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國加州立法通過,機車鑽車縫為合法行為消失
※ 引述《HuangJC (吹笛牧童)》之銘言:
: 近日重機上國道話題鬧得沸沸揚揚
: 而前一個話題則是汽機混流
: 事實上,汽機混流能解決,才能讓重機上國道
目前國道跟快速道路都是同樣的汽機混流不鑽車
快速道路解決時,國道就已經解決了
現在要討論的應該是塞車的時候要怎麼樣可以舒緩交通
: 政府已經立法通過,那麼再擋就落人口實
: 汽機混流如果我沒記錯,也是部份路段實施而已
: 但現況是所有路段都被自行開放
不是喔,基本上沒畫禁行機車的都算是混流車道
: 尤其汽車容易路邊停車,又不注意後方機車就開車門
: 機車如果不開放快車道則易生危險
: 這種狀況下去執法要求機車不可走快車道
: 根本不會獲得社會認可
: 法是法,法律本身也被挑戰
: 我們必需先檢討法,才可能讓社會大眾尊重法
堅持車種分流的,一直是政府,還一心癡望著想建立以汽車為主的純流交通
把機車講成什麼過渡時期的交通工具...有夠歧視的
我們一向是主張車速分流車向分道,與世界同步的原則
注意
這當中是沒有車種概念的
要談,這一點要先搞清楚
: ---------------------------
: 想請問大家幾個狀況題
: 1.當汽車塞車時,機車開始鑽行車縫
: 請問機車是否可以逆向行駛(也就是鑽行於最內線車道的左側)
: 2.汽車在超車時,是可以逆向行駛的;但雙黃線則不可以
: 請問雙黃線時機車可不可以逆向行駛
這兩個都一樣,車輛雙黃線不能逆向黃虛線可以逆向
: 3.汽車超車時,必需已經預知前方有空位
: 否則便是逼迫其他車輛讓位
: 機車車寬較小,可以臨時擠入
: 雙向車各禮讓一點點,問題便可解決
: 但這樣其實侵害到對向車道權益
: 因為對向車道一定是快車道
: 但為了迴避此種逆向機車,勢必減速
: 請問此時路權如何判定?
: 如果擦撞,何者應付最大責任?
如果是雙黃線,那超車的錯,車輛不可跨越雙黃線超車
黃虛線可逆向超車但要注意對向車況
所以超車的肇責較大但對向並非全無責任
: 4.當紅燈轉綠燈時
: 快車道的汽車,其左側及右側都有機車鑽行包夾
: 為安全計勢必延後啟動
: 然而機車補位川流不息
: 不斷由左右側車道補入前方機車停等區
: (當然,都是跨越雙白線)
: 汽車要嘛強勢前進,有逼車之嫌疑
: 要嘛等待所有機車通行
: 汽機混流一定要解決機車鑽行之路權問題
: 到底機車應該鑽行在汽車之間
: 使得雙線道變成四線道
: 或者機車必需視同汽車排隊
: 台灣的法律必需給定一個標準
: 不然擦撞後要如何分配賠償責任?
: 國外有允許機車鑽行之國家
: 一律回答不可鑽行無法服眾
: 但鑽行應該有細則,機車族有沒有形成共識?
台灣的汽車右邊老是有機車,那是機車道害的
台灣汽車左駕的耶
有車鑽你右邊誰不怕?有沒有開車被小黃鑽過右邊,那超恐怖的
整天被車子鑽右邊,汽車討不討厭機車?當然討厭死了
但這是誰害的大家可以自己想一想
原則上車速分流的世界右邊不設立機車道,也沒有禁行機車道
全部的車道都是混流車道,只照車速分,大家都是一台接一台,不管你是什麼
塞車時才有舒緩壅塞的鑽車條例
是說台灣的路幾乎天天都得適用塞車狀態啦....
塞車的時候就是把標線當車道
現在會鑽是因為法律對鑽車的闡述很模糊但是合法(限平面道路)
基本上空間允許,但是汽車有的靠車道左側,有的靠車道右側
結果機車只好蛇行鑽
汽車要靠哪邊可以大家來喬,但總歸是不會用最左邊跟最右邊來鑽
這種轉彎車跟直行車車線交織的害死人設計看太多了
: 5.請問機車鑽行時,是只可往前鑽,或者仍可變換車道
: 汽車前方都會預留安全距離,如果允許機車鑽行
: 則有汽車駕駛會再向前開,俗稱"關門"
: 以企圖讓機車無法變換車道
: 另外當機車鑽入安全距離內,當綠燈時汽車也必需延後啟動
: 因為沒有安全距離便不應啟動
會這樣就是我前面講的,汽車對於塞車時靠車道左側還是右側沒有共識
所以才會產生鑽車時還要變道的需求
如果喬好的話,應該是不會需要在鑽車時變道的
: 6.請問機車鑽行於兩車道間時
: 是屬於左車道還是右車道
: 因為如果尊重機車路權,便不應逼車
: 但如果機車同時屬於兩車道,則是一次佔住兩車道
: 比汽車還寬!
: 實務上汽車不會等,一定會逼車,請問此時路權如何計算?
: 而且汽車變換車道時需打方向燈
: 在完全讓出另一車道的狀況下,並不會影響另一車道車流
: (若突然衝出會有危險沒錯,但沒打方向燈的沒路權
: 這是側撞,非常明顯,我們也知道如何分配賠償比)
: 但是機車卻是不定時炸彈
: 因為車道寬度遠比機車還寬
: 因此機車經常沒有打方向燈之習慣
: 包含跨越車道線也不打
: 這勢必影響另一車道車流,必需預留突發狀況之可能
標線那一道,所以機車是直行車,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 7.請認同"方向燈必需於汽車左前或右前方打"
: 因為若打了方向燈,卻往前超車,這等同要求前方車於視覺死角看到機車之方向燈
: 這種事在汽車變換車道時也是不合理的,會削對方車肩
: 汽車變換車道時,同樣必需比鄰車超前打方向燈
: 不可一打就換,需閃三次以上
: 並且鄰車無拒絕之表示(加速或者閃大燈)才可切入
: 交通靠禮讓,不是靠搶
: 要搶可以,當擦撞時就沒有路權,賠償比相對較重
: 我們都知道,直行車相對有更大路權
沒有良好的制度,就沒有良好的秩序
你說的問題就是這樣來的
如果我們把鑽車的細則都寫得很清楚
那就不會有這種困擾
: 8.請問在騎士取得機車駕照之後,還有什麼教育政策?
: 考照之前,騎士迫於考照規定,必然會熟讀交通規範
: 但考照之後,政府若有新法規,就沒有宣導能力了
: 政府可以把新規範製作成網頁貼於網路上,但網友不會看
: 政府可以把新規範製作成節目於電視上播放,但網友也不會看
: 有論文指出,在網路興起之後,電視是最先被取代的媒體
: 因此很多商業性廣告都把資金從電視撤離
: 這是商人都知道的事,只有政府不知道
: 網友能不能建議,什麼宣導途徑最為有效?
回訓阿
APP要更新,法規要不要更新?執行操作的人腦袋要不要更新?
現在就是沒回訓,所以法規不敢動
明明交通技術都是與時俱進的
: 最後,我還要呼籲
: 不要貼出汽車違規的案例或照片,然後說"汽車可以,機車為什麼不可以"
: 明明就是汽車也不可以
: 身為一位汽車駕駛,我的態度是鼓勵你檢舉他
: 汽車並不為另一台汽車護航
當然沒有
一直都是政府為汽車護航
這樣講只是為了強調政府對機車有多麼的不平等和歧視
: 各位請去車板看,汽車駕駛之間也是戰來戰去的
: 因此,如果機車族想要爭取權益
: 別忘了自己要清理門戶
: 不對的就是不對的,要去教育
: 而不是搞成兩輪四輪對立,罵什麼四輪嘴臉
早就調查過了,台灣人的家裡是汽車機車都有的
不要以為今天出來爭綠白黃紅權益的人沒有在開車
我們只是不執著於特定的交通手段而已
所以才會主張交通平權
四輪嘴臉是少數人以為汽車就是馬路上的正義
維護汽車順暢的規定才是正確的事情
這種欺壓別人的人,為什麼不值得用路人一起罵?開車的也可以罵四輪嘴臉阿。
: 趕快把兩輪的安全規範建立起來
: 這樣對你們才有幫助
: 所謂規範,意思是不照做不違法,照做只有拍拍手而已
: 但這個規範愈多人遵守,就真的愈有幫助
: 這種規範當然值得建立
: 我不相信重機騎士沒在思考這件事
當然
我再強調一次
不要天真的以為今天出來爭機車權益的人沒有在開車
那種什麼汽車族機車族的觀念是交通部用車種分流帶出來的爛觀念
下了車
我們都是赤裸裸的台灣人
隨時會在不同的交通工具裡換來換去
怎麼可能開了兩百公里的高速公路之後結果騎車去買東西被撞死
這種東西的癥結點就在於明明同樣一個人
開上車是好國民,騎上車是賤民
台灣人怎麼能忍受交通部這樣操弄?
光把對話打開到今天這一步就已經算是歷史性的成就了
所有的交通手段都要被平等對待
交通平權
沒有人被欺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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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1192405.A.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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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台灣人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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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我們是誰,你更應該注意抹滅不了的民間共識
車速分流
車向分道
交通平權
這些理想不是我們提出來的
也不會隨著我們消失而消失
※ 編輯: tifiosi (111.251.114.8), 08/15/2016 0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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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情有部分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條跟99-1條的
也就是說我有可能因此被依刑法153條煽惑罪提起公訴
光談論車速分流而已喔
這叫交通戒嚴
你什麼時候有了台灣解嚴的錯覺?
※ 編輯: tifiosi (111.251.114.8), 08/15/2016 01: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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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談論的人都因為涉嫌破壞國體而被查水表了
※ 編輯: tifiosi (111.251.114.8), 08/15/2016 01: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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