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今日台電!明日中油!消失
台電名義上是壟斷沒錯
但是卻沒有用壟斷的訂價方法
因此說台電壟斷該分拆的說法是沒道理的
壟斷的訂價行為才是該分拆的主因
在這種情況下 頂多說 台電"可能"缺乏效率
台電有獲利的情況下 可以上繳國庫 或是像今年一樣退還
然而在自由化後 廠商要求的是合理利潤
沒錯 自由話讓廠商競爭 成本降低 讓"績效"變好
但是廠商的績效是甚麼 就是利潤啊
在物料成本超過80%的情況下 到底自由競爭能降低多少成本
那廠商在降低成本後的合理利潤該是多少?
有沒有注意政府在幫電業自由化洗白的新聞 都是說自由競爭可以降低成本
但是不敢說 可以降低電價
簡單講啦 自由化 電價一定上漲啦
自由化的優點 就是 使用者付費
現在的低電價 就是政府不讓台電漲
之後自由化 民營該該叫 能讓他不漲嗎
※ 引述《Golf19 (19Golf)》之銘言:
: 標題: Re: [爆卦] 今日台電!明日中油!
: 時間: Thu Jul 28 22:33:04 2016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16.24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716386.A.B13.html
: → yoyun10121: 外國反拖拉斯法的標準處分方式就是拆分企業呀... 07/28 22:51
: 也可以把台電拆成2家 4家 大怪獸變成小怪獸 彼此競爭 也吸引業者投入競爭 合情合理
:
: 但拆了賣給民間業者,民營化、電業開放一次到位Xd
:
: 算什麼反壟斷啦?騙鬼喔
:
:
: 推 tisen: 這篇正解 07/28 22:51
: → kenny945: 只要買下台中電廠就好,有很多東西好玩的 07/28 22:51
: → tisen: 那一條敢明著寫出來電廠賣給財團?又不是智障。 07/28 22:52
: ※ 編輯: Golf19 (111.254.116.243), 07/28/2016 22:56:12
: → kenny945: 只要環保開單就停一部機,全停電就過不了大安溪 07/28 22:54
: 噓 Cold5566: 自由化跟民營化是兩件事 卻還能扯賣財團 07/28 22:5
: ※ 編輯: Golf19 (111.254.116.243), 07/28/2016 22:5
: → yoyun10121: 拆完只要不是同一個企業持有就不是壟斷呀.. 這常識吧 07/28 22:57
: → yoyun10121: 你拆成四家結果老闆都政府, 這才是騙鬼的反壟斷... 07/28 22:58
: 推 treelove: 記得當初中華電信也是這樣搞 07/28 22:58
: → Cold5566: 你想把民營化想成賣財團 應該抗議的是民營化 07/28 22:58
: → yoyun10121: 現代經濟活動哪可能脫離財團, 要打的是綁標, 圍標, 圖 07/28 23:01
: ※ 編輯: Golf19 (111.254.116.243), 07/28/2016 23:10:47
: 推 poeoe: 看電信業案例就知道 絕不能讓電業法過 07/28 23:02
: → yoyun10121: 利特定對象, 完全反對財團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 07/28 23: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29.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722661.A.D68.html
※ 編輯: Flyingheart (1.161.229.174), 07/29/2016 00:20:45
→
07/29 00:19, , 1F
07/29 00:19, 1F
→
07/29 00:20, , 2F
07/29 00:20, 2F
→
07/29 00:20, , 3F
07/29 00:20, 3F
推
07/29 00:20, , 4F
07/29 00:20, 4F
推
07/29 00:22, , 5F
07/29 00:22, 5F
→
07/29 00:22, , 6F
07/29 00:22, 6F
推
07/29 00:24, , 7F
07/29 00:24, 7F
→
07/29 00:24, , 8F
07/29 00:24, 8F
→
07/29 00:24, , 9F
07/29 00:24, 9F
→
07/29 00:24, , 10F
07/29 00:24, 10F
推
07/29 00:25, , 11F
07/29 00:25, 11F
→
07/29 00:27, , 12F
07/29 00:27, 12F
→
07/29 00:27, , 13F
07/29 00:27, 13F
→
07/29 00:28, , 14F
07/29 00:28, 14F
→
07/29 00:29, , 15F
07/29 00:29, 15F
推
07/29 00:34, , 16F
07/29 00:34, 16F
推
07/29 00:35, , 17F
07/29 00:35, 17F
→
07/29 00:37, , 18F
07/29 00:37, 1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