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扯!台大2女套房退租 竟留「垃圾滿屋」消失
這是我不玩套房的主因.
套房是勞力財.不適被動收入.
我兩房三房大多都是家庭,家庭租簡單太多並且超穩定.
是它們比較害怕搬家,不是我怕他們不租.
基本上線在台灣租屋市場就是這樣子.
壞人當道.
房客和房東,誰壞誰有糖吃.
房東壞,東凹西凹,像張淑菁那樣定一堆規矩動不動扣你的錢.
房客壞就像這些破壞房子不付租金不搬走OOXX.
誰敢違法誰敢亂搞,誰就有糖吃.
台灣就是依直走在這種路線上面.
so...我一直很支持租屋專法快點訂出來.
一方面保障房客一方面保障房東.
你專法定的好,對房東有一定的保障性.
我一定也很樂意去玩套房.
同時讓房客可以報稅掛戶籍,電費有獨立電表照表和電費帳單算錢OOXX.
甚至法規定的好,我不怕被破壞,床墊灑滿狗尿,沙發下面有狗大便的話.
全面開放可以養寵物也都ok.
照規矩來大家都開心,何樂不為.
可是問題就是台灣法律沒訂清楚.
造成所有人都亂七八糟,一大堆糾紛.
這種情況下.
要嘛我就跟張淑菁一樣來稿惡劣的.
(惡劣招數多少也都會不少,我們這些有出社會的,不是白混的..XD)
你違約,我雖然不可以跟你追討超過兩個月以上的押金.
但是...難道我沒有辦法用其他手段跟你凹錢嗎..XD
你以為那些高利貸是怎樣搞的,法定20%利率以上是高利貸,他們一樣可以收6厘.
他們一樣是在契約上面用別的名目而已啊,閃避法律手段.
更不用說很多時候一般人根本不懂法律,所以用虎的用嚇的,小綿羊就乖乖被大野狼吃掉.
要嘛就像我現在一樣,只租兩房三房,並且慎挑房客.
(法律說不可以挑,你以為我們會沒手段嗎...XD)
so...你法律不訂清楚,遊戲規矩不搞清楚.
那就是大家各憑手段來稿嚕....誰叫你給我們這麼大的空間.
我們生命自己會找到出路....你法律願意讓我們自己找出路,那..早說麻,我ok的.
只可惜台灣租屋專法一直沒下文.
至於上次甚麼張淑菁條款的廢話政策....=.=
1.不得超收兩個月違約金.
靠杯,廢話,法律本來就這樣規定了....
2.水電費.
靠杯,這不是一開始租屋就會告訴你一度要收兩塊還是五塊...多此一舉.
3.損壞認定.
靠杯,這一樣法律本來就有規定了.
4.無預警解約賠一個月.
靠杯,一樣是本來法律就規定了.
5.不得拒絕遷戶籍和報稅.
靠杯,這本來法律就是規定這樣子.
這五條根本是廢話,本來就是這樣子,一點改變和影響都沒有.
你最多說制式化契約上面有明文寫清楚,之後有糾紛鬧上法院,他的處理效率會比較快.
但其實,原始法律本來就有規定這些,一整個脫褲子放屁...
還一堆人在那邊叫好...我都不知道該說甚麼,這等於甚麼事情都沒做耶.
他只是把法律上規定的好好的東西,挪到定型化契約在寫一次上去而已.
你改變了任何法律條文規定嗎?沒有阿,甚麼都沒改阿...你只是脫褲子放屁而已啊.
我是不知道為啥這件事情要弄得好像政府做了甚麼改變一樣...XD
你最多說幫法官它們省點業務,因為契約上面有寫.
因此可能在調解委員會或簡易法庭就可以搞定.
不需要每件事情都要透過法官開庭...
so...結論回看,從頭到尾只是幫法官減少業務量的作用...
喔,原來真正怕張淑菁的人是法官拉,累到了是吧法官大人...辛苦了.
但是實質上對租屋法治化和糾紛來講,一點幫助都沒有.
我也不知道一堆人在高潮甚麼鬼...XD
你今天在看,你去租屋有任何改變嗎??
沒有阿....
阿為啥.
因為這個政策就是只是把法律條文抄在契約上面在寫一次,這你說會改變甚麼??
so..我還是敬請花敬群大大,你快點通過租屋專法拉,幹.
全台灣的房東房客都在等你..
你自己上台前就說要搞定這個的,拜託都一百五十天了.
你不要忙著搞一些五四三的東西,例如甚麼老屋要健檢才可以買賣.
結果還被木栓打臉...
幹嘛沒事講一句話弄得滿城風雨,一堆人恐慌,最後自己伸臉給木栓打勒.
你先搞定你選前說要搞定的事情比較重要啦.
正事不做,整天胡思亂想.....這樣當內閣治國對嗎?
一堆人對你是期待,後來變成不耐煩了....
你不要等到更後面大家開始賭爛你都不做,等到你要推的時候,你再看你阻力會有多龐大.
其實最好的時機點還是,蔡英文上任100天內.
你在選舉前應該就該準備,選舉後立刻組成小組和財政部內政部討論施行配套和細節.
100天內把雛形弄好丟到立法院.
這樣我一定對你拍拍手,幹你娘效能超好,這家活以後不簡單,台灣政府有救了...
結果弄了一百五十天,丟一個甚麼張淑菁條款的脫褲子放屁垃圾.
這...不要怪我們強烈懷疑你是不是薪水小偷...!!
抄法律貼到契約上面,我也很會阿,讓我這個國小畢業的去當內政部次長就好了.
對喔,我薪水也不要領了,讓我掛個名出出風頭就可以了,錢我自己會賺.
租屋專法定的好,租客有保障,房東有保障.
就自然可以逼出更多空屋,也會讓整個租屋糾紛大幅減少.
並且租屋專法這世界各地到處都有.
我相信隨便一個相關學者,都可以輕易拿到德國日本英國美國各州等的租屋相關法令.
並且可以很清楚的了解他們的施行方式和細節處理.
這些國家的租屋法令也大多都施行非常久了,都很成熟.
因此,這根本指要抄襲就好的政策,最多和財政部討論一下稅收影響的狀況.
為啥會訂這麼久搞這麼累??
然後依然滿地租屋糾紛....
這實在是搞不太懂是怎樣的狀況.
不然你多找幾個包租公聊聊也可以知道怎樣和台灣目前環境接軌.
實在搞不懂到底再拖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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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醒糞青...XD
洗白??你不覺得你比較黑嗎.
整個黑掉了本尊不敢上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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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存證信函,斷他水電...
不過通常我們進度到寄存證信函他就怕了.
還沒動手斷水電過.
再一定的程序後,斷水電是合法的.
這有很多案例,然後上法院都告不成.
但是不要闖進去房子,你闖進去你就很麻煩...
他可以咬你東西不見或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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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水電,之後封門封窗戶(從外面封)
這樣都不怕只好訴請法院強制搬遷.(對喔這段時間的房租都要照算)
不過當然我們也可以透過"工人"去他家門口抽抽菸吃吃檳榔之類的手段..XD
不過套房比較麻煩,你兩房三房是獨立的,所以比較簡單.
套房他們有一些手段,例如斷大門的門卡之類的.
但兩房三房處理租霸會比套房簡單一點.
※ 編輯: ceca (1.172.248.94), 10/16/2016 19: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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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一般都是用嚇的.
照法律來稿,就算以我們都不損失時間值達的效率,也要搞半年以上.
所以一般存證信函就會嚇,雖然內文跟法律牴觸是無效.
可是一般人不懂那麼多,通常被嚇都會有效.
畢竟我們出租的是一般住宅物件.
不會遇到專業的海蟑螂.
(商用不動產或豪宅比較容易遇到海蟑螂)
一般人大多都還是小綿羊.
最多一些比較無賴的中年人,但通常她內心還是會怕.
and...很窮的我們不會租,我們會看工作證.
很窮那種非常麻煩.
因為他也很無奈,他走投無路,而他的無賴會比一般人更嚴重,很難趕.
所以一開始就會過濾工作...這很重要.
我寧願租給八大,也不願租給窮人.
八大付錢爽快,並且他們不好租屋,所以很多時候問題反而不大...
我現在就有三間房子是租給八大的...朋友那邊也有幾間是租給八大的.
(八大並不只限小姐)
不過當然八大也有過濾...不要租給低階的八大..
你租給酒店少爺阿,比較優質的酒店小姐,或被包養的都不錯.
(怕自殺而以)
不要租給4x歲以上低階的,那個會有類似窮人的問題...
※ 編輯: ceca (1.172.248.94), 10/16/2016 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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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風險成本就是遇到極度皮的要損失半年左右租金.
但是當然你一樣可以訴請法院裁決跟他追討這些錢.
(可以視同欠債.還可以查封他的財產,不過當然中間程序又是要跑一圈就是了)
當然如果他已經信用破產或是兩手一攤沒有錢,那就...跟討債一樣慢慢討了.
但是我還沒遇過這種..XD
目前都是進度到存證信函,斷水電上次有一個要斷,沒想到後來他就乖乖搬走了.
and..租約不要訂太長,寧願麻煩一點做換約.
還是建議長約也是兩年兩年的定,然後口頭說好可以給她幾年不會斷約.
換約就簡單,你這邊蓋好章寄給他,他蓋好再把你那一份寄還給你.
你跟他不需要見面都ok....
我們林園的房子續約,就是這樣搞的..XD
有時候事情簡單化,SOP流程化後,並沒想像中麻煩.
※ 編輯: ceca (1.172.248.94), 10/16/2016 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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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會用一大堆手段去綁架你的房子.
你房子租給他,就等於賣身契給他.
你房東無權進入房子或"收回"房子.
你要收回,就算你要自用,你也必須是在不定期契約下依條件才可以收回.
你如果跟他簽了5年約,你這5年,房東無權收回,就算你陪他兩個月在法律上也無權收回.
那是賣身契....法律保障房客租約內,只要他沒有違反一些規矩,就無敵這一點...
因此他可以偷偷利用一些二房東之類的手段,例如跟你說她找人合租阿或是幹嘛.
讓你允諾他成為二房東,然後再搞手段弄奇妙並且低租金的長約出來綁死你.
再商用不動產那種大金額上面,海蟑螂有一些法律手段可以去搞東搞西.
所以那個要更小心.
and..很多黑道洗白後,說要幹正當生意..
幹的也都是類似些.
例如之前有一次有仲介報一間很便宜一平才4萬的辦公大樓.
但是仲介附註說,裡面有洪門的人,要求的搬遷費是100萬(那一棟我忘了是不是150坪)
後來膽子小就沒去碰她.
and...現在黑道都是跟你玩法律的..他們才是守法的那一邊,只是守的是跟你要錢的法.
※ 編輯: ceca (1.172.248.94), 10/16/2016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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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封門窗了他還不班就等法院強制搬遷了.
當然這段時間租金都是可以算在他頭上.
只是你要另外再去法院就是了.
法院一件事情規一件事情.
搬遷是一件事情,要開一次庭.
你要追討房租是另外一件事情,要再從新申請再開一次庭...XD
雖然麻煩,但是這是法治必要的巨細靡遺,以免混再一起產生很多漏洞和糾紛.
※ 編輯: ceca (1.172.248.94), 10/16/2016 20: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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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證很麻煩費用又高.
所以其實我很希望租屋專法可以讓租約有更簡單的簡易公證法.
※ 編輯: ceca (1.172.248.94), 10/16/2016 2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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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很多租約都是7-11買的...XD
那個就很夠用了.
※ 編輯: ceca (1.172.248.94), 10/16/2016 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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