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一例一休-7日假vs雙週84hr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7/23 20:11), 9年前編輯推噓10(1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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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mpaq624 (kengogogo)》之銘言: : ※ 引述《compaq624 (kengogogo)》之銘言: : : 1.簡單計算雙週84hr 一年有52週,如週休二日每4週欠雇主一天班,故需還雇主13天上 : 班 : : 日。 如改為每週六加班則員工可賺(52-13)?1倍,39天的加班費。 : : 2.一例一休 -7天國定假,52週每週六加班,已時薪125工作8小時為例前2小時1.33後1. : 66 : : ,每天可得約1.58倍加班費。 : : 每年可得52?1.58,82天加班費。 : : 但國定假日加班除了當日給薪要再給於2倍加班費-7?2等於14天,實際每年賺到的加班 : 費8 : : 2-14,等於68天加班費。 : : 3.現行單週工時40小時加7天假,每週六加班,52天加班費,7天國定假日7?2,共可得6 : 6 : : 天加班費。 : : 4.改二例加7天假就是3.加52天補休 : : 目前是3的狀況,改一例一休好像也沒什麼好處,以上計算應該沒錯吧?大家討論看看, : 手 : 重新更正 : 1.去年法令雙週84hr 一年有52週,如週休二日每4週欠雇主一天班,故需還雇主13天上班 : 日。 如改為每週六加班則員工可賺(52-13)*1倍等於39天的加班費,國定假日7日*1.58約 : 11天,共計50天 : 2.一例一休 -7天國定假,52週每週六加班,每年可得52*1.58,82天加班費。 : 扣除國定假日加班費7*1.58等於11天,實際每年賺到的加班費82-11,等於71天加班費。 : 3.現行單週工時40小時加7天假,每週六加班,52天加班費,7天國定假日7*1.58,共可得 : 63天加班費。 : 加班費範例 時薪125元 ,8hr 1000元 : 前2小時加班1.33,後6小時1.66 : 可得125*1.33*2+125*1.66*6等於1577.5 : 假日加班約1.58倍 假設一週上班(加)班 六天,每天八小時來計算) 不管有沒有那七天例假仍然上(加)班 一年52週來算 1。雙週84hr + 七天例假 每月有 3 個週六加班 3天 , 每年為 39 天 (52*0.75) 每年 7 天例假也加班 7 天 共加班 46天, 可得 46天*每日薪資 的加班費 (1+1) 及 7天補休 **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 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 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 ,該日應加倍給薪,且另應給予勞工補休。 2。單週40時 A. 一週上班時數為 88888。 每個月有 4 個週六加班。 每年為 52天 共加班 52天, 可得 52天*每日薪資 的加班費 (1+1) B. 一週上班時數為 777775 加班時數為 1*5 (週一到週五) + 週六 2 + 1 = 時(每週) 加班費 1.34*5 + 1.34*2 + 1.67 = 9.71 加班費為 9.71/8 = 1.21 (日)加班費 每週有 0 個週六加班。 (因為你週六只會領到 剩下3小時的加班費) 加班費為 9.71/8= 1.21 (日)加班費 每年加班費約為 1.21 * 52 = 62.92 共加班 ??? 天, 可得 62.92 天*每日薪資 的加班費 (1+1) 3。單週 40 時 + 七天例假 A. 一週上班時數為 88888. 比(2.A)式多了 七天加班費 + 七天補休 共加班 59天, 可得 59天*每日薪資 的加班費 (1+1) 及 7天補休 B. 比 (2.B) 式多了 七天加班費 + 七天補休 ;但會少了七小時的加班費 0.875 (日) 共加班 ??? +7 天, 可得 69.92 天*每日薪資 的加班費 (1+1) 及 7天補休 4。一例一休 若週六加班八小時,單天的加班費為 1.58 (這個原PO有算過了) 休(前2小時:1+1.34 之後 1+1.67 )例 1+1 每月有 4 個週六加班 4天 , 每年為 52 天 共加班 52天, 可得 82.16 *每日薪資 的加班費 (1+1) 5。一例一休 + 七天例假 比 (4)式多了 七天例假 共加班 59天, 可得 89.16 *每日薪資 的加班費 休(前2小時:1+1.34 之後 1+1.67 ) 例 1+1 及 7天補休 6。二例 A. 例假是不該被加班, 所以你不會有加班費 共加班 天, 可得 0 *每日薪資 的加班費 (1+1) B. 假設老闆硬要你加班,而且也成功加班了 每個月有 4 個週六加班。 每年為 52天 共加班 52天, 可得 52 *每日薪資 的加班費 (1+1) 及 52天補休 7。二例 +七天假 A。我就不講了… B。假設老闆硬要你加班,而且也成功加班了 每個月有 4 個週六加班。 每年為 52天 每年有 7 個例假加班。 7天 共加班 59天, 可得 59天*每日薪資 的加班費 (1+1) 及 59天補休 你遇到佛心老闆了 備註: 1。原則上那七天例假是不該加班的。應該就是直接加七天假就好了。 但如果真的要算,就是這樣 2。如果你要用大絕招,『老闆才不會這樣給加班費』 那你可以當作沒看到這篇 套句鄉民說過的話:認真就輸了 3。如果你堅持二例的話 ,算這個好像有點怪怪的… 不過你可以算完再堅持,『老闆才不會這樣給加班費』 我個人表示尊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25.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275896.A.CD6.html

07/23 20:15, , 1F
資奴 先示範
07/23 20:15, 1F

07/23 20:15, , 2F
你必須要考慮其它變因才能正確的比較制度差異
07/23 20:15, 2F
不知道你指的其他變因是什麼 ※ 編輯: rwhung (114.40.25.66), 07/23/2016 20:16:18

07/23 20:16, , 3F
老闆才不會這樣給加班費
07/23 20:16, 3F

07/23 20:16, , 4F
假日加班還要考慮是否連上7天
07/23 20:16, 4F
這是週六加班,沒有週日加班的情況 ※ 編輯: rwhung (114.40.25.66), 07/23/2016 20:17:33

07/23 20:17, , 5F
老闆不守法就不用討論了 你定7例也沒用
07/23 20:17, 5F

07/23 20:17, , 6F
重點就不是在加班費,而是在工時。縮短工時才是重點啊!!
07/23 20:17, 6F
那就是 每週休二日,沒有補休,沒有加班費了。

07/23 20:17, , 7F
為什麼這麼多人會幻想老闆會給加班費? 平行世界?
07/23 20:17, 7F
你的世界老闆不會給加班費,我尊重

07/23 20:18, , 8F
要討論 請在大家都守法的前提下
07/23 20:18, 8F
※ 編輯: rwhung (114.40.25.66), 07/23/2016 20:20:03

07/23 20:19, , 9F
某國營企業原則不給加班 若有非給加班不可的情況
07/23 20:19, 9F

07/23 20:20, , 10F
你都可以說老闆不守法給加班費 那法律怎麼定有差嗎?
07/23 20:20, 10F

07/23 20:20, , 11F
都不守法啊
07/23 20:20, 11F

07/23 20:20, , 12F
雖依資方公式算出來當日應有4小時加班 但實際上當日
07/23 20:20, 12F

07/23 20:20, , 13F
那為什麼不提一例一休得補休?支持2例的人也接受啊
07/23 20:20, 13F
你自己把 (4)加上52天補休啊,就知道為什麼不接受了。 如果休息日要補休,那加班費就不會是 1+1.34 ~ 1+1.67 而是 1+1而己,然後和例假最大的差別在於 沒強制休息

07/23 20:21, , 14F
只給2小時 剩的2小時挪到別日給 怕了吧?
07/23 20:21, 14F

07/23 20:21, , 15F
黨工的邏輯有問題 講加班費老闆不守法 講兩例老闆乖乖守
07/23 20:21, 15F

07/23 20:21, , 16F
不過蔡培慧提的版本,找黨內連署竟然還找不到人啦
07/23 20:21, 16F

07/23 20:21, , 17F
國應企業都帶頭這麼亂搞了
07/23 20:21, 17F
※ 編輯: rwhung (114.40.25.66), 07/23/2016 20:24:16

07/23 20:22, , 18F
有這麼變形蟲的蛆蛆老闆嗎?
07/23 20:22, 18F
請尊重別人的發言權,請不要扣別人帽子

07/23 20:22, , 19F
說我DPP黨工喔??真的太誇獎了
07/23 20:22, 19F
※ 編輯: rwhung (114.40.25.66), 07/23/2016 20:25:44

07/23 20:25, , 20F
老闆大多不會那樣給沒錯 資奴不用帶風向了
07/23 20:25, 20F

07/23 20:25, , 21F
你有看過蔡培慧提的版本了嗎?他版本休息日一樣是1.67算
07/23 20:25, 21F

07/23 20:25, , 22F
只是多加一個得補休一日而已。
07/23 20:25, 22F
所以你知道為什麼連署找不到人了吧!! ※ 編輯: rwhung (114.40.25.66), 07/23/2016 20:26:30

07/23 20:26, , 23F
我是老闆我也不會給,可以不給白癡才會給阿
07/23 20:26, 23F

07/23 20:27, , 24F
縮短工時是重點?傻子嗎 縮短工時老闆就減新了啦
07/23 20:27, 24F

07/23 20:27, , 25F
加那幾天根本没多少錢 放假比較實際
07/23 20:27, 25F
就1.58而已,當然放假比較實際,但請尊重想加班的人。 ※ 編輯: rwhung (114.40.25.66), 07/23/2016 20:28:25

07/23 20:32, , 26F
有人想加班賺錢 有人想多放假少領錢 一套勞基法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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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0:32, , 27F
不可能適用所有行業跟所有勞工
07/23 20:32, 27F

07/23 20:33, , 28F
想多放假的勞工 去找多放假的工作不是比較快?
07/23 20:33, 28F
還有 46 則推文
還有 10 段內文
07/23 21:56, , 75F
我大概懂了,2例假不是不能加班是雇主不想吃虧,多請人
07/23 21:56, 75F
二例就是一週確實要放二天.也就是說一個勞工的生產力就只有五天。 資方要增加生產力,那『就只能多請人』 如果是一例一休的休息日,那資方可以『多花錢』或『多請人』 如果請人可以用派遺或臨時雇工,那問題就少一點(就變成也是用錢來解決) 但如果不能派遺,對企業來說,他就要付出更多的人事成本(長期的) 如果找不到人,那就是讓企業只能被迫休息。 對勞工而言,資方如果選擇改用派遺或臨時雇工,對勞工是有害的 如果選擇用正式員工,為了吸引勞工增加薪水,對勞工是有利的。 如果企業被迫休息,那對勞工也會是損害… 我不認同『二例會造成員工薪水減少』這種說法, (同樣也不認同一例一休資方不會給加班費的說法) 但我認為要評估『二例會造成工作環境』的改變,以及做好應變的方法。 不要真的以為,二例後就一定會變得更美好,其他事情都不用去考慮。 ※ 編輯: rwhung (114.40.25.66), 07/23/2016 22:15:56

07/23 21:56, , 76F
可能還比較賺。
07/23 21:56, 76F

07/23 21:57, , 77F
如果成真 那對於年休低於123天的行業 就是災難性打擊
07/23 21:57, 77F

07/23 21:57, , 78F
是的 雇主多請人還比較賺 那雇主就會多請人 原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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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1:58, , 79F
顧員分到的薪水就會變少 而且多請人還要負擔勞退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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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1:58, , 80F
07/23 21:58, 80F

07/23 21:59, , 81F
如果我是資方 我的僱員減少15%的工時=減少15%的產能
07/23 21:59, 81F

07/23 21:59, , 82F
那我要多請人來彌補他的產能 那他的薪水至少要降20%才
07/23 21:59, 82F

07/23 21:59, , 83F
能打平
07/23 21:59, 83F

07/23 21:59, , 84F
問題是 這樣做 對原本的僱員來說 公平嗎?
07/23 21:59, 84F

07/23 22:02, , 85F
說句難聽的 想要年休123天的 選擇職業就不會選廚師啦
07/23 22:02, 85F

07/23 22:29, , 86F
法律以保留彈性與各行業適用來說,其實一例一休是不錯
07/23 22:29, 86F
※ 編輯: rwhung (114.40.25.66), 07/23/2016 22:31:44

07/23 22:35, , 87F
我剛剛不是舉個例子過了嗎? 老闆原本花6萬請一個廚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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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2:36, , 88F
月休7天=年休84天 假使兩例假執行 他的年休變成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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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2:36, , 89F
123天 你覺得他的薪水不會受到影響到底是依照何種邏
07/23 22:36, 89F

07/23 22:37, , 90F
輯? 老闆都是佛心來的?
07/23 22:37, 90F

07/23 22:59, , 91F
現在問題應該是 一例一休 對於雇主有太多不信任感 例如說
07/23 22:59, 91F

07/23 23:00, , 92F
大公司寧願給政府罰錢也不給你法定薪水 不然一例一休其實
07/23 23:00, 92F

07/23 23:00, , 93F
算進去不錯 但是政府不願意提高罰責 讓大公司寧願罰錢也
07/23 23:00, 93F

07/23 23:00, , 94F
不給加班費 看看郭董 我員工都是自願不要加班費來加班的
07/23 23:00, 94F

07/23 23:00, , 95F
啦 你們說說 每個員工都這麼佛心?不要加班費自願加班?
07/23 23:00, 95F

07/23 23:02, , 96F
gn,旺季是不屬「突發事故」要件的哦!在勞動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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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3:02, , 97F
備」那關不會過的。就目前勞基法的例假日定義,是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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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3:02, , 98F
工即使是真的自願想來上班也是會使雇主違法的。目前
07/23 23:02, 98F

07/23 23:02, , 99F
真的可以在例假日「合法」加班、事後「核備」會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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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3:02, , 100F
勞工大宗是台電颱風搶修的那群人。
07/23 23:02, 100F

07/23 23:03, , 101F
而七天強制要休息才是對大家生命有保障 你們敢搭一個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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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3:03, , 102F
上七到十天都在上班的客運司機的車嗎? 疲勞駕駛如同酒
07/23 23:03, 102F

07/23 23:03, , 103F
駕 寧願少班次也不要多班次出事率高
07/23 23:03, 103F

07/23 23:07, , 104F
會讓大家狂反一例一休草案,主要是罰責太輕的問題,
07/23 23:07, 104F

07/23 23:07, , 105F
導致人民對政府極度不信任,因為大家都對休息日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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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3:07, , 106F
能確實拿到加班費這件事感到絕望。但如果要把一例一
07/23 23:07, 106F

07/23 23:07, , 107F
休抹成比現在的一例制還差就免了。
07/23 23:07, 107F

07/24 00:03, , 108F
例假加班不合法滿荒謬的,我相信真的加也不會有人抓啦
07/24 00:03, 108F

07/24 00:05, , 109F
不過我不否認二例實行有難度,會週休二日的老闆就是會
07/24 00:05, 109F

07/24 00:05, , 110F
給,不想給你的,用各種方法讓你拿不到。
07/24 00:05, 110F

07/24 12:20, , 111F
二例以目前台灣的工作型態 不可能且不實際
07/24 12:20, 111F

07/24 12:21, , 112F
責任制 專案制的工作先消滅了還有機會
07/24 12:21, 1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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