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高旭寬(夏林清上新聞面對面時的跟班)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0/03 23:56), 編輯推噓11(1104)
留言15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高旭寬原文因不明原因已經被刪了,但其實整篇只有一個重點: 工作小組沒有對性侵進行調查,所以沒有違法。 根據高的說法: 輔心工作小組負責調解系上人際衝突、照顧當事人身心的教育輔導工作, 校方的性平委員會則專職調查及判決(校內的行政懲處), 小組在輔導過程難免對案情有所詢問, 但僅止於雙方當事人對事件的主觀敘述, 和性平會或司法的調查工作及判決無關。 若小組沒有進行調查,自然也沒有違法兼任輔導工作的疑慮。 (法律除了規定校園性侵僅可由性平進行調查之外,輔導者也必須迴避調查工作) 但整起事件真如高旭寬所說的嗎? 整理一下目前檯面上資訊,來判斷當初工作小組究竟是否違法調查: 1. 夏林清對於工作小組運作的描述(https://goo.gl/BDQwii) "工作小組對「性平法」一直是謹守兩點原則:(1)當事人主動申調權的被確實告知與 掌握,以及和當事人與同學一起回溯了解事件的發生與演變歷程。(2)要求工作小組成 員開放討論與爭辯,每位成員要敢踩出自己的判斷,形成教育輔導小組各項工作的立場 與共識。" 小組不僅還原、回溯事件歷程,更必須做出判斷、形成"共識",顯然已涉及調查行為 2. 輔心0607討論大會逐字稿 p.44,小組成員周姓研究生描述當時被要求判斷案情: "...所以我也進入了這個工作小組,那,工作小組在整個事件結束後。 其實是有跟當事 人講過這個工作報告,那當事人有問過我這個判斷怎麼出來的,我簡述的那個場景, 是依據兩造當事人的敘述,然後還有我們彼此,以自己的經驗就是,喝酒的程度到哪裡 ,然後,有一個很重要是說,我們一直在想,到底就是,王生跟當事人到底意識清醒程 度到哪裡,然後那個場景我來講是,那一次會就是我跳針非常多次,因為對我來講,我 當時是,我第一時間是非常靠近當事人,要我去猜測就是她有一點點意識清醒的可能, 而發生這件事情,是非常困難的,可是因為我們當時都陪他們去拿錄像影機,然後都沒 有影片,那我們最後就是只能依據口述,跟自己喝醉酒的經驗,然後,判斷這件事。 然後在(工作小組會議)過程有一個場景是,夏老師問我說,我現在這個場的意見是只有 我是最,跟大家意見相左的,然後我要不要自己講一些話,我一直都沒有辦法,就是剛剛 講的,我一直都沒有辦法同意當事人有任何一點清醒的可能,然後我跳針了非常多次。 然後到最後我覺得就是,如果要我拉離開很靠近巫生這個朋友,然後冷靜地看這整個資 料攤開來,去推測有意識或無意識這個對我來講,是非常困難,但最後就我也同意了, 對,那次是僵持最久的一次" 由以上陳述可得知: (1.) 小組成員被要求判斷案情細節(例如當事人是否清醒),且小組內部必須達成共識, 由此可知,小組的討論內容早已超出對案情的基本了解,    並不僅止於當事人的主觀經驗陳述,而摻雜了小組的判定。 (2.) 小組成員當時陪同當事人去檢視監視器的錄影證據,已涉及所謂的調查工作。 (3.) 負責輔導當事人身心的小組成員,也參與了上述的調查工作,亦涉及不法。 3. 工作小組有約談性侵案目擊證人的事實 根據輔心系方的行政工作紀錄,除了性侵案行為人和被害人之外, 小組也有約談案發現場目擊證人楊生、朱生等人。 試問除了調查者之外,究竟是誰會去約談雙方及目擊證人來還原現場案方經過? 輔心行政工作紀錄 https://goo.gl/TWnTs3 工作小組成員、輔心研究生呂昶賢的發文: https://goo.gl/wl0OJm "朱在事件發生後,曾經寫過一份自己作為目擊者的主觀經驗文本 (朱文原文:至此距離事件發生三個多禮拜,寫了文本交給工作小組,放暑假離開台灣) ,在當時他與小組的合作關係中,提供給我們進行事件的理解探究。" 4. 工作小組去年9月完成"事件報告",並呈交給性評委員會: 高旭寬原文說小組報告是輔導工作的內容, 而非作為判決依據的調查報告, 但這份"事件報告"明明就是陳述了對性侵案來龍去脈的判定, 甚至要求雙方人檢查後簽名,已有類似筆錄或證詞的效果。 倘若該份報告真的僅止於輔導工作的紀錄, 為何又會被送給專職調查的"性平委員會"作為參考? 高旭寬的說法顯然又再度自相矛盾。 5. 工作小組執行專業調查工作的後遺症 一般調查人員都會避免在重複訊問性侵案受害者及證人, 避免造成二度創傷並且影響證詞, 工作小組成員均為輔心師生,顯然不具備這方面的調查專業。 而小組進行調查的過程中,若是一直採取反複訊問和質疑當事人的方式, 將可能進一步改變證人及當事人對事件的記憶及證詞, 進而影響後續性平委員會的處置,甚至是司法公正。 因此整起事件,除了夏林清疑似對女學生施加言語暴力、延宕性平之外, 輔心工作小組在法律層面也難辭其咎。 ※ 引述《seafood (河豚生魚片)》之銘言: : 雖然說上班中應該專心,看到這種文章還是忍不住。 : ※ 引述《fab4312 ()》之銘言: : : FB卦點說明:高續寬表示他們「輔心反污名小組」認為輔大心理系「沒有違法」 : : 為什麼我們認為輔大心理系「沒有違法」? : : 以下資料由「輔心反污名小組」整理編輯 : : 一. 輔心在事發第一時間沒有延誤通報,也沒有阻擋司法調查。 : 話要講清楚,現場學生第一時間就報警了,根本沒有什麼「系方有沒有阻擋」 : 的問題,事實是系方即使想阻擋也根本來不及。 : 幸好有報警,第一時間就採集了證據。 : : 三. 為何性侵案不交給性平會處理就好,輔心為何要成立工作小組? : : 1. 性平會並不是一個功能完備的機構 : 這點倒是沒錯,性平法雖然把調查權交給了性平會,但是性平會真的有夠弱, : 被工作小組影響甚鉅。 : : 四. 輔心工作小組有沒有違反性平法? : : 2. 輔心工作小組有爭議的部分並不是承接學生求助,而是到底有沒有「做調查」 : : 3. 依照性平法的立法理由來看,比較合理的調查定義是以「目的」做區分 : : 例如,以輔心案來說,去年12月缺乏DNA資料時,性平會判定加害王生「猥褻」,在一 : : 月底出現DNA檢查報告的新事證後,性平會就改判加害王生「性侵害」成立。 : 如果照維基百科對此事件的敘述,性平會的錯誤決定就是受到了工作小組的影響。 : 維基百科「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相關文字: : 2015年10月,性別平等委員會獲知心理學系事前組成教育工作小組, : 並收到小組調查報告,不過這時並未提出異議。而12月9日,性別平 : 等委員會採用調查報告內容,認定王姓學生在案件僅有猥褻、而非 : 性侵案,裁定2支大過並留校察看處分[4]。但由於驗傷DNA結果及獲 : 得其他參加聚會學生的指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2016年1月 : 21日認定犯行確定,決定不採信男方辯詞、而依乘機性交猥褻罪起訴。 : 弱到爆的性平會,被採用「共識決」的工作小組影響,採信其錯誤的調查 : 報告,現場學生第一時間報警真的是救了這個案子, : 維基百科相關文字: : 依照夏林清院長開記者會時的陳述,學校教師和助教考量緊急狀況後, : 同意組成教育輔導工作小組介入,並在7月20日召開工作小組第一次會 : 議作小組成員包括心理學系主任何東洪等8名教師與學生,小組內部則 : 採行共識決。 : 都知道要科學辦案,有沒有性侵是看科學證據的,怎麼會有「共識決為猥褻」 : 這種事情,然後事後才被司法單位打臉的事情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56.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5510160.A.AA4.html

10/03 23:58, , 1F
而且更好笑的是,他們是看別人臉書輔導受害者
10/03 23:58, 1F

10/03 23:58, , 2F
他沒刪喔 只是改成FB他朋友才能看
10/03 23:58, 2F

10/03 23:58, , 3F
什麼都做了就是沒輔導受害者
10/03 23:58, 3F

10/04 00:03, , 4F
其實他們就是跟性平會一起違法……
10/04 00:03, 4F

10/04 00:03, , 5F
呂昶賢文章的"法律見解"與"案件分析"真的很誇張,讀心理的不
10/04 00:03, 5F

10/04 00:04, , 6F
要以為自己是法律人好嗎@@
10/04 00:04, 6F

10/04 00:04, , 7F
10/04 00:04, 7F

10/04 00:05, , 8F
連“應”這個字都可以argue 這群傢伙怎麼不去找個律師來XD
10/04 00:05, 8F

10/04 00:07, , 9F
第2點「工作小組」已經不只是違法調查了,而是刑事犯罪
10/04 00:07, 9F

10/04 00:09, , 10F
沒調查的話哪來的調查報告交給性平會?
10/04 00:09, 10F

10/04 00:17, , 11F
他不是中學老師吧,中學老師一定查的到資訊
10/04 00:17, 11F

10/04 00:34, , 12F
就教育輔導自成一套體系阿..手法差不多..
10/04 00:34, 12F

10/04 03:35, , 13F
反正他們就是覺得學術本於質疑,質疑一切就是科學
10/04 03:35, 13F

10/04 06:50, , 14F
哪是輔導,請正名公審
10/04 06:50, 14F

10/08 11:52, , 15F
推認真
10/08 11:52, 15F
文章代碼(AID): #1Nyd-Gga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Nyd-Gga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