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護孕妻勒斃竊賊 陸戰勇夫判刑2個月定讞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9/07 00:06), 7年前編輯推噓13(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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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1414210 (愛上蘇拉的琳琳‵ωˊ)》之銘言: : 前陣子這事情剛爆發出來的時候,我在WOMAN TALK看到很多篇類似男主角太過火的言論 : 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想的,但我想說的是 : 家裡沒遭過小偷的麻煩閉上嘴,謝謝 : 我國一的時候,家裡從市區搬到郊區,很荒郊那種 : http://imgur.com/Fdn66H5
: http://imgur.com/jrEFOsX
: 這是我剛剛找到我以前拍的照片,有點懷念 : 第一次家裡遭小偷,就是剛搬到那邊之後兩三天 : 我母親的金飾什麼有的沒的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全部被掃空 : 我父親的電動手工具、除草的裝備之類的也被扛走 : 報警了,警察大哥來家裡看看,沒下文 : 因為沒辦法找兇手啊,那種荒郊野外哪來的攝影機 : 我從那天開始就懷疑是熟人所為,我爸媽則是懷疑周圍農民 : 爾後,家裡偶爾會有一些東西不見 : 例如明明今天晚上還在用的鍋子,隔天同一時間要用的時候就消失了 : 我幹你娘有沒有那麼缺 : 之後我爸裝了監視器 : 一切都相安無事 : 直到我高二上學期,那天期中考,考完試跟同學吃個飯就騎著腳踏車回家 : 那天的天氣就像今天一樣,過了中午就開始暴雨 : 回到家,打開外門 (我們家就是那種古早味的平房,有庭院) : 然後我家狗狗看到我回家好高興,因為他知道我這個時間回來一定會帶寶路給他們 : 那時候家裡有三隻狗狗,平常只把一隻綁起來,其他兩支就放他們亂跑(因為不會追車) : 那天不知道怎麼稿的,早上出門前特地把其他兩支抓來綁好 : 可能我是想讓他們乖乖等我中午回家給他們吃寶路吧? : 好啦,他們看到我把寶路掏出來就開心的噗噗跳>"< : 把牠們放開之後,寶路給他們 : 我走進家門,鑰匙把門打開之後,映入眼簾的是翻箱到櫃 : 一片凌亂 : 我馬上去外面拿著鐵鎚,叫狗狗進來陪我四處尋 : 我當下已經做好覺悟了,我倘若那小偷還在家我保證要打死他 : 新仇舊恨,從國一那次大損失,然後三不五時一些日常器具消失 : 我馬上跑去我們家放電腦的地方,因為監視器的主機在那間 : 一進去差點暈倒,我電腦桌已經嚴重傾斜,電腦螢幕已經滑落到地上 : (那時候的電腦螢幕還是那種肥肥大大的、很重那種) : 電腦桌前的窗被打開,然後窗外的防盜鐵欄杆被鋸斷 : 電腦桌上方書架的監視器主機已不見蹤影 : 我看著被鋸斷的鐵欄杆我眼淚差點蹦出來,我想著那天倘若沒把狗狗綁起來 : 我回到家的第一幕應該是我家狗狗的頭放在他的肚子上了.. : 接著家裡裡裡外外四處尋 : 於是我媽馬上不顧一切找到市區的房子,管他貸款要背多少 : 好了,我故事講完了 : 你要當小偷就要有被屋主殺的覺悟 : 你他媽憑什麼來我家幹東西,我他媽家裡就比你好過嗎 : 我幹你娘 : 還有那些說屋主做太過的人,我是覺得說 : 你要發表這類的感想,請先站在家裡遭小偷的無辜屋主的角度來想 : 那天我拿著鐵鎚,在天灰灰雨濛濛的時候在家中裡裡外外四處尋 : 你知道那當下我多怕小偷還在,然後跳出來把我幹掉嗎? : 你知道這對一個高二的小朋友是多可怕的感覺嗎? : 你知道我看到鐵欄杆被鋸斷的當下,是多害怕嗎? : 你知道一邊顫抖的跟電話那頭的家人講家裡又遭小偷的事情,那感覺多酸嗎? : 我當下沒辦法報警,因為我會講不出話 : 我只能跟家人講,叫他們報警 : 倘若今天我家再遭小偷,我不會把他打死 : 我會把他制伏然後讓他眼睜睜的看著我把他的手指頭一根一根割下來 : 我幹你娘 : : 1.媒體來源: : : ETtoday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護孕妻勒斃竊賊 陸戰勇夫判刑2個月定讞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陸戰隊退伍的何柏翰2014年為保護孕妻,將闖空門的竊賊張俊卿壓制,造成對方窒息喪命 : : ,一審認定他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個月、緩刑2年;高等法院6日改判他2個月徒 : : 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全案定讞。 : : 2014年10月25日晚間,家住北市石牌路的何柏翰與妻子返家,發現慣竊張俊卿闖空門,為 : : 保護有孕在身的妻子,何男奮勇與張嫌扭打,並將對方壓制在廁所地上,等警方到場時, : : 張男臉色發黑,送醫後不治。 : : 士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何男,一審法官認定,何男身材精壯,緊抓衣領壓制,未注 : : 意可能導致張男窒息,造成張家人難以撫平的傷痛,屬防衛過當,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 : : 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 : 何男不服上訴,稱是為了保護懷孕妻子的安全,當時情況相當危急,只想制服竊賊。他說 : : ,當時如果選擇不反抗或是打輸,很有可能就會變成2屍3命的悲劇,應屬正當防衛、沒有 : : 犯意,請求判決無罪。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906/769881.htm?from=fb_et_news : : 5.備註: : : 接下來就看判決書吧,之前好像有人看一審判決書時候 : : 說真的是防衛過當 處在一個不安全的環境, 確實會讓人緊張害怕外加一大堆的負面情緒, 我以前住的地方也被偷過, 一樣大半夜的侵入住宅竊盜, 而且不知道用什麼手法把狗偷走了, 窗戶打開,窗簾就這樣被風吹得啪啪響, 然後狗窩是空的,但狗狗一聲都沒叫... 這樣可以說了吧? 但對小偷超不爽 跟你能做的防衛程度是兩回事。 法律從來都沒有要人民當武林高手, 來個完美無傷制伏。 而是要求沒有威脅侵害的時候要停手。 一審判決書當中就有寫得很清楚, 丈夫主張小偷到警察來為止還在掙扎, 就是要說服法院威脅持續存在, 但是法院從妻子拍的蒐證影片, 跟後來警察救護人員的證詞, 都證明了在警方到場前小偷己毫無抵抗。 不管小偷是不是假裝的, 但事實是小偷後來送醫不治, 而且死因就是窒息, 即是被壓制勒頸造成的, 那之前小偷是不是裝昏就不用說了。 如果要講丈夫曉不曉得這件事, 他有在法庭上承認看到小偷呼吸困難、 臉色蒼白、手在發抖, 也表示知道勒頸會造成窒息, 法院不是站在一個神角度判斷, 而是依照丈夫自己的證詞出發。 另外, 緩刑兩年, 代表不用繳罰金不用關, 兩年後有罪的宣告無效, 等同無罪,連案底都不會留下。 有罪也分輕重, 那兩年的期間, 只能算是對丈夫防衛過當的一個小小提醒, 連處罰都算不上。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910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40.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3177967.A.15E.html

09/07 00:06, , 1F
民事賠償不知道出來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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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0:08, , 2F
刑事都佛成這樣 民事賠償應該不高 十幾萬人在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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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大概兩百萬上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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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有前科,加上是偷東西時發生, 還要看家屬要怎麼舉證「精神損害」, 東刪西扣,我認為不會那麼高。 民事法官不會喜歡這樣的案子。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00:13:04

09/07 00:10, , 4F
竊賊家屬也滿有臉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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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0:10, , 5F
希望壓在50以下,雖然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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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被侵入時的神智受損不知能不能告,死者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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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0:12, , 7F
要批評的是竊賊家屬還敢求償這點 防衛過當這點無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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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0:13, , 8F
小偷家屬就不要臉 看法官能不能判個小錢意思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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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0:26, , 9F
為什麼沒臉告 偷竊頂多關幾年 現在被你搞死 不負責嗎?
09/07 00:26, 9F
當然法律上有權利。 但是希望小偷家屬別忘了, 是小偷侵入偷竊才會有這些後續麻煩。 從社會倫理的角度,換作是我, 光躲都來不及了,哪敢告。 還有,屋主是出於防衛的過失致死, 本身可沒有要「搞死人」的犯意。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00:36:01

09/07 00:54, , 10F
對方防禦過當,有明顯疏失,我是死者家屬當然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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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1:06, , 11F
依照這個判例 下次鄉民家裡有小偷入侵 行為不會受到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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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1:12, , 12F
這種蓄意殺人犯 沒賠百萬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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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3:41, , 13F
台灣人的智商你在認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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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6:41, , 14F
別太認真解說阿 蝦包們可聽不進去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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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7:26, , 15F
結果理盲跟開大絕“被偷過再來說“都選擇無視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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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8:05, , 16F
緩刑還是有前科
09/07 08:05, 16F

09/07 08:29, , 17F
不要臉的是家屬
09/07 08:29, 17F

09/07 09:21, , 18F
09/07 09:21, 18F

09/07 09:26, , 19F
分析得很好!偷竊罪責太輕也是原因之一(法官總認為非搶劫)
09/07 09:26,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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