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要怎樣華航的空姐才不會靠邀?消失
※ 引述《ArimuraChika (有村千佳)》之銘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開宗明義
我是針對何煖軒出爾反爾一事提出指責
以為空服員工會所有舉動
並不造成何煖軒違背協議的正當理由
且以資方代表,且是國營企業董座,同時還是政府指派解決罷工紛爭的人
如此任意妄為
有害於台灣勞權
: : 如果就"只要休息不要錢而言"
: : 概念上是給予多一點的休息時間,但工作量同時不能增加吧
: : 怎麼會是讓你平常的工作量增加,然後排班時間比較少呢?
: : 或許你會說
: : 如果要減少排班時間,工作量又不能變多
: : 因為人不夠用,所以根本是不可能的要求,是在為難公司
: : 但真的是不可能的要求?
: : 阿你不會增加聘僱人員嗎?
: : 前陣子勞動局廢止解釋函,要落實七天必休一天的法律規定
: : 當時客運與公車業者就要跳
: : 拿著中秋聯假威脅政府說減班因應
: : 弄得政府慌忙的宣布7休1暫時不上路,要看各行業別做重新檢討
: : 當時一堆鄉民就在罵客運自己不多聘僱人
: : 只會威脅政府
: 所以 請問你 航空業有連續上班七天 不得休假嗎?
: 這個行業算是特殊行業 自然有民航局所規定的休息時數規範
: 我不太了解你拿客運業來救援航空業是怎樣?
是在解釋並非完全沒有辦法解套
非要減少實際工作人數,增加現場工作人員的工作量來做為解決
如果說優於民航局規定是福利
現在作為就是減少福利
要增加實際休息時間的福利,而減少另外一項的福利
到底對不對,我認為可以討論
且事實上也不是真正沒有辦法非減幅例不可
: : 現在到了航空業狀況就改變了嗎?
: : 再講
: : 為什麼現在華航空服員還要出來靠邀?
: : 當初罷工時有開出六點要求
: : 當時何煖軒為了要以最快速的速度解決罷工事件
: : 與工會代表協商後全數答應六點要求
: : 工會也信守承諾解散罷工
: : 但現在何煖軒卻跟工會員工說
: : 當初只是前來關心
: : 因為沒有經過董事會授權
: : 不是來協商的
: : 所以當時華航董事長何煖軒答應的任何條件都是無效
: : 對
: : 我知道有很多版友認為當初工會提的六點要求非常超過
: : 甚至疑似在政論節目上為博取同情
: : 而有隱蔽部分不利消息
: : 讓許多版友有被欺騙的感覺
: : 但是那再怎麼樣都是那些上節目的個人需要承擔的道德責任
: 是七點 還需要老娘再把七大訴求 一一貼一遍嗎?
: 上節目若只是個人需要承擔的道德責任的話 那我想他們根本就擔當不起
: 一樣 20160624的正晶限時批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0SVpOZE4O8
: 1. 請問這集裡的張馨方小姐和謝宜仲先生 他們真的是以個人身分上節目?
: 還是 節目一開始就有寫了 他們是以華航空服員
: 甚至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幹部 這樣的身分來上節目?
: 若他們是以個人名義上節目 我直接告訴你啦 誰認識他們誰屌他們啊?
: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 他們是用什麼身分上節目?
: 2. 這種節目的對象 不是特定族群的觀眾 非小眾 閱聽人可是普羅大眾
: 你說的話 自然會放送到閱聽人耳中
: 或許會有mirai51來護航 說他們的話經過剪接
: 但是 傳播學中所謂的"事實" 經過當事人篩選而透露的 那就叫選擇性的事實
: 這個"選擇性的事實" 就是只講國泰五鎂不說怎麼計算
: 也是鄉民火大幹譙的地方
: 光這兩點就可以打你臉 他們是純粹以個人身分上節目?
: 這個護航的程度也太差了
所謂個人必須要承擔的道德責任
譬如他們說謊,惹怒鄉民,信用破產
那幹譙的對象是張謝兩人,或者是所謂空服員工會
如同我原文指責的對象也是何煖軒本人
只是沿生出來,何一人之舉動
對未來勞資爭議上的影響
我認為遠大於張謝兩人
你提出張謝的作為
請問具體護航到何煖軒出爾反爾的正當性了嗎?
若有,你打臉成功
若無,你沒搞懂我在批評的點是甚麼
: : 問題現在國營企業董事長
: : 而且還是中央政府為了解決罷工問題特別挑選出來的人才
: : 居然可以做出出爾反爾,把勞資協商當放屁的作為
: : 這牽扯到的
: : 不僅僅是何煖軒一個人的道德責任
: : 而是勞資爭議之中
: : 資方強烈優勢展現無遺,甚至可以算是蠻橫跋扈了
: 同學 空服員們前六小時才宣布罷工 還挑總統專機開刀
: 拿自己同伴和旅客的權益開玩笑 你怎麼就不覺得囂張跋扈?
罷工的結果都是會對同伴與旅客權益造成影響
如果造成影響就是囂張跋扈
那也不必要進行罷工了
FOCUS/法國大罷工惡化 「國鐵」加入無限期
http://news.tvbs.com.tw/world/656853
都要罷工還要求員工溫良恭儉讓也是奇葩
而空服員所謂突襲式罷工
也是在何未上任之前就已經發生
影響總統班機也是何沒上任就會影響
且事實上華航孫洪祥還是有足夠的人力可以調配
我想請問
這麼一個針對孫洪祥或者是蔡英文的囂張跋扈
可以造成過半個月一個月後
將原本的協議全部打翻的正當理由嗎?
: : 難保其他私營企業不會有樣學樣
: : 屆時勞方到底還有甚麼武器可以對抗資方?
: : 你說罷工?
: : 你罷工我也是先答應你條件,反正可以反悔
: : 有種再罷工一次啊
: : 你再罷工,我還是一樣先全部答應條件,反正還是可以繼續反悔
: : 所以勞工只能永遠罷工罷不停?
: : 因為資方永遠都可以反悔再反悔
: 如果該條約本來不是團體協約的話 那要件本來就不成立 何來反悔之說?
這到要說工會成員太天真
誤信何煖軒而沒有把實質的程序走完
使得何有理由可以見縫插針
但是
何這樣的作為,因符合規定,不被你所指責
那空服員所謂突襲式的罷工,六小時前宣布,到底違反了哪條規定了?
為何就算是囂張跋扈?
回應華航聲明 工會律師要求華航公開發函釐清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910003790-260405
中華航空空服員6月23日罷工引發社會關注,罷工隔日華航董事長何煖軒等高層在勞動部
的邀請下與主導華航空服員罷工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協商,
還是勞動部的邀請
且同時與會的人不僅何煖軒一人,還包含了華航其他高層
這則新聞更寫明
還有白紙黑字簽名
華航稱非團體協約 律師引據法理打臉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910005199-260405
華航不認該協議為團體協約,稱:「當日該工會參加談判之代表,並非皆為工會會員」,
吳俊達反駁,依照《團體協約法》第8條第2項「但書」規定,只要華航書面同意,「協商
代表」即可不限於「工會會員」,而6月24日協商會中,包括勞動部長郭芳煜等陪同協商
官員、華航董事長何煖軒、華航總經理謝世謙等人,不但同意包括「非工會代表」的委任
律師吳俊達、劉冠廷、工會秘書長林佳瑋、顧問毛振飛等人出席,最後更在書面協議記錄
上簽字同意。
: : 從這個角度來看
: : 個人認為華航空服員的哭哭
: : 或許鄉民會覺得噁心、貪得無厭、不耐煩
: : 但我認為比起資方的過河拆橋的作為
: : 根本不值一提
: : 因為多數的台灣百姓
: : 只能成為那條露出貪得無厭的態度最後又被資方耍好玩的可憐蟲
: 那可不一定 你怎麼不說 很多人無法罷工是事實 那是因為你知道台灣要有工會條件很難?
: 光一個人數的要求 就把你搞死了
: 更不用提 如果沒有鄭文燦放水 直接跳過仲裁
: 你認為當時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有辦法罷工?
所以既然罷工的條件在台灣是如此的嚴苛
天時地利人和,或者說加入欺騙詭詐
好不容易才完成的罷工
資方代表就連白紙黑字的書面協議
也可以全盤推翻不認帳?
這樣的結果,請問對我國勞權的提升是戕害還是幫助?
: : 而不是可以成為那個說話不算話的大老闆
: : 就算要被酸是母豬騎士我也甘之如飴
: : 因為我不想成為被賣掉還要幫忙老闆數鈔票的奴工
: 對不起 那你先證明你是創業人士 或是本身就是老闆
: 否則說直接一點 大家是勞工 就是幫老闆數鈔票的
: 並不是你自己喊著不願意就不是
: 請不要當覺醒青年 請認清現實
就連私生活都沒有解放的自由
是有沒有要奴工成這副德性?
我可不想就連私下上網嘴砲
還要說老闆侵害勞權的事情是幹得好
台灣人就是假太多
罷工就是自私自利,不顧及受影響者的權益
台灣勞權在現實已經很艱困
居然在網路的世界還需要補他一刀
想想也滿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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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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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5722183.A.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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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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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沒意見
我只是不爽何煖軒的作為而已
然後看到孫洪祥變成先知覺得有點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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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講也有道理
有趣的是現在鄉民的情感被欺騙之後
黑工會比較黑何董的還要多的多
說是造成大眾不信服華航工會
我是認同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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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我開宗明義回應的
工會過程中的手段
不能成為何煖軒出爾反而的正當理由
就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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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之前原文有回應過
你的說法是正確的
只要是華航員工就必須要加入華航公司工會
但是強迫性質加入的工會
跟已有的自由意志成立加入的工會
其代表性的問題
今天華航有沒有給予員工不參加公司工會可以以其他工會替代之?
若無
那麼只有離職才能退出華航公司工會
至於原始工會的問題之前已多有討論
不只空服員另外成立
機師與部分技師也跑去獨立成立其他工會
你說空服員"先不承認"所謂報到協議
我認為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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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護航工會的舉動是正確的
這點你必須要先釐清
我在闡述的是工會不正確的舉動
不能成為今天何煖軒可以出爾反爾的理據
對我而言
大眾對空服員工會失去信賴之影響
遠小於大眾對於政府指派來解決勞資糾紛,做為卻是反臉不認帳
當白紙黑字的書面協議如無物何董事長的行為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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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如果今天何還在想進行內部協商解決事情
想要盡可能達成各方面平衡
那麼你說的我能認同
但正因為何煖軒是國營企業董座
還是政府特別指派來解決勞資爭議的代表
作為居然是出爾反爾
我認為其影響遠大於一般私營企業資本家的毀棄承諾
何煖軒的舉動有相當程度代表了這個政府對於勞資爭議的看法
甚至是解決方法
這也是我今天跳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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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啦
反正工會不爽就去法院告老闆嘛
不敢告就是心虛
是說你可能不知道透過法律戰拖死勞方
也是資方常用的手段之一
在台灣勞工運動之中屢見不鮮
一句輕巧的交給法院判定
勞方面對的可能是長達數年的纏訟
多少資方趁機脫產潛逃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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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前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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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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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是否可以同樣的標準審核你的言論
強調工會誤導,卻不管針對資方說謊呢?
如此,這位policeman180大,你也在硬拗?
事情討論有很多面
我討論資方的缺失不代表我認同勞方的錯誤
只是我不懂為什麼很多人
在別人討論資方缺失之時
一直告訴我勞方有錯
請問,勞方的錯,可以做為資方缺失的正當理由嗎?
那資方的缺失
譬如之前一堆人罵孫洪祥處理失當
可以做為勞方錯誤行為的理由嗎?
若是可以
那我無話可說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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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後的確要執行啊
但人民有集會遊行抗爭的權利
有投票表達意願的權利
甚至公投的權利(好啦,現在是鳥籠公投)
但絕不是按規則已經通過了
卻僅憑一人,或者少數人將規則的結果給否決
如此規則到底有甚麼公信力?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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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搭便車條款其他篇已多有討論
這在工運界是常見的手段
比較特別的是這次華航之中有多個工會存在
單一工會的團體協議
是否有辦法限制其他工會與資方的團體協議
這是適法性的問題所在
今天何煖軒也不是為了其他工會員工發聲
表示不能接受禁搭便車條款
要調漲員工福利全部都要一起來
進而拒絕承認當初有受到董事會授權,前來協商團體協議的
若是
那我不會出來責難他
謝謝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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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執行了
工會說法是打折扣
資方自己說當初沒授權簽約
我不懂為啥全部執行
會說自己沒有授權簽約
可否麻煩跟我解釋一下這甚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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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的弱勢反搭便車條款
其實大可不用說何煖軒沒有經過董事會授權
且會有搭便車問題
是因為公司工會又向資方抗爭
而後何煖軒與之團體協議八點
在適法性問題之上
不同的工會團體協議之搭便車條款
是否能夠互相限制
即便在矛盾的狀態之下
資方不用說自己並無授權
可以交給桃園市勞工局去解釋團體契約
且若照前面a大的敘述
華航是官股占高比例的公司
他的社會責任與一般私營不同
不能虧錢讓社會大眾虧損
若再按你的邏輯看
華航資方僅在搭便車上違反
那麼不只給予職業工會高過社會標準的超好待遇
還同時雨露均霑給其他並非職業工會之員工
且當職業工會為此跳腳反彈之時
資方還用盡方法,不惜發函給桃園市政府勞工局說何煖軒並無經過董事會授權簽約
只是為了發更多的錢,造成更大的虧損
我想這邏輯是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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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待遇不是勞動權益?
是我誤會了甚麼嗎?
當然,我並不是說工會當初七點要求非常合乎台灣市場行情
但我的解釋是勞方開的條件從來都會被大打折扣
誰知道當初何煖軒會一口全盤答應呢?
若知他必會反悔
那當時的阿莎力倒是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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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你根本沒有搞清楚狀態
工會應該爭的是工會成員的利益
這是基本常識
你不繳會費
不參加工會活動
不付出任何努力與代價
然後工會打拼來的一切成果你都要分一杯羹
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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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1.169.204.12), 10/09/2016 2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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