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時力推「最低工資法」訂26K 雇主違法最高罰百萬消失
※ 引述《senma (ライフ☆ライン)》之銘言:
: ※ 引述《BABYINCAR (BABYINCAR)》之銘言:
: 時力在搞笑嗎?
: 罰金就是要會痛才有效
: 最高罰百萬是有屁用?
: 對上萬員工的大企業而言
: 繳罰金絕對比加薪划算
: 更何況你還設定罰金上限只有百萬
: 根本不痛不癢
: 應該最低百萬,最高一億才對吧?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E6553.
罰多少錢,應該不是重點吧
問過樓下保全,時薪大約100元 (月管理費7000元
一天2班輪12小大月休6天
300小時(違法
基本投保20008元,其餘算加班*1.33~*1.66
算一算,時薪應該是120元多 (矛盾!違法!
我問政府都沒再抓嗎?
保全大哥講,公司要求寫假資料寫288小時
去投訴也沒用~公司很大我很怕之類
本魯覺得政府是白癡,就打電話投訴了
結果政府真的是白癡..完全沒改善.....說有勞檢阿~呼弄一下就過了
想想算了,他家的事
現在想問~
明明違法,可是政府不抓
勞檢三小的,假資料弄一弄就可以了
遇到有投訴的在和解,反正能A就A
畢竟公司可以節省成本
這樣算一算,1人可以節省5000元~8000元
對一個10人小公司來講,一個月可以省5~8萬
不知道通路業可不可以這樣搞就是了呵
至於其他的黑心 有心情再跟大家分享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87.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1899420.A.E63.html
※ 編輯: lio226 (114.46.187.168), 04/29/2016 11:12:58
推
04/29 11:12, , 1F
04/29 11:12, 1F
→
04/29 11:13, , 2F
04/29 11:13, 2F
沒喔~是你搞錯了~288小時沒錯~
其他勞工正常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推
04/29 11:13, , 3F
04/29 11:13, 3F
推
04/29 11:13, , 4F
04/29 11:13, 4F
阿不是有講了~
推
04/29 11:14, , 5F
04/29 11:14, 5F
※ 編輯: lio226 (114.46.187.168), 04/29/2016 11:17:26
→
04/29 11:16, , 6F
04/29 11:16, 6F
→
04/29 11:23, , 7F
04/29 11:23, 7F
推
04/29 11:23, , 8F
04/29 11:23, 8F
推
04/29 11:24, , 9F
04/29 11:24, 9F
推
04/29 12:07, , 10F
04/29 12:07,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2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