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救國人? 外交部駐福岡分處:子虛烏有消失
※ 引述《Bode123 (中肯王)》之銘言:
: 我好奇一件事
: 假如現在是船難好了
: 我是救助者 要讓婦幼先下救生艇
: 假如有個男生急著想逃生而隱藏在婦幼隊伍中
: 被我發現 苦苦哀求我讓他先跑
: 我一時奇檬子不爽 看不起他 就說不救了
: 若事情傳回台灣
: 我會被台灣鄉民公幹嗎
你這例子牽涉到緊急避難法
如果那個男的只是一般船客 而他不是推人下海或傷害人 只是蒙混過關
我看緊急避難法應該是沒罪 就算有罪也很輕
但如果那男的本身有職務責任 譬如是船長或船員 就絕對是重罪
最近的例子就是南韓的歲月號船難
那船長後來是被判重刑的
所以 你依原則先疏散老弱 抓出蒙混的人絕對是正确
因為你是負責疏散的人 就是有職務責任 做對的事 如果被人罵 那只是觀點不同 根本不
用在意
這就好像韓劇 皮諾丘 裡 女主角的爸爸的際遇
到最後 女主爸不會去怪排擠他的人 他也依然知道 他做的是對的
我也常說 正義是需要代價的 千萬不要天真的以為好人有好報 壞人有壞報
想為善或為惡自己去選擇 重要的是 為自己行為負責 不要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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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4/18 22:40, , 1F
04/18 22:40, 1F
推
04/19 03:46,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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