的意思不就跟他表達意思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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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筊白筍就踰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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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喔,讓你這篇推文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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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是我自己的錯誤,下回我發文前會注意,謝謝! ※ 編輯: kauosong (114.136.189.115), 10/17/2016 16: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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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告訴你.任何法律不能要求任何職務的人在所屬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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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繼續跳針 別浪費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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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不能有個人想法.而這位教授說的是個人觀點並不是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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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做出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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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當上大法官當然必須依照他的職務做出適當適切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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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提的正副院長包括大法官比以前好多了,至少敢講出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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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堆提名人上台就唯唯諾諾,講些不著邊際的廢話,還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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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他們有魄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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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大法官候選人身分被質詢 言論能視為大法官立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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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以學者身分回答 他的著作蠻有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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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候選人就不是大法官.就算他已經是大法官.在解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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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的地方也不能任意擴大解釋他個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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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不就是在解釋固有疆域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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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是相當正式的說明.不是立院答詢可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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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算在立院備詢說他覺得固有疆界只有他家門口.也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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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他就任之後的解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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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大法官根本是怕死不敢解釋 甚麼叫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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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以再請新任的大法官們再解釋一次啊! ※ 編輯: kauosong (114.136.189.115), 10/17/2016 17: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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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案啊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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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是沒有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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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可以不要發言 後釋字本來就可以推翻前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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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328要他不准推翻 好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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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打太極拳你也拿來引用發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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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解釋的意思是「老子不想堂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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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本得推翻前解釋,還滿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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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不想淌大法官政治混水 但是老子想拿大法官26萬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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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9:39, , 65F
現在也是會刻意模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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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知道台灣在1952之前都是屬於日本"領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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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1952年簽訂中日和約,但1972年被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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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如果堅持"是"→有觸犯外患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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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15, , 69F
而若說"不是",有觸犯內亂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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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23, , 70F
等等,好像後者也是外患罪的可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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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24, , 71F
前者刑104條外患罪可能,後者刑103外患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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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1:33, , 72F
解釋文沒有定義位置啊,黃帝蚩尤也說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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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08:14, , 73F
大法官可以自己打自己臉你知道嗎?多看點解釋吧?
10/18 08:14, 7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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