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救國人? 外交部駐福岡分處:子虛烏有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4/18 22:20), 9年前編輯推噓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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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de123 (中肯王)》之銘言: : 我好奇一件事 : 假如現在是船難好了 : 我是救助者 要讓婦幼先下救生艇 : 假如有個男生急著想逃生而隱藏在婦幼隊伍中 : 被我發現 苦苦哀求我讓他先跑 : 我一時奇檬子不爽 看不起他 就說不救了 : 若事情傳回台灣 : 我會被台灣鄉民公幹嗎 你這例子牽涉到緊急避難法 如果那個男的只是一般船客 而他不是推人下海或傷害人 只是蒙混過關 我看緊急避難法應該是沒罪 就算有罪也很輕 但如果那男的本身有職務責任 譬如是船長或船員 就絕對是重罪 最近的例子就是南韓的歲月號船難 那船長後來是被判重刑的 所以 你依原則先疏散老弱 抓出蒙混的人絕對是正确 因為你是負責疏散的人 就是有職務責任 做對的事 如果被人罵 那只是觀點不同 根本不 用在意 這就好像韓劇 皮諾丘 裡 女主角的爸爸的際遇 到最後 女主爸不會去怪排擠他的人 他也依然知道 他做的是對的 我也常說 正義是需要代價的 千萬不要天真的以為好人有好報 壞人有壞報 想為善或為惡自己去選擇 重要的是 為自己行為負責 不要後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96.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989205.A.BA5.html ※ 編輯: y2k500077 (49.215.96.51), 04/18/2016 2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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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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